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 4被告人付出惨重代价
2013-04-17 16:35: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林市频道 | 作者:郭金夫
  为获取非法利益,四名被告人竟然将黑手伸向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濒危野生动物——白鹤。近日,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首次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四名被告人分获十二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

  白鹤,俗称“长脖老等”,为世界濒危物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90%在中国境内湿地湖泊栖息繁殖。而正因为它们的珍惜和珍贵,看到“商机”的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了它们。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11年8月,烟筒山镇居民周耿在长春市农博会参展其驯养繁殖的蓝孔雀、野鸡时,与松原市乾安县49岁的李庆相遇,李庆的一句“我们那有‘长脖老等’,你收不收?”让俩人初识。周耿当时没有明确答复,表示要先回去查一查资料。时间转眼来到2012年3月,李庆先后与乾安县居民刘威、赵实取得联系,商量起抓“鸟”卖钱的事儿,就在当月的21号,刘威将购买的迷药投放至乾安县湿地和湖泊内猎捕白鹤,并将一只迷昏的白鹤取回家,同时打电话告知李庆。在此期间,赵实也以类似方式药捕7只白鹤。在非法捕猎白鹤后,李庆和周耿取得了联系。由于李庆初次要价太高,第一次的交易没有达成。几天后李庆再次给周耿打来了电话说,有8只白鹤,每只售价3000元。而这一次周耿心动了,同意交易并当日取货。2012年3月27日17时许,李庆与周耿会合后,周耿将白鹤装入吴东驾驶的捷达车上,同时付给李庆2.4万元现金。成交后,吴东开车拉载周耿及8只白鹤行驶至长春市净月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处接受公安机关检查时,吴东见势不妙弃车逃窜,周耿被当场抓获,8只白鹤被查获扣押。随后,其他人也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这是一起分工明确的团伙作案,团伙的核心人物李庆负责销售,刘威、赵实负责猎捕,吴东负责运输,周耿则是最后的买主,而周耿当时为什么要购买白鹤呢?

  随着案件的层层深入,周耿的身份也被逐步揭开。早在2009年1月,周耿便在烟筒山镇注册成立了周耿珍禽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珍禽养殖、销售,第二年的6月经林业部门批准,办理了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孔雀、野鸭、鸳鸯、珍珠鸡、火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周耿所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范围为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显然周耿购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鹤不在此列。2011年4月周耿将驯养繁殖地建设至黄河水库灌区内,通过销售门票的方式为游人提供休闲,观赏其驯养的野生动物。

  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这起历时50天,行程近万里,跨越全国三省六县市的特大团伙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成功告破了,而涉案人员也为他们的贪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案件虽然得以成功告破,涉案人员也得以绳之以法,然而我们的心中却仍然沉甸甸的,在公安机关查获白鹤的当天,虽经吉林省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救护的及时救治,一只白鹅还是治疗无效死亡,一个生命的消亡,又一只濒危动物的从我们眼前逝去,对于这样的损失我们能承担多少?这无情的买卖又将持续多久?

  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为了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一饱眼福,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些野生动物基因优秀,可以留待将来为人类造福,更重要的是,我们所处的地球,生态系统是环环相扣的,不管在我们眼里看来是有用的还是无用的,优秀的还是低劣的,都有它们存在的理由和作用。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短视和贪欲,让世界一步步滑进生态灾难,让一个又一个物种灭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保护野生动物,人人义不容辞。(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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