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独子车祸去世 肇事者卷走11万保险款失踪
法官“曲线执行”拿回钱 死者母亲感动下跪
法官“曲线执行”拿回钱 死者母亲感动下跪
2013-05-23 11:10:03
- 法官给李大妈发执行款。
- 李大妈感激下跪,法官赶紧将李大妈扶起。
中国法院网讯 (赵艳艳) “高法官,我还得谢谢你啊,”5月22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庭里,来自辽宁铁岭的李大妈突然跪倒在执行法官高维洲面前。“我们的儿子走了那么多年,对我们伤害太大了。谢谢你!谢谢帮助我们的法官,我都不知道说什么了……”李大妈哽咽地说着,泪水涌了出来。高维洲法官赶紧将李大妈扶起来说:“把钱收好,回去好好过日子,多保重身体啊。”
来到法院后,李大妈说得最多的就是“谢谢”,4年前的那场车祸夺去家中独子的悲痛还折磨着老两口的心,历经周折终于拿回的11余万元赔偿款让老俩口的心得到些许安慰。
独子车祸身亡 幸福家庭遭受重创
李大妈和亢大爷是辽宁省铁岭市的普通农民,生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李大妈就和丈夫带着20出头的儿子晓祥来到北京做点生意。三人尽心经营了一个小吃部,生活渐渐改善,儿子也逐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没想到的是,就在晓祥25岁那年,一场车祸夺去了晓祥年轻的生命,给整个家庭带来极大地打击。
2009年5月14日22时30分,刚从小吃部整理完打算回家的晓祥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突然间王东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由南向北驶入路口,轿车左前部将晓祥撞出。晓祥还没反应过来,在公路上由北向南驶来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又将晓祥碾轧,造成晓祥死亡。同王东一样,货车司机刘恒也惊呆了。后来,经过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王东、刘恒为同等责任,晓祥无责任。
就在附近住着的李大妈和亢大爷很快得知了儿子被撞身亡的消息,几度昏厥。2009年6月29日,亢大爷与王东就晓祥死亡赔偿事宜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由王东一次性付晓祥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参与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费共计16万元整,双方其他损失各自承担。刘恒与晓祥损失赔偿另行解决。
当日,王东向亢大爷支付了5万元赔偿款,并向亢大爷出具欠条,内容为:欠亢大爷儿子晓祥死亡赔偿款人民币十一万元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依据王东已支付的款项及欠条于2009年6月29日向王东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内容为收到王东交来经济赔偿费十一万元整。
经过核实,王东驾驶的小型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保险人为案外人李强,事故发生于保险期内。2009年8月10日,保险公司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向被保险人李强支付了保险赔偿款11万元。而实际上,这11万元最后还是由王东拿到,可王东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将11万元交给亢家夫妻。无奈一下,李大妈和丈夫将王东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官司赢了 肇事者人间蒸发遭遇“执行难”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局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虽开具有《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但王东并未实际给付亢大爷11万元赔偿款。保险公司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即向被保险人支付了死亡赔偿款11万元,而该款亢大爷已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就死亡赔偿款王东已向亢大爷出具欠条,其应当承担给付赔偿责任,故法院支持了亢大爷、李大妈要求王东给付死亡赔偿款11万元的诉讼请求。此外,因为保险公司已按正常理赔程序履行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义务,所以保险公司不应再承担给付死亡赔偿款的责任。
