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晚 标准高 覆盖广 效果好
宁夏“数字化法院”让司法更阳光
2013-05-07 09:11:1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崇华
网民只要打开与“中国法院网”相链接的“银川法院网”,点击“庭审直播点播”,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整地观看法院庭审。如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像这样的“数字化法庭”,已覆盖到全区各级法院的196个大、中、小法庭和63个基层人民法庭,在全国率先实现了高清科技法庭全覆盖,一举成为全国省际“数字化法院”建设先进法院,呈现出“起步晚、标准高、覆盖广、效果好”和“标准量化、多方保障、均衡发展、全面加强”的鲜明特点,为“阳光司法”打开了一扇公开透明的“窗口”。
宁夏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着“高院主导、统一规划、明确任务、三级联动”的信息化建设原则,将打造“数字化法院”作为《“十二五”时期宁夏法院发展规划》中建设“九型法院”的重中之重,出台了《“十二五”时期宁夏“数字化法院”建设规划》等近30项“数字化法院”建设规划、制度和方案,并将建设任务细化为60个子项目分步实施,要求各级法院将其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司法六公开”范围。使以“数字化法院”建设为“龙头”的司法公开成为评价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指标。
2011年以来,宁夏高院先后筹措资金1.2亿元,建成了贯通高级法院、5个中级法院、22个基层法院和63个人民法庭集语音通讯、视频传输、数据储存为一体的四级专网互联互通系统,并在专网内部开发了涵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政务管理在内的包括办案管理系统、司法绩效系统、审判情况分析系统、公众自助服务系统和网络舆情监管系统等30多种应用软件系统,建成宁夏法院互联网站集群196个“数字化法庭”,开通了庭审录音录像、远程直播、远程提审、证据展示等应用功能,并为63个人民法庭统一配置了63辆集车载录音录像设备、宣传和引导等设备功能于一体,能够达到与实体法庭一样的“数字化法庭”利用效果的“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在全国法院率先实现了“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全覆盖。
“数字化法院”形成的“一库化”信息资源体系、“一体化”干警应用服务体系和“一站式”公众服务体系,为宁夏法院“阳光司法”安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全区各级法院通过设置电子显示触摸屏、直播转播案件庭审实况、庭审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庭审资料电子数据库和查询诉讼档案方便当事人查阅等,确保“司法六公开”制度落到实处。目前在宁夏法院,凡是当事人及社会公众需要了解而法律又没有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和事项,已实现了全面公开。
宁夏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本着“高院主导、统一规划、明确任务、三级联动”的信息化建设原则,将打造“数字化法院”作为《“十二五”时期宁夏法院发展规划》中建设“九型法院”的重中之重,出台了《“十二五”时期宁夏“数字化法院”建设规划》等近30项“数字化法院”建设规划、制度和方案,并将建设任务细化为60个子项目分步实施,要求各级法院将其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司法六公开”范围。使以“数字化法院”建设为“龙头”的司法公开成为评价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指标。
2011年以来,宁夏高院先后筹措资金1.2亿元,建成了贯通高级法院、5个中级法院、22个基层法院和63个人民法庭集语音通讯、视频传输、数据储存为一体的四级专网互联互通系统,并在专网内部开发了涵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政务管理在内的包括办案管理系统、司法绩效系统、审判情况分析系统、公众自助服务系统和网络舆情监管系统等30多种应用软件系统,建成宁夏法院互联网站集群196个“数字化法庭”,开通了庭审录音录像、远程直播、远程提审、证据展示等应用功能,并为63个人民法庭统一配置了63辆集车载录音录像设备、宣传和引导等设备功能于一体,能够达到与实体法庭一样的“数字化法庭”利用效果的“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在全国法院率先实现了“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全覆盖。
“数字化法院”形成的“一库化”信息资源体系、“一体化”干警应用服务体系和“一站式”公众服务体系,为宁夏法院“阳光司法”安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全区各级法院通过设置电子显示触摸屏、直播转播案件庭审实况、庭审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庭审资料电子数据库和查询诉讼档案方便当事人查阅等,确保“司法六公开”制度落到实处。目前在宁夏法院,凡是当事人及社会公众需要了解而法律又没有禁止性规定的内容和事项,已实现了全面公开。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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