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法官的百姓情怀
——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赵洪波
2013-03-21 15:31: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 作者:孔祥凤
赵洪波
  赵洪波,1970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1993年11月调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一级法官,现任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他曾两次荣立三等功,连续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第二届、第三届“双优民事法官”,被授予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等荣誉称号,他主持的庭审被评为全国优秀庭审,他被评为——全国办案标兵。

  赵洪波法官在审判岗位上一干就是十九个年头,他始终奋战在民事审判第一线。近八年来,他每年结案数都在500件以上,去年结案数高达665件,服判息诉率为98.95%,没有发生一起信访。他默默坚守,任劳任怨,用19年的实际行动驻守并践行着一名法官的铮铮诺言:我是一名人民的法官。

                倾心司法 精于审判勤为先

  正是在百姓情怀的指引下,赵洪波凭借高超的法律修养、扎实的专业水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勤恳的工作作风为一个又一个当事人带去了公正的讯息,给社会和公众以正确的法律导向。

  面对法院民事案件量大幅增长的形势,他勇于担当、倾力付出。由于还承担着民一庭的管理工作,他将办公时间利用到了极致,并坚持每天早上班两个小时。不管工作多忙多累,他都挤出时间埋头于司法理论研究、深度研习其他法院尤其是上级法院的判例,并常常和同事研讨调研课题。一旦遇到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他都会及时充电补课、查阅大量专业资料,指导全部弄清楚为止。

  作为房山法院实施“三二一”审判机制改革以来的第一批法官助理,赵洪波怀着一腔工作热情,在实践中摸索和独创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确保案件审理准、稳、快,既减少了庭审时间,又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效果十分显著。多年来,他主审疑难复杂的民事案件,多次创下疑难复杂案件结案最高纪录。他坚持庭前仔细阅卷,做到对案情心中有数,便于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庭上快速查明案情,提示当事人的辩论围绕争议焦点。因此,他承办的绝大部分案件只通过一次开庭就能审结,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一位经常代理案件的律师说:“不管多么复杂的案件,多么杂乱的证据材料,赵法官总能理出一条清晰的思路。他的庭审如同一场音乐剧,节奏明快、思路清晰、高潮迭起。”

  近年来,区域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引发了大量的商品房买卖纠纷,特别是群体性案件显著增加。在213名业主状告房山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案件中,业主方面情绪激动,多次到区里闹访。后起诉到法院,赵洪波首当其冲,带着助理在烈日下跑了现场多次、约谈了开发商、业主代表无数次,面对业主的不解、质疑,甚至无理的吵闹,他总是不断地安抚、解释,更全身心地投入到调查审理中去。那些个日日夜夜,他八小时之内排满了庭审,八小时之外全部用来撰写裁判文书,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高质量审结了其中的50多起,其他案件也很快宣判。那些日子里,他看了上万页的起诉材料、写了数万字的审理报告、两百多起案件写出了数十万字的裁判文书。宣判后,赵法官耐心解答了当事人的疑问,当告知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时,有业主感慨地说:“赵法官,就冲您这段时间为我们做的工作,您判的,我们认!”

  在涉商品房案件中,往往一个小区的业主都存在同样的情况,一个案件的突破常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赵洪波说,我们就是要通过审结一起案件,确定一个判例,化解了一大批类似的矛盾。繁重的审判压力从未让他退却,作为一名始终站在审判第一线、办案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他深知公正高效的判决是对当事人最好的答复,是对社会公众行为的最佳指引,是对百姓司法渴求的最直接回应,也是对自己内心最好的回馈。

              良心裁判 持平守正解民忧

  “公正高效裁判是法官的天职。法官裁判就是上依国家法律,下靠个人良心,如果做不到,就配不上这身法袍。”赵洪波总是这样告诫他的助理,他也总是这样做得。他以严谨勤奋的工作态度、对当事人真挚的关怀和精益求精的业务水平浇筑着法律事业。他是雕塑家,将一起起棘手复杂的案件雕刻得玉润珠圆;他是魔法师,将一对对横眉冷对的当事人变幻得握手言和。

  赵洪波始终追求案结事了人和,在他看来,如果一起案件没有案结事了人和,那即便结了案,也只是给案件划了顿号、逗号,后续的再审、信访化解可能要做大量的善后工作,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我们的工作应该在结案的同时,尽量给案件画上句号。

  在近20年的办案实践中,赵洪波始终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准则,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尽知竭智、公正高效裁判。在调解工作中,他强调并实践着情理交融调解法,通过情理与法理的双重剖析,以情动人、以法服人,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产生 同理心,确保硬矛盾的软处理。

  2009年11月,赵洪波接到一起特殊的医疗事故赔偿案件,由于医院的不当接生行为导致男孩嘉嘉脑瘫、癫痫,这一噩耗对那个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犹如晴天霹雳,刹那间摧毁了孩子璀璨的人生和这个温馨快乐的家。5年来,嘉嘉父母奔波于北京各大医院,高昂的治疗费、康复费让这个家庭倾家荡产。无助的父母向法院起诉,将最后的希望寄托给了法院。可被告医院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赔偿请求过高,不愿赔偿一分钱。赵洪波提示嘉嘉的父母做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构成医疗事故。

  赵洪波意识到嘉嘉父母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胜诉判决,更重要的是给这个家庭带去生活的信心。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尚未发生的后续康复费用上,双方分歧较大。由于嘉嘉父母不愿为了后续康复费反复诉讼,赵洪波选择了调解,他咨询了多家康复医院,确定康复费用。由于嘉嘉方丢失了一份至关重要的8万元医疗费票据,法官更坚定了调解的信念,他打了不下20次电话,多次约谈,最终经过反复协调,嘉嘉的父母获得了近40万元的赔偿款。

  赵洪波语重心长地对嘉嘉父母说:“谁家都有孩子,谁碰上这样的事都不好受,孩子的病已经治疗完毕了,现在只能靠后期康复,康复费用也基本确定。这笔赔偿款是依法调解的,拿着钱继续给孩子好好康复吧,现在孩子小,康复的程度和可能性更大些。”

  拿到赔偿款的嘉嘉父母热泪盈眶,她们说:“赵法官不仅挽救了孩子,更拯救了这个家庭。”“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和长时间的鞠躬都无法表达他们深深的感激之情。

  赵洪波说:“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下的协商,前提是决不能让受害者吃亏。”法官的这份真情让受害者铭记在心,调解的结果避免了后续费用的反复起诉,也让他们尽快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迹。

  这就是赵洪波,一名在基层法院一线工作了近20年的人民法官的真实生活图景。这些年,他殚精竭虑、忘我付出,年届40却已华发尽染,而这每一根的洁白都凝结着公正司法的熠熠光辉。他说:选择做一名人民法官,我从未后悔。赵法官的宅心仁厚,对法治的执着追求和质朴为民,无不让人慨叹、钦佩。也正是这种崇法精神、仁厚品质和爱民情怀,点燃无数当事人的生命之光,也让他的生命光华万丈。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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