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法院帐篷法庭震后首次开庭审案
2013-04-23 14:43:48 | 来源:人民法院报微博
法庭给被告人和书记员配了雨伞,防止再下雨。
  4月23日,“4.20”地震重灾区,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帐篷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因帐篷无法解决照明问题,法院在保证秩序的情况露天开庭。这起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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