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大妄为欲盗古墓葬 难逃法网获刑又罚金
2013-05-08 16:46: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冯延宏
异想发歪财,盯上古墓,伙同他人盗掘古墓葬被发现,锒铛入狱才悔不当初。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于5月7日依法宣判杜平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10月2日,杜平伙同两名山西籍男子(身份不明,在逃)来到洛川县秦关乡,并约定好次日在该处一古墓葬群盗窃文物。次日,当杜平正与两名山西籍男子在当地村民家的玉米地内用洛阳铲探测古墓葬时被村民发现,后被村民围捕,两名山西籍男子逃脱,杜平被当场抓获。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杜平以非法占有古墓葬中文物为目的,伙同他人故意实施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庭审中,杜平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因盗掘古墓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行为犯而非结果犯,故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2012年10月2日,杜平伙同两名山西籍男子(身份不明,在逃)来到洛川县秦关乡,并约定好次日在该处一古墓葬群盗窃文物。次日,当杜平正与两名山西籍男子在当地村民家的玉米地内用洛阳铲探测古墓葬时被村民发现,后被村民围捕,两名山西籍男子逃脱,杜平被当场抓获。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杜平以非法占有古墓葬中文物为目的,伙同他人故意实施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庭审中,杜平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因盗掘古墓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行为犯而非结果犯,故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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