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故里的陪审员:愿做“螺丝钉”
2013-03-04 15:11: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妍 罗新祥
望城区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李喻洁 摄
在雷锋的故乡——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活跃着这样一支队伍:平日,他们是公务员、村干部、医生、教师等,一旦法院“召唤”,落座于法庭之上,面前的席签就变成了“人民陪审员”。
2008年以来,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踊跃参与审判实践,共参审2535件,将法庭变成课堂,促纠纷和谐调处。胸怀法律,铁面无私;心系和谐,柔情为民,是对他们的真实写照。
以朴素情感展示为民情怀
2012年6月14日,望城区法院丁字法庭,厚厚的案卷让承办法官皱起了眉头。这是一起在当地影响极大的交通事故纠纷,五车连环相撞,牵涉当事人二十多名,交警部门先后十余次调解无果。
承办法官迎难而上,不过,他不是单枪匹马,人民陪审员会与他并肩战斗。对当事人矛盾较大的案件,法官都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充分发挥他们植根于基层,来自群众,了解民情,熟悉民情的优势。这一次,法官邀请的人民陪审员是邓子龙。
邓子龙,镇政府综治办主任,多年的农村工作经验,让他对当地的风土人情了如指掌。当得到参加该案合议庭的通知后,经验告诉他,这起交通事故牵涉面广,受伤人多,如果直接开庭,伤者索要赔偿畸高,法庭上众“口”难调,很可能让纠纷调解搁浅。为此,邓子龙建议,先分头做伤者的工作,晓以利弊,示以法律,促使他们选择理性诉讼。
法庭采纳了邓子龙的建议。伤者有外地人,但更多的是本地人,邓子龙主动请缨,本地人的工作由他来做。可如何才能让伤者回归理性呢?要知道,这起交通事故在起诉到法庭以前,交警部门已经十余次调解。邓子龙有他的优势,他在当地工作多年,调处过许多纠纷,群众信服他;邓子龙的办法是,先撕开一个口子,进而再以点带面。经过邓子龙多次有的放矢的思想疏导,最执拗的王某终于败下阵来。
邓子龙在法院和当事人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当事人被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亲民、务实的作风所感动,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雷锋故里的田间地头,奔波着许多像邓子龙这样的人民陪审员,他们将朴素情感融入到陪审工作中,展示为民情怀,促进了纠纷和谐解决。2008年以来,望城区法院有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调解率达64%。
将乡土意识融入法律规则
说起雷锋故里的人民陪审员,不能不提到李铁珍,一个年过六旬的普通退休干部。从2010年参审案件26件,到2011年的176件,再到2012年的374件,他一年一个台阶,攀登着陪审事业的新高峰。2013年1至2月,李铁珍已参审案件43件,他毫不满足,仍然忙碌着,奔波着。
“一般地说,在解决纠纷时,特别是在解决农村纠纷时,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有时候同时存在着两个规则:乡土规则和法律规则。法官不一定能领会乡土意识,可我们陪审员懂得。有时候,将乡土意识融合到法律规则之中,对于调解纠纷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李铁珍说。
乡土因素的介入,让一起起纠纷迎刃而解。
望城区的周某达、周某青兄弟,是一对冤家,2012年夏天,闹上了法庭。原来,兄弟俩父亲早逝,由于周某达对母亲不好,母亲一直跟小儿子周某青一起生活,一块宅基地决意要全部留给周某青。周某达听说后,觉得母亲一碗水没有端平,都是儿子,凭什么就没有他的份?何况,那块宅基地很可能会被征收,那可是数十万元。周某达便来了个先下手为强,买了些建材堆放到那空置了许久的宅基地上,算是“实际控制”。周某青怒火中烧,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法庭。
如果单纯从法律上分清是非,案件并不难,可是,社会效果未必好。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能不能在乡土意识上作文章,以乡土意识来衡平法律规则?李铁珍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当乡土意识和法律规则矛盾时,我们可以利用乡土意识来创造条件,化解纷争。我们人民陪审员乐意做这个工作。”
于是,李铁珍花了一天时间实地调查,了解当地居委会、居民、当事人姐妹及亲戚对这块宅基地的看法和意见,因势利导,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当周某达发现突然成为“孤家寡人”,周围群众都对他指指点点的时候,他退缩了,主动放弃了对母亲宅基地的“实际控制”,周某青随之撤回了起诉。
将乡土意识融入法律规则,独辟蹊径解决纠纷,李铁珍获得了法官们的赞扬。在雷锋故里,还有很多人民陪审员像李铁珍一样,自信地、快乐地奉献着智慧和力量,替百姓代言,为法庭分忧,促正义实现:像李小燕,作为区妇联的副主席,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当仁不让;像曾丽丹,作为企业工作人员,与劳动保障有关的纠纷少不了她的身影;像龚成康,作为人民教师,涉及校园的纠纷常常会请他出马。
在雷锋精神的感召下
邓子龙、李铁珍、曾丽丹……一个个普通的名字,一件件不平凡的事迹。是什么鼓舞着他们?是什么鞭策着他们?是什么激励着他们?
