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检察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检察、法院系统公开选调检察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名额
6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检察院(徐州市各县区检察院除外)、法院选调。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法律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未受过刑事处分的。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身份,助理检察员、助理审判员及以上法律职务,在检察院、法院工作满二年;
5、身体健康,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基本程序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止。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本人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者到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节假日可预约),网上报名者发送至电子邮箱pzjcyzzc@163.com,同时需将相关报名资料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并请详细注明调研文章、考核、奖惩及近两年工作情况等)及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检察、审判职务以及行政领导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工作证;
(5)获奖证书;
(6)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着春秋制服、制式领带、佩小徽章)。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者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者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相关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复审。报名者对《报名登记表》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低于3:1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是与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考察组对所确定的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如出现同分情况,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1.近两年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有论文发表的;
2.受市级以上表彰的。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六)递补
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后续名次列前者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调动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本简章由中共邳州市委组织部和邳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中共邳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
五、联系方法
地址:邳州市运河镇运平路,邳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邮编:221300
电话:0516-86265951 86222196
手机:13914831050(庄主任)
传真:0516-86265900
E-mail:pzjcyzzc@163.com
中共邳州市委组织部
邳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