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在徐州召开司法公开工作调研会
2012-06-21 12:57:30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 | 作者:杨建文
  • 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 6月14至1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省徐州市召开司法公开工作调研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主持会议,全国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参加了会议,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以及专家学者等应邀参与调研。调研会通报了全国100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自查情况,与会法院交流了司法公开工作的经验,讨论了《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草案)》等司法公开规范性文件。

  根据2011年12月30日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要求,今年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向各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开展示范法院自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示范法院严格按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进行自查评估。根据自查报告,各示范法院均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动落实。使司法公开的观念深入人心,司法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方式不断创新。整体来看,司法公开工作卓有成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工作中,明确司法公开的方向,实现“四个转变”,即由程序公开向程序与实体公开并重转变,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由重点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由单向公开向互动公开转变。变司法公开的压力为维护司法公正的动力,将司法公开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改进司法工作的重要渠道。司法公开的理念在全院干警中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拓展司法公开的空间。该院虎门法庭自2010年10月8日开始推行电子送达,至今已实现了所有新收案件的传票、通知类文书电子送达100%覆盖。河南法院在加强文书公开,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的同时,在裁判文书网页中专门设置“我要评论”窗口,广泛倾听网民对裁判文书的意见,积极关注网民评论并及时回复反馈,确保群众参与司法公开工作。

  针对调研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示范法院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制度改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对司法公开的认识,以多维价值理念处理好司法公开的各种关系,以严谨的法治精神引导司法公开的运行,以健全的制度措施提升司法公开的水平,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司法公开的拓展,以长效的工作机制保障司法公开的落实。明确下一步司法公开工作的重点之一是着眼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司法公开措施的落实。一是要扩大示范法院的范围,进一步发挥示范法院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要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用考评督促抓好司法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四是要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同时,要求各示范法院全面发挥司法公开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在维护当事人诉权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中的作用,以着重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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