“陪审一件案件,补助费没有多少,我一年陪审一二百件案件,补助费也不过区区几千元。如果为了钱,谁会愿意干陪审工作?谁会热爱陪审工作?”李铁珍说道。
“人民陪审员不过是一个兼职,是义务劳动,你们图什么呀?就算要兼,也别太究真,别浪费太多的精力。”很多人对人民陪审员不理解,有的人还对熟悉的人民陪审员“善言相劝”。
然而,雷锋故里的人民陪审员,似乎都像雷锋同志一样“傻”,他们听不进这些“意见”,一个个都全心全意地扑在人民陪审工作上。
雷锋纪念馆副馆长刘耀先,至今仍清楚地记得,2009年7月15日上午,他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第一次坐到了审判席上,而法庭上激烈辩论的场景也永久地刻在了他的脑海中。那一天,他感受到了法庭的气氛,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不穿制服,不穿法袍,人民陪审员拥有着与法官同等的审判权利,也肩负着与法官同样的责任,坐上了审判席,就要履行好义务,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与正义。
三年多过去了,刘耀先已经陪审了60多件案件,聊起心爱的陪审员工作,他依然心情激动,依然热爱如初:“我是雷锋纪念馆的副馆长,雷锋纪念馆每年都要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观者,我们的任务就是宣传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在陪审工作中,我也要学习雷锋精神,以雷锋精神为行动指南,把陪审工作做好。”
不仅仅是刘耀先,雷锋家乡的所有人民陪审员,都是这样做的。
他们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积极地参加法院组织的培训,自觉地学习法律,迅速由“门外汉”转变成“内行人士”,不断提高陪审能力;
他们把生命融入陪审事业之中,在平凡的陪审工作中干出不平凡的业绩,自觉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做一颗永不腐蚀的“螺丝钉”;
他们在陪审工作中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找准了“准法官”的位子,完成了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司法和谐的生力军,建设一支雷锋式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对改善司法环境,保障司法公正,有效实施监督,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才坤如是说。在望城区人民法院,一支人数达50人,处处渗透着雷锋精神精髓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已经成长起来了。
2008年以来,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踊跃参与审判实践,共参审2535件,将法庭变成课堂,促纠纷和谐调处。胸怀法律,铁面无私;心系和谐,柔情为民,是对他们的真实写照。
以朴素情感展示为民情怀
2012年6月14日,望城区法院丁字法庭,厚厚的案卷让承办法官皱起了眉头。这是一起在当地影响极大的交通事故纠纷,五车连环相撞,牵涉当事人二十多名,交警部门先后十余次调解无果。
承办法官迎难而上,不过,他不是单枪匹马,人民陪审员会与他并肩战斗。对当事人矛盾较大的案件,法官都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充分发挥他们植根于基层,来自群众,了解民情,熟悉民情的优势。这一次,法官邀请的人民陪审员是邓子龙。
邓子龙,镇政府综治办主任,多年的农村工作经验,让他对当地的风土人情了如指掌。当得到参加该案合议庭的通知后,经验告诉他,这起交通事故牵涉面广,受伤人多,如果直接开庭,伤者索要赔偿畸高,法庭上众“口”难调,很可能让纠纷调解搁浅。为此,邓子龙建议,先分头做伤者的工作,晓以利弊,示以法律,促使他们选择理性诉讼。
法庭采纳了邓子龙的建议。伤者有外地人,但更多的是本地人,邓子龙主动请缨,本地人的工作由他来做。可如何才能让伤者回归理性呢?要知道,这起交通事故在起诉到法庭以前,交警部门已经十余次调解。邓子龙有他的优势,他在当地工作多年,调处过许多纠纷,群众信服他;邓子龙的办法是,先撕开一个口子,进而再以点带面。经过邓子龙多次有的放矢的思想疏导,最执拗的王某终于败下阵来。
