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法院四举措抓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2013-05-06 15:21: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唐盼霞
  近年来,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21名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案件中,案件调解结案达80%,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严把人民陪审员选任关。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前,加强宣传力度,通过该院网站,县电视台进行选任公告,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将群众自荐、单位推荐、人大考察、选任竞争等四方面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候选人的文化素质、法律素养、社会阅历、道德水准等,并通过组织演讲、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测试,把好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关。

  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联络室,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组织定期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订阅《司法文选》、《办案手册》等相关法律知识学习资料,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对某些新型案例的研讨等。并在案件开庭前把起诉书或起诉状、答辩状送人民陪审员一份,让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或争议焦点,在审判过程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考核机制。制定专门制度考核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档案,严格陪审员庭审记录,每季度对人民陪审员完成的陪审工作进行量化通报,年底进行综合测评,并登记备案,作为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参考。

  建立人民陪审员激励机制。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调查、阅卷等方式激励人民陪审员强化职能,在合议庭讨论案件时给于人民陪审员充分的尊重,切实落实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调动其参与执行陪审职务的积极性,发挥人民陪审员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维护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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