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宣教功能 传播法治理念
——广东东莞第一法院隐性司法实践之路
2013-03-25 07:22: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红辉 刘裕
  刘德华扮演的保安局长,在公共危机事件中,直面众多媒体说:“香港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亚洲最安全的城市,法治是我们的核心价值观。”这是香港电影《寒战》中的一句对白。

  在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一院)院长陈斯看来,这部电影的独到之处,就是对香港法治精神的“隐性输出”,这与东莞一院大力推行隐性司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单纯的审判活动只对个别人起到宣教效果。我们推动隐性司法的目的,一方面是发挥司法的宣教功能,向社会传播法治理念,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宣传中受益,自觉守法、懂法、护法;另一方面是通过司法公开形成倒逼机制,推动司法工作的进步,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隐性司法,同为法院主业

  隐性司法相对于法院以裁判解决纠纷,向社会彰显公平正义的显性司法而言,包括向社会传播个案背后附带的价值观念、司法宣传、司法人员行为模式、法律问题探索及司法建议等内容。

  法院重视隐性司法工作,使显性司法和隐性司法相互配合,既能让正义以看得见、摸得到的方式得以实现,又能传播法治理念、增强公民法治意识,这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东莞一院把隐性司法摆到了和显性司法同等重要的“主业”位置上。三年来,东莞一院的隐性司法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比如利用现代媒体创新形式,开辟官方微博,直播案件庭审过程;打造“微博抓老赖”、“微博悬赏”品牌;推出五部法治微电影;评选“审判专家”,走出法院,深入高校和社会,输出法院的理念和价值观;挖掘个案价值,警示教育公众,使之社会效果最大化;对于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运作过程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等等。

  庭审直播,直面舆论冲击

  2011年5月至7月,东莞一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东莞韩群凤溺死脑瘫儿案进行了一系列报道,在审前、判前、判后都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也引起了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其中,该案采用网络直播庭审的方式,曾引发了各方的争议,该院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这种方式到底是司法公开、阳光审判还是侵犯隐私、舆论干扰?是不是网络直播案件审理就是司法公开公正?民意反响强烈,会不会影响法官判决?

  该院法官认为,隐性司法的困境在于作为司法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条重要路径,在实践隐性司法的过程中始终应把握一个“度”: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受社会因素影响过多也会有失司法本质;完全放任,漠然处之又与当前国情下司法推动社会体系发展完善的历史使命背道而驰。像“韩群凤案”这样社会关注度高、司法评判相当严格的案件,随时可能激发广泛的社会讨论,也会随时将舆论焦点引向法院。

  “如庭审直播确实存在瑕疵,可能影响法官甚至法院的形象,但这实际上也反映了我们真实的工作现状。这是我们在推动隐性司法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阵痛。”面对这种困境,陈斯说,“越是有争议的案件就越要大胆公开,要更加全面、全程、全方位的公开。不能因为害怕讨论就放慢公开的脚步,越有争议才越有可能真正引起社会反响,从而引发制度变革。”

  微博悬赏,隐性司法显威力

  2011年3月,东莞一院在新浪开通官方微博。当日,陈斯就在微博上提出:“作为立志于为中国的司法建设作出贡献的基层法院,开通微博是司法公开的一个举措,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输出我们公正司法的理念和决心。”

  2011年4月21日,东莞一院开展了代号“春雷行动”的执行活动,并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同时邀请了数十家中央、地方媒体参与执行,见证微博直播。4月22日,该院执行局选取了几件疑难执行案件,将悬赏公告以及老赖信息曝光挂上官方微博,同时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发动全国博友提供“老赖”线索和财产信息,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事后,有近20件案件的被执行人慑于舆论压力,主动联系法官履行判决义务,悬赏的“老赖”也主动找到法院寻求和解。这一系列行动在广东引起了巨大反响,得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

  该院微博管理员廖蔚说,他们已初步建立起利用微博进行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的管理应用平台。从目前运作的情况看,微博上持肯定态度的评论居多,比较常见的是法律咨询。“我们微博管理团队设定了‘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无理谩骂,就不删除评论’的规则,从微博开通至今,我们仅删除过一位网民的评论,理由是内容涉及严重人身攻击。”

  2012年3月,东莞一院在腾讯网也开通官方微博。截至今年3月21日,东莞一院在新浪微博共发表博文2080多条,粉丝达41669人;在腾讯微博发表博文580多条,粉丝达6062人。在正义网发布的《政法类微博影响力报告》中,东莞一院官方微博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十大法院网络微博。

  加强宣传策划,推动法治进程

  向社会传播法治理念,增强公民法治意识,离不开法院的主动宣传策划。陈斯说:“通过‘韩群凤案’,法院发现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注和保障是严重缺失的,我们通过案件公开审理,能够让社会认识到这一点,让有关部门看到这一点,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对残疾儿童的关注与保障,避免相同悲剧不会重演。”

  2009年至今,东莞一院策划各类新闻活动100多起。通过驾驭隐性司法,让包括政府官员在内的所有人,接受依法办事观念,增强公民法治意识,使法治观念成为社会的普遍观念,使尊重和遵守法律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据了解,东莞一院接下来的方向与路径是通过更广泛地开展隐性司法工作,推进司法公开。一是实现除法律有规定之外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通过裁判文书以案释法、以案讲法,进而提高公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二是继续探寻利用微博打造司法信息公开的平台。立足司法公开,把握案件价值论辩话语权,把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以开阔的胸怀面对群众的意见,将法院微博建设成司法与民意互动的桥梁,使司法行为更加贴近老百姓。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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