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加强诉讼诚信建设
2013-04-09 15:56: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人大代表视察高密法院诉调对接工作
近年来,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履行司法职责,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在199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的基础上,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集体一等功”、“全省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创建‘五化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息调研统计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机关”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来,全院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140余项。2013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维护诉讼诚信,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达44﹒9%
高密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加强诉讼诚信与执行征信体系建设,与工商、国土、住建、金融等联动部门信息共享,有效惩戒失信行为。2012年来成功执结各类1877件,执行标的额达1100余万元;储存公民失信信息3192条,法人和其他组织失信信息48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重大典型失信案例39件,有216名失信行为人在贷款或公司注册时受到限制,43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达44﹒9%。
加强诉调对接,诉讼外调处纠纷1562起
该院积极开展“零案村居”创建活动,在每个镇街建立2至3个联系点,定期深入村居指导调解纠纷。2012年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4期,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782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37人次。在完善原有的建设、经信等7处行业调解办公室的基础上,增设了消费维权、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保险纠纷4个行业调解中心,一年来调处各类行业纠纷387起。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优势作用,全年共委托调解民事纠纷265件,邀请调解128件。
完善审判管理,全部案件结案率达98.7%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落实审限跟踪、审限预警、层级把关和发改案件评析制度,每月发布1期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案件质量稳步提高。去年全院案件审限期平均缩短近10天,结案率达98.7%,上诉率及上诉发改率分别下降了19﹒1和36.7个百分点,在潍坊中院审判管理系统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坚持司法为民,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86.6万元
为特殊群体、特殊类型案件打造“绿色通道”。特别是针对下岗职工 、农民工等追索赔偿金、劳动保险金、工资报酬等案件,采取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的措施,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另外,通过给困难当事人缓减诉讼费,为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等方式,累计减免诉讼费47.6万元,在政府支持下发放救助金39万元。
阳光司法,群众旁听庭审2600人次
积极推行办案进度网上查询、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诉讼档案公开查阅等制度,定期邀请各界人士观摩庭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2年群众凭有效证件旁听公开审理案件2600人次,全市4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21件,走访人大代表280人次,邀请委员参与调解、执行和观摩庭审32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理抗诉案件10件。
维护诉讼诚信,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达44﹒9%
高密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加强诉讼诚信与执行征信体系建设,与工商、国土、住建、金融等联动部门信息共享,有效惩戒失信行为。2012年来成功执结各类1877件,执行标的额达1100余万元;储存公民失信信息3192条,法人和其他组织失信信息48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重大典型失信案例39件,有216名失信行为人在贷款或公司注册时受到限制,43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达44﹒9%。
加强诉调对接,诉讼外调处纠纷1562起
该院积极开展“零案村居”创建活动,在每个镇街建立2至3个联系点,定期深入村居指导调解纠纷。2012年共举办调解员培训班74期,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782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37人次。在完善原有的建设、经信等7处行业调解办公室的基础上,增设了消费维权、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保险纠纷4个行业调解中心,一年来调处各类行业纠纷387起。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优势作用,全年共委托调解民事纠纷265件,邀请调解128件。
完善审判管理,全部案件结案率达98.7%
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严格落实审限跟踪、审限预警、层级把关和发改案件评析制度,每月发布1期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案件质量稳步提高。去年全院案件审限期平均缩短近10天,结案率达98.7%,上诉率及上诉发改率分别下降了19﹒1和36.7个百分点,在潍坊中院审判管理系统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
坚持司法为民,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86.6万元
为特殊群体、特殊类型案件打造“绿色通道”。特别是针对下岗职工 、农民工等追索赔偿金、劳动保险金、工资报酬等案件,采取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的措施,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另外,通过给困难当事人缓减诉讼费,为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等方式,累计减免诉讼费47.6万元,在政府支持下发放救助金39万元。
阳光司法,群众旁听庭审2600人次
积极推行办案进度网上查询、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诉讼档案公开查阅等制度,定期邀请各界人士观摩庭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2年群众凭有效证件旁听公开审理案件2600人次,全市4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21件,走访人大代表280人次,邀请委员参与调解、执行和观摩庭审32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理抗诉案件10件。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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