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萍: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
2013-04-09 15:48:3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肖春燕 李彤
郭萍
  【个人名片】

  郭萍,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2010年荣记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中央综治委、司法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评为优秀辅导员,2012年被评为2011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一等功。

【精彩故事】

  在审理被告人王某某(不满十八岁)故意杀人一案时,被告人王某某的父亲与被害人李某(不满十八岁)的母亲组成再婚家庭,暑假期间,王某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王某某随手拿起一把菜刀朝李某头上砍去,将李某杀死。案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害人李某的母亲带着她的三个女儿多次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此案的郭萍,强烈要求对王某某判处死刑,为自己唯一的儿子出气,否则就死在法院。每一次,郭萍都给李某的母亲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努力做好被害人的疏导工作。同时,她在开庭前多次找被告人王某某谈心,了解其犯罪的动机和目的,通过与王某某多次交流,发现王某某因处在特殊的年龄时期,自我控制能力差,母亲的早逝给他打击很大,加上其父亲再婚后对其关心不够,沟通较少,亲情缺失,其性格内向、偏执,杀死被害人并不是蓄谋已久。更重要的事,她了解到在他们共同生活期间,王某某的继母对他很关心,王某某谈到自己的继母时内心非常愧疚,她就告诉王某某,也可以将自己的心里话书面表达给继母,王某某在开庭时泣不成声地宣读了自己写给继母的信,对他的犯罪行为悔恨莫及,表示今后一定会孝敬继母,并当庭跪在其继母面前,其继母情绪得到了缓解,后此案顺利结案。

  【点评】

  郭萍同志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一心为民。在长期的办案实践中,她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少年审判工作方法,即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庭外预防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李省名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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