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理法唤醒亲情和良知
2013-03-09 09:22: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吴双喜 口述 宋建波 段连发 李夫 整理
吴双喜到村里开展调解工作。
  荣誉档案

  吴双喜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院长。曾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2012年2月22日,内蒙古科尔沁草原,大雪纷飞。

  “大林镇角干三村党支部书记报告,该村77岁的老人张凤兰要来法庭告儿子李宝山不尽赡养义务。这大雪天,老人年岁又大,危险啊!”

  “告诉村支书,一定要把老人拦住,我们分头前往共同调解,千万不能让老人有任何闪失!”

  那天早上,我刚跨进办公室门槛,就接到东郊法庭庭长齐德春的电话。当时我想,这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案例,子女不尽孝道绝非小事,应予足够的重视,也感觉到通过现场办案可以让更多的年轻人受到教育。

  顶着鹅毛大雪,我和法庭的同志们前后赶到了角干三村张凤兰老人家里。张凤兰老人情绪异常激动,84岁的老伴李洪久躺在炕上痛苦地呻吟着。

  老人见我们到来十分惊讶,没想到她前脚找过村支书,我们后脚就冒雪赶到。老两口握住我的手感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坐在炕头和老两口唠起家常。原来两位老人共有八名子女,小儿子李宝山由于婚后与两位老人一起生活,婆媳之间产生了矛盾,多年来不尽赡养义务。

  由于其余兄弟姐妹每年定额提供赡养费,老人们生活有着落,对此并不计较。只是年前李洪久老人不慎把腿摔断,李宝山两口子不仅不肯出医药费,连关心探望的举动也没有……“生儿养女为什么?!”两位老人一生气,决定与小儿子对簿公堂。

  李宝山对父母起诉的理由和事实均认可,但无论我怎样做说服工作,其妻子总是倔强地咬住一句话:“只要他照顾父母我就离婚!”调解工作几度陷入僵局。

  为了缓和双方的激动情绪,我们决定把调解现场转移到村部。

  “你的孩子多大了?”

  “已经上小学了。”

  “你好好想想,你把孩子抚养这么大多不容易,要是你们老了孩子不孝顺你们怎么办?”

  谈到孩子,李宝山媳妇的眼里闪出了泪花,最后拉着丈夫跪在张凤兰老人面前,儿子、儿媳拥抱着老母亲泪流满面……母子之间最终达成每年提供1000元赡养费的协议。

  2012年3月8日这一天,又是大雪纷飞的日子。我们又顶着风雪来到张凤兰老人家里回访。

  两位耄耋老人喜笑颜开,李宝山两口子愉快地帮助父母忙里忙外。看着这幅其乐融融、子孝媳贤的景象,我们放下了来时悬着的心。

  张凤兰老人说,“是你们让我的家又回到了从前的和睦,感谢法院,感谢法官!”

  听着老人的话,我感触颇深:老人和子女打官司,有时图的不是钱,而是呼唤亲情的关爱。

  其实,大多背弃亲情的纷争,都事出有因。审判人员在办理这类案件时,要多做调解工作,用情、理、法唤醒亲情和良知。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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