拿到胜诉判决书的夫妻俩长舒了一口气,“儿子的命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李大妈说,虽然拿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但他们夫妻心里所受重创不是一纸胜诉判决就能弥补的。儿子出事后,整个家都塌了下来,他们没有办法再在北京卖小吃了,撤了摊回了老家。亢大爷因为精神受了很大刺激,不留神在2011年被车撞伤,昏迷了七八天,直到现在头部仍然有问题,耳朵也不好使。一直努力支撑的李大妈精神也几近崩溃,“村里的人说我有精神病,其实我没有嘞,他们不懂我,我是因为儿子走了太伤心了。”李大妈瞪大了眼睛认真地说。
其实,让夫妇俩遭受心理折磨的,除了儿子的死,还有就是拿到胜诉判决后却没法“兑现”。在法院作出判决后,王东就彻底消失了。向法院申请执行,因为找不到王东本人,也查不到王东名下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王东竟然拿我儿子的命换钱花!”直至今日已经拿到赔偿款,李大妈仍对王东充满怨恨。
法官巧计“曲线执行” 终于拿回11余万元
“法院执行的工作压力太大了,每天面对无数的案件和当事人,我天生特别心软,有点那什么,我心里就受不了了,然后就赶紧去办。”案件执行法官高维洲说。当时他了解到这个案子后,对夫妻俩痛失爱子的心情很是理解,加之夫妻俩因为此案身心俱伤,高维洲的心揪得紧紧的,暗自告诉自己:一定要尽快执行回钱来。
当多方找寻也没有王东的消息后,执行工作已经陷入僵局。但高维洲法官没有放弃,几经周折联系上了也是在辽宁农村的王东父母,不知道跟王东父母聊了多少次,做了多少思想工作,王东父母了解了儿子如果继续逃避履行将被判刑的情况,也知道了晓祥父母为了讨回钱付出了艰辛。王东父母心一软,终于答应替儿子还债,主动交来了11万元和3000多元迟延履行的利息。
直到案款发放完毕,王东也没有出现,但这已经不重要了。看着晓祥父母远去的身影,高维洲法官笑了。
事后采访
记者:您儿子在世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李大妈:我儿子特别仁义,很懂事,孝敬长辈,也懂得过日子。我们在北京卖拉面,好多活他都干。他出事后,我们都没法再开小吃店了。
记者:您还有别的孩子吗?
李大妈:我们还有一个女儿,女儿今年31岁了,已经出嫁了。虽说还有女儿,可是按照我们农村的习俗,还是要有儿子才好啊。我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不如我替我儿子去死了!
记者:您丈夫现在怎么样了?(因为亢大爷一直都不说话,面无表情)
李大妈:他在2011年出车祸后,头部受了伤,到现在精神还不太正常,有点傻了,耳朵也不好使。唉,我得撑住啊,不然这个家就散了。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来到法院后,李大妈说得最多的就是“谢谢”,4年前的那场车祸夺去家中独子的悲痛还折磨着老两口的心,历经周折终于拿回的11余万元赔偿款让老俩口的心得到些许安慰。
独子车祸身亡 幸福家庭遭受重创
李大妈和亢大爷是辽宁省铁岭市的普通农民,生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李大妈就和丈夫带着20出头的儿子晓祥来到北京做点生意。三人尽心经营了一个小吃部,生活渐渐改善,儿子也逐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没想到的是,就在晓祥25岁那年,一场车祸夺去了晓祥年轻的生命,给整个家庭带来极大地打击。
2009年5月14日22时30分,刚从小吃部整理完打算回家的晓祥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突然间王东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由南向北驶入路口,轿车左前部将晓祥撞出。晓祥还没反应过来,在公路上由北向南驶来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又将晓祥碾轧,造成晓祥死亡。同王东一样,货车司机刘恒也惊呆了。后来,经过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王东、刘恒为同等责任,晓祥无责任。
就在附近住着的李大妈和亢大爷很快得知了儿子被撞身亡的消息,几度昏厥。2009年6月29日,亢大爷与王东就晓祥死亡赔偿事宜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由王东一次性付晓祥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参与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费共计16万元整,双方其他损失各自承担。刘恒与晓祥损失赔偿另行解决。
当日,王东向亢大爷支付了5万元赔偿款,并向亢大爷出具欠条,内容为:欠亢大爷儿子晓祥死亡赔偿款人民币十一万元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依据王东已支付的款项及欠条于2009年6月29日向王东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内容为收到王东交来经济赔偿费十一万元整。
