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国首推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2013-04-19 15:45: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曾妍
- 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为岳麓区法院授牌
- 仪式现场
4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举行。岳麓区法院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次开展该项工作。试点取得实效后,将向全省推广。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湖南高院院长康为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谢勇指出,法院通过司法确认工作,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巩固行政调解成果,促进纠纷及时高效解决,又要发挥司法监督职能作用,引导知识产权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调解行为。
康为民指出,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是进一步推进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建设的制度创新,是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有效途径。确定在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是湖南法院贯彻实施《湖南省专利条例》,完善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开辟知识产权保护新渠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改革;是人民法院满足专利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疏通专利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互通渠道,实现专利纠纷高效便捷化解的重要举措。
当事人之间专利侵权纠纷中的损失赔偿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及其他专利民事纠纷,经岳麓区人民法院辖区内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专利纠纷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岳麓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岳麓区法院对司法确认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确认裁定或驳回确认申请裁定。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作出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谢勇指出,法院通过司法确认工作,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支持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巩固行政调解成果,促进纠纷及时高效解决,又要发挥司法监督职能作用,引导知识产权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调解行为。
康为民指出,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工作,是进一步推进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建设的制度创新,是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有效途径。确定在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是湖南法院贯彻实施《湖南省专利条例》,完善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开辟知识产权保护新渠道,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改革;是人民法院满足专利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疏通专利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互通渠道,实现专利纠纷高效便捷化解的重要举措。
当事人之间专利侵权纠纷中的损失赔偿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及其他专利民事纠纷,经岳麓区人民法院辖区内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专利纠纷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岳麓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岳麓区法院对司法确认申请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确认裁定或驳回确认申请裁定。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作出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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