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法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认准新目标 实现新进步
2013-03-26 08:12: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各地法院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要求,努力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要求,全区法院广大干警要紧紧抓住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公正司法,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要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提升基层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落实好转变作风18条规定,坚守廉洁执法底线。

  3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强调,福建全省法院要明确形势任务,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目标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做好法院各项工作。要全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从法律和社会“两个视角”,做好依法公正审判和释法说理“两篇文章”。要提升素质能力,强化队伍建设,突出思想政治、司法能力、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反腐倡廉建设。要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司法公正公信的根基、司法为民亲民的基础。

  3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江西高院院长张忠厚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部署。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二是要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加强司法应对,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依法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始终围绕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矢志不渝地抓好案件质量、案件效率和法院窗口服务。四是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着力解决一些法官素质不高、作风不佳、司法不廉的问题。五是要倾注更多的精力,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实际困难。

  3月2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和副处级以上干部收看全国法院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后,重庆高院院长钱锋要求,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三大目标,继续坚持以公正司法为工作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基本方法,重点抓好法官素质提升、管理细节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三个提升”,继续争创“新的一流”,努力实现“新的跨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3月25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甘肃高院院长梁明远要求,全省法院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讨论,全面准确地把握对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同时,要对照会议要求,认真思考和谋划各自的工作,进一步廓清思路,找准方向,明确重点,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工作、执行工作、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要进一步抓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加强司法公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实现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为推进甘肃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3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兵团分院院长孙新民指出,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两会精神上来,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工作中。一是要紧紧围绕兵团实现“两个率先、两个力争”目标、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忠实履行司法职责,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二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夯实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根基。

  (记者 宋建波 严 峻 姚晨奕 张瑞雪 王 洋 潘 静 崔建民 张维生 通讯员 段连发 周 辉 胡佳佳)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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