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法院“特事特办” 巧妙执行解民忧
2013-04-23 08:55:15
     中国法院网讯 (黄文娟)  “我大字不识一个,要不是法官替我着想,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谢谢你们啊。”4月22日一大早,年过六旬的吴大妈还清了银行的欠款,也向承办自己案件的法官表达了内心的感激。

  2010年,吴大妈的丈夫通过向银行贷款、向私人借款的方式在浙江开办了一个公司,但2012年由于经营不善,欠下大笔债务,至今下落不明。然而银行借款40000万元已经到期,银行诉至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2013年3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承办法官通过了解得知,吴大妈和丈夫结婚后一直靠丈夫的收入和种田为生,家境贫困。源源不断上门讨债的债主已经让吴大妈疲于应对,现在银行的这笔钱吴大妈实在是没有钱支付了。

  承办法官找到吴大妈谈解决办法,觉得吴大妈早日归还银行借款就可以减少缴纳的罚金,吴大妈说自己一直在为丈夫归还欠款,现在真的没钱了。闲谈之中,吴大妈谈到老公2012年买了一辆尼桑轿车给儿子,但现在天天放着没有实际用途,是否能考虑卖掉归还欠款。但吴大妈说自己不认识字,不懂程序,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承办法官权衡利弊后告知吴大妈,如果要进入法院强制拍卖程序,评估、拍卖时间长,且还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车子放的越久越不值钱。如果能自己卖个合理的价格,不仅可以归还银行的欠款,还可以还一些其他人的钱。承办法官征求了吴大妈儿子的意见后,了解了车子的状况,便开始积极找买主。一周不到的时间,承办法官就给车子找到了好的买主,并协助吴大妈和买主办理了过户手续,吴大妈顺利归还了银行借款。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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