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司法公正 保障司法为民
——三位法院系统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
2013-03-11 08:49: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树明
3月10日晚,三位法院系统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镇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参加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主办的网络访谈。何能高 摄
  3月10日19时30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司法为民”的网络访谈,邀请3位来自法院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处理好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关系

  中国人大网网友问慕平代表:作为首都法院,你们是怎么处理好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关系的?

  慕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是公正司法的落脚点。正因为如此,所以最高人民法院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主题。今天上午听了王胜俊院长的报告,里面有一组数据,过去五年来全国法院一共审理了5000多万件案件。这说明了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和我们的社会联系面越来越广,涉入程度越来越深。因此司法工作的质量、效果,司法公正的水平对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对大局还是有重要影响的。所以,我们努力通过公正司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能够顺利实施。我理解所谓“民生”涉及最广大普通群众的基本生活,群众中又有一部分是相对困难的群体。所以在司法审判的过程当中,对民生案件的审理不仅要严格依法按程序,而且要有便民性。

  推行阳光司法才能提高司法公信

  人民网网友问齐奇代表:浙江高院从今年开始搞“阳光司法指数”评估,请问这项评估是让法院自己进行还是由中立的第三方来作,会向社会公布结果吗?

  齐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去年浙江高院与浙江大学法学院联手研制了国内首创的“阳光司法指数”,旨在以量化的方式评价每一家法院的司法公开程度。其中一级指数7项,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制度公开等;二级指数26项,如立案信访窗口便民标准规范、公开开庭率、庭审录像率、庭审旁听便利度、诉讼档案查询便利度等等。评估的方法力求简便易行有效,防止过于繁琐而不切实际。今年,已经在全省法院推行。

  为了尽可能实现评价司法透明状况的权威化、制度化,我们拟采用第三方评估机制,已经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牵头,对浙江100余家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指数的客观评估,评估的结果将对社会公开。既然是阳光司法指数,本身更应该阳光。

  做一名好法官要具备四个素质

  央视网网友问朱正栩代表:您认为基层法官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才能被群众认可?

  朱正栩(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镇人民法庭庭长):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有法律素质,要精通业务,这是一名好法官必备的基础。第二,一定要有正义感,做一个好法官首先必须是一个好人,自己必须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第三,做一名好法官,一定要心中有爱,一定要真心地热爱人民群众,真心关怀弱势群体,要有同情心,怀着爱心工作。第四,要具备和当事人沟通的能力和技巧,这一点在基层法院特别重要。现在不可否认,老百姓的法治意识在提高,但是涉及到专业的诉讼程序和一些法律术语,他们并不一定有非常清晰的概念,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好诉讼引导、诉讼指导、判后答疑,跟当事人更好地进行沟通,从而建立起当事人对法官、对法院、对法律的信任。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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