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锲而不舍 九年老案终获和解执结
2013-05-07 08:37:20
中国法院网讯 (韦汉吉) “我的煤款终于到手,感谢法官的艰苦努力。”5月3日下午,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办完领取执行款手续的黄河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2004年3月,黄河与广西河池一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炭买卖。2004年10月,经双方对账,确认制药公司尚欠黄河煤款91450.40元。黄河多次向该公司催款未果后,于同年12月诉至法院。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从2005年2月份起,由广西河池一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在每月30日前向黄河给付煤款6000元至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1153元由该公司承担。
由于多重原因,制药公司于2005年4月停止了生产。2008年,该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和重组后,虽然又开始生产,但由于药品质量问题常常被停产整改。加之,该公司內外债务沉重,本案的执行迟迟未有结果。
2013年3月21日,黄河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深入该公司与其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经过耐心释法引导,该公司充分认识到债务偿还的责任,于2013年5月2日自愿与黄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制药公司一次性给付黄河货款91450.40元,黄河放弃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由制药公司承担。当日,该公司按执行和解协议将款项交至法院。
2004年3月,黄河与广西河池一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炭买卖。2004年10月,经双方对账,确认制药公司尚欠黄河煤款91450.40元。黄河多次向该公司催款未果后,于同年12月诉至法院。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从2005年2月份起,由广西河池一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在每月30日前向黄河给付煤款6000元至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1153元由该公司承担。
由于多重原因,制药公司于2005年4月停止了生产。2008年,该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和重组后,虽然又开始生产,但由于药品质量问题常常被停产整改。加之,该公司內外债务沉重,本案的执行迟迟未有结果。
2013年3月21日,黄河申请法院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深入该公司与其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经过耐心释法引导,该公司充分认识到债务偿还的责任,于2013年5月2日自愿与黄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制药公司一次性给付黄河货款91450.40元,黄河放弃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由制药公司承担。当日,该公司按执行和解协议将款项交至法院。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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