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在国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被判刑
2013-04-19 15:23:57
中国法院网讯 (李宇心 李智涛) 彭发荣等9人涉嫌在国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彭发荣等六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9人八年到六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
2011年3月至6月间,彭发荣等9人先后在某外国参加他人领导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诈骗组织。该组织冒充中国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辽宁省、湖北省、河北省等地不特定多数人群发语音电话、接打电话,虚构被害人因信用卡透支在法院被诉讼、名下的信用卡涉嫌犯罪、需要对其财产进行公证或保全等事由,诱导被害人进行转账或者汇款,诈骗张某等43人240余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彭发荣等6人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彭发荣等9人以参加诈骗集团,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向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钱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均应予惩处。一审法院判决正确,应予维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2011年3月至6月间,彭发荣等9人先后在某外国参加他人领导的针对中国大陆公民的诈骗组织。该组织冒充中国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辽宁省、湖北省、河北省等地不特定多数人群发语音电话、接打电话,虚构被害人因信用卡透支在法院被诉讼、名下的信用卡涉嫌犯罪、需要对其财产进行公证或保全等事由,诱导被害人进行转账或者汇款,诈骗张某等43人240余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彭发荣等6人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彭发荣等9人以参加诈骗集团,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向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钱财,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均应予惩处。一审法院判决正确,应予维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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