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化解六旬老人燃眉之急
2013-05-24 08:50:36
中国法院网讯 (李瑶) “感谢你们这些法官,真是群众的贴心人!”申请执行人陈奇拿到执行救助金后紧紧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热泪盈眶地说。5月21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通过申请司法救助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2年5月23日,李伟驾驶自有的摩托车时因违规行驶,将同向步行在道路左侧边上的陈奇撞倒,造成陈奇急性颅脑损伤,经交警大队认定,李伟应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陈奇因该起事故花费医疗费30159.63元,而李伟仅支付了5600元,后陈奇多次要求李伟赔偿未果而成讼,法院判令李伟应赔付给陈奇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32214.63元,抵消已经给付5600元,李伟还应付给陈奇人民币26614.63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李伟家中,经多方了解发现被执行人李伟已经年过六旬,且自身患有大三阳,家徒四壁,仅有一辆摩托车和几棵李子果树可供执行,后均已抵债给申请人陈奇,但这3000多块钱根本解决不了问题。陈奇也已经是65岁的老人了,本来还指着这几万块钱养老的,这起事故又让他的颅脑严重受损,以后粗活累活都没法做了,又没什么经济来源,就靠每个月那么一点点低保生活,十分困难。介于案件特殊性和紧迫性,执行法官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进行请示,协助陈奇办理了司法救助手续,并于5月21日将26614元救助款送到了陈奇手中,为其缓解了生活压力。
2012年5月23日,李伟驾驶自有的摩托车时因违规行驶,将同向步行在道路左侧边上的陈奇撞倒,造成陈奇急性颅脑损伤,经交警大队认定,李伟应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陈奇因该起事故花费医疗费30159.63元,而李伟仅支付了5600元,后陈奇多次要求李伟赔偿未果而成讼,法院判令李伟应赔付给陈奇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32214.63元,抵消已经给付5600元,李伟还应付给陈奇人民币26614.63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李伟家中,经多方了解发现被执行人李伟已经年过六旬,且自身患有大三阳,家徒四壁,仅有一辆摩托车和几棵李子果树可供执行,后均已抵债给申请人陈奇,但这3000多块钱根本解决不了问题。陈奇也已经是65岁的老人了,本来还指着这几万块钱养老的,这起事故又让他的颅脑严重受损,以后粗活累活都没法做了,又没什么经济来源,就靠每个月那么一点点低保生活,十分困难。介于案件特殊性和紧迫性,执行法官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进行请示,协助陈奇办理了司法救助手续,并于5月21日将26614元救助款送到了陈奇手中,为其缓解了生活压力。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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