经过核实,王东驾驶的小型轿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保险人为案外人李强,事故发生于保险期内。2009年8月10日,保险公司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向被保险人李强支付了保险赔偿款11万元。而实际上,这11万元最后还是由王东拿到,可王东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将11万元交给亢家夫妻。无奈一下,李大妈和丈夫将王东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官司赢了 肇事者人间蒸发遭遇“执行难”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局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虽开具有《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但王东并未实际给付亢大爷11万元赔偿款。保险公司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经济赔偿执行凭证》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即向被保险人支付了死亡赔偿款11万元,而该款亢大爷已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就死亡赔偿款王东已向亢大爷出具欠条,其应当承担给付赔偿责任,故法院支持了亢大爷、李大妈要求王东给付死亡赔偿款11万元的诉讼请求。此外,因为保险公司已按正常理赔程序履行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义务,所以保险公司不应再承担给付死亡赔偿款的责任。
拿到胜诉判决书的夫妻俩长舒了一口气,“儿子的命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没了,”李大妈说,虽然拿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但他们夫妻心里所受重创不是一纸胜诉判决就能弥补的。儿子出事后,整个家都塌了下来,他们没有办法再在北京卖小吃了,撤了摊回了老家。亢大爷因为精神受了很大刺激,不留神在2011年被车撞伤,昏迷了七八天,直到现在头部仍然有问题,耳朵也不好使。一直努力支撑的李大妈精神也几近崩溃,“村里的人说我有精神病,其实我没有嘞,他们不懂我,我是因为儿子走了太伤心了。”李大妈瞪大了眼睛认真地说。
其实,让夫妇俩遭受心理折磨的,除了儿子的死,还有就是拿到胜诉判决后却没法“兑现”。在法院作出判决后,王东就彻底消失了。向法院申请执行,因为找不到王东本人,也查不到王东名下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王东竟然拿我儿子的命换钱花!”直至今日已经拿到赔偿款,李大妈仍对王东充满怨恨。
法官巧计“曲线执行” 终于拿回11余万元
“法院执行的工作压力太大了,每天面对无数的案件和当事人,我天生特别心软,有点那什么,我心里就受不了了,然后就赶紧去办。”案件执行法官高维洲说。当时他了解到这个案子后,对夫妻俩痛失爱子的心情很是理解,加之夫妻俩因为此案身心俱伤,高维洲的心揪得紧紧的,暗自告诉自己:一定要尽快执行回钱来。
当多方找寻也没有王东的消息后,执行工作已经陷入僵局。但高维洲法官没有放弃,几经周折联系上了也是在辽宁农村的王东父母,不知道跟王东父母聊了多少次,做了多少思想工作,王东父母了解了儿子如果继续逃避履行将被判刑的情况,也知道了晓祥父母为了讨回钱付出了艰辛。王东父母心一软,终于答应替儿子还债,主动交来了11万元和3000多元迟延履行的利息。
直到案款发放完毕,王东也没有出现,但这已经不重要了。看着晓祥父母远去的身影,高维洲法官笑了。
事后采访
记者:您儿子在世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李大妈:我儿子特别仁义,很懂事,孝敬长辈,也懂得过日子。我们在北京卖拉面,好多活他都干。他出事后,我们都没法再开小吃店了。
记者:您还有别的孩子吗?
李大妈:我们还有一个女儿,女儿今年31岁了,已经出嫁了。虽说还有女儿,可是按照我们农村的习俗,还是要有儿子才好啊。我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不如我替我儿子去死了!
记者:您丈夫现在怎么样了?(因为亢大爷一直都不说话,面无表情)
李大妈:他在2011年出车祸后,头部受了伤,到现在精神还不太正常,有点傻了,耳朵也不好使。唉,我得撑住啊,不然这个家就散了。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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