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失败拖欠女儿抚养费 全州法院人性执行
2013-04-27 08:39:38
     中国法院网讯 (王青)  4月25日,广西全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如期接到了被执行人杨某打来的电话,称其已有能力支付拖欠了一年多的抚养费,表示将尽快把款汇至女儿监护人陈某的账户上。

  杨某与陈某于2011年6月判决离婚,9岁的婚生女儿小何跟随父亲陈某生活,生母杨某从2011年6月起,每月25日以后支付女儿生活费300元至其成年为止。判决生效后,杨某只在前半年如期支付了女儿的生活费,此后就再也没有支付。陈某多次索要无果,因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经实地走访了解到杨某因生意失败,家庭又多次遭逢变故,生活确实极其困难,并非恶意拖欠女儿的生活费。杨某请执行法官与陈某沟通,希望能延缓给付。在执行法官对陈某的耐心劝说后,陈某表示理解。生活稍有起色后,杨某依约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将拖欠了一年多的抚养费如数付清,同时还一并给付了今年下半年的所有费用。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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