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法官,我骄傲
2013-03-10 09:08: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晓渝口述 吴艳霞整理
赵晓渝与书记员到李丽的家中办理公告事宜,并带去牛奶、鸡蛋等食品。
  荣誉档案

  赵晓渝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曾获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我叫赵晓渝,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民事法官,我们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况比较突出,我每年办案数都在200件左右,每天都在紧张忙碌中度过。

  回想去年的工作,感受更多的是欣慰:我用自己的辛苦,化解了170个纠纷,解决了很多矛盾,消除了当事人的烦恼。其中一起案子,让我至今难以释怀。

  那是2012年3月的一天,我通知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法庭,询问案件的基本情况。

  看见那个憔悴的女人坐在轮椅上,被父母推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我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责:“太粗心了!怎么就没提前了解到她残疾呢?”

  我急忙接过轮椅,把这位当事人推进我的办公室,认真听她讲述自己的经历。

  她叫李丽(化名),34岁,患有先天性骨质疾病,没有工作。她的老父亲患有食道血管瘤,母亲有心脏病。

  李丽有个9岁的孩子,正在上学。她曾经申请低保,但没得到批准,生活负担相当重。

  雪上加霜的是,3年前,李丽的丈夫蒋某突然卷走了家里仅有的一些财物,离家出走,从此下落不明。李丽气愤、绝望,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这个女人太艰难了,我决定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她。

  但是,这个案子在送达起诉阶段就遇到了困难,蒋某的电话打不通。

  我多方奔走联系,好不容易打听到蒋某父母的联系方式,找上门去,他们却说根本不知道儿子去哪儿了。我们只好转而委托蒋某户籍所在地的法院送达,仍未成功。

  我一边多次跑李丽住所地的居委会,为她协调解决了低保问题,同时,帮助她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并给她垫付了公告费。

  考虑到李丽行动不便,我与书记员到她家中办理公告事宜,并又一次带去牛奶、鸡蛋等食品。我告诉她的家人:“有什么困难,找法院,能做的,我都会帮你们。”

  李丽的父母掉了眼泪:“赵法官,您是我们的恩人啊,我们一分钱也没有花,让您跑了这么多趟,操了这么多心,您比我们的亲人还要亲!”

  此案最终以公告送达方式解决。此后,李丽也成了我的朋友,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去看看她,尽我所能,帮其所需。

  我所在的基层法院受理的大多都是诸如离婚赡养、相邻赔偿等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但我认为,官司不在大小,纠纷不在难易,件件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睦安宁,关系到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我都会从当事人的角度去想问题、看问题、做事情,替他们分忧解难。通过我办的案子,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常常把我的职业比作医生。真正的名医,必定有一颗天使般高尚的心,有宽容仁爱之心,体味人间的冷暖,这,是我们实现法律正义的生命之光。

  跟许许多多法官一样,我将继续在办理每一起案件的过程中,去诠释“司法为民”的基本内涵,没有句号。新的一年又拉开序幕了,做一名法官,我骄傲!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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