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天空增添一缕霞光
——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周霞
2013-03-08 09:10: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彦冰
  她,白净的脸上总是眉眼弯弯,浅笑盈盈,亲切、温暖、富有感染力,让你一见便如沐春风。

  她就是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周霞。人如其名,霞光四射,仅2012年至今,就荣获“党风廉政先进个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和桂林市“三八”红旗手等诸多荣誉。

  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是周霞无悔的价值追求。2011年、2012年,她连续两年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超百件,这就意味着每天都被审卷、开庭、合议、书写文书这样刻板而细致的工作塞得满满的,这就意味着她没有太多的时间顾及工作以外的事。为了工作,她一再推迟实现自己做妈妈的愿望。2012年,已经34岁的她终于成为准妈妈,即将为人母的喜悦赋予她更大的工作激情。她克服高龄产妇的各种孕期不适感,继续保持高质高效的审判业绩,共审结案件113件,开庭率100%,当庭宣判率60%以上,调解撤诉结案率达40%,无论是办案数量还是调解率在全庭乃至全院名列前茅。

  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是周霞办案的终极目标。为了案结事了,为了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她成了不厌其烦的“婆婆法官”。一批矛盾尖锐、复杂疑难案件,经过她的不懈努力迎刃而解。如范英等五人上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所涉当事人众多,居住分散,分布在桂林、南宁等地,而上诉人一家经济生活极其困难。该案审理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上诉到中院,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严重,倘若处置不当,势必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周霞克服畏难情绪,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首先为上诉人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然后从法理、情理出发反复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以耐心、诚心和热心逐步化解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形成共识,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长达两年半之久的纠纷,受到各方当事人的好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由于她调解工作突出,2011年度、2012年度连续两年被桂林市中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不断学习,追求卓越,是周霞前进的永恒动力。审判质量是审判活动的生命线,高水平的审判质量才会产生高威信的法律权威。周霞所在的民三庭,主要受理的是涉外和知识产权类案件,经常接触到法律前沿的知识和理念。为了准确把握案件,为了提高审判质量,周霞不断充电,不断加强司法理论的学习和法学理念的更新。她考取高校的研究生班并拿到毕业证书,平常工作中注意分析总结遇到的各种新问题,并带到理论研讨活动中交流和探讨,不断丰富自己的办案经验。她撰写的论文《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民事法律责任》获2011年度桂林市法院业务理论研讨活动中获优秀奖,编写的张力平诉广西日报社等侵犯著作权系列案件,被广西区高院评为广西区2010年度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审判实践经验使她深深体会到,裁判文书制作质量是审判质量的重要载体和重要体现,在裁判文书中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关,把好法律的适用和说理关,对于当事人是否服判息诉,是否心服口服至关重要。为此,每办一案她都精心制作裁判文书,大到法律条款的适用,小到一个标点符号,她都认真审核,反复推敲,力求每一份法律文书都精确完美。她制作的裁判文书获2011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两年来,她所办结的一审涉外、港澳台和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拿到法律文书,均表示服判,未提出上诉。

  谈到成绩和荣誉,周霞依然浅笑盈盈,说,那是大家给她戴的“高帽子”,既是动力也是压力,不管怎样,她会一直前行。我们相信,因为她的努力和付出,审判的天空会增添一缕霞光,会变得更加美丽。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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