邓子龙在法院和当事人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当事人被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亲民、务实的作风所感动,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
雷锋故里的田间地头,奔波着许多像邓子龙这样的人民陪审员,他们将朴素情感融入到陪审工作中,展示为民情怀,促进了纠纷和谐解决。2008年以来,望城区法院有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调解率达64%。
将乡土意识融入法律规则
说起雷锋故里的人民陪审员,不能不提到李铁珍,一个年过六旬的普通退休干部。从2010年参审案件26件,到2011年的176件,再到2012年的374件,他一年一个台阶,攀登着陪审事业的新高峰。2013年1至2月,李铁珍已参审案件43件,他毫不满足,仍然忙碌着,奔波着。
“一般地说,在解决纠纷时,特别是在解决农村纠纷时,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有时候同时存在着两个规则:乡土规则和法律规则。法官不一定能领会乡土意识,可我们陪审员懂得。有时候,将乡土意识融合到法律规则之中,对于调解纠纷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李铁珍说。
乡土因素的介入,让一起起纠纷迎刃而解。
望城区的周某达、周某青兄弟,是一对冤家,2012年夏天,闹上了法庭。原来,兄弟俩父亲早逝,由于周某达对母亲不好,母亲一直跟小儿子周某青一起生活,一块宅基地决意要全部留给周某青。周某达听说后,觉得母亲一碗水没有端平,都是儿子,凭什么就没有他的份?何况,那块宅基地很可能会被征收,那可是数十万元。周某达便来了个先下手为强,买了些建材堆放到那空置了许久的宅基地上,算是“实际控制”。周某青怒火中烧,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法庭。
如果单纯从法律上分清是非,案件并不难,可是,社会效果未必好。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能不能在乡土意识上作文章,以乡土意识来衡平法律规则?李铁珍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当乡土意识和法律规则矛盾时,我们可以利用乡土意识来创造条件,化解纷争。我们人民陪审员乐意做这个工作。”
于是,李铁珍花了一天时间实地调查,了解当地居委会、居民、当事人姐妹及亲戚对这块宅基地的看法和意见,因势利导,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当周某达发现突然成为“孤家寡人”,周围群众都对他指指点点的时候,他退缩了,主动放弃了对母亲宅基地的“实际控制”,周某青随之撤回了起诉。
将乡土意识融入法律规则,独辟蹊径解决纠纷,李铁珍获得了法官们的赞扬。在雷锋故里,还有很多人民陪审员像李铁珍一样,自信地、快乐地奉献着智慧和力量,替百姓代言,为法庭分忧,促正义实现:像李小燕,作为区妇联的副主席,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当仁不让;像曾丽丹,作为企业工作人员,与劳动保障有关的纠纷少不了她的身影;像龚成康,作为人民教师,涉及校园的纠纷常常会请他出马。
在雷锋精神的感召下
邓子龙、李铁珍、曾丽丹……一个个普通的名字,一件件不平凡的事迹。是什么鼓舞着他们?是什么鞭策着他们?是什么激励着他们?
“陪审一件案件,补助费没有多少,我一年陪审一二百件案件,补助费也不过区区几千元。如果为了钱,谁会愿意干陪审工作?谁会热爱陪审工作?”李铁珍说道。
“人民陪审员不过是一个兼职,是义务劳动,你们图什么呀?就算要兼,也别太究真,别浪费太多的精力。”很多人对人民陪审员不理解,有的人还对熟悉的人民陪审员“善言相劝”。
然而,雷锋故里的人民陪审员,似乎都像雷锋同志一样“傻”,他们听不进这些“意见”,一个个都全心全意地扑在人民陪审工作上。
雷锋纪念馆副馆长刘耀先,至今仍清楚地记得,2009年7月15日上午,他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第一次坐到了审判席上,而法庭上激烈辩论的场景也永久地刻在了他的脑海中。那一天,他感受到了法庭的气氛,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不穿制服,不穿法袍,人民陪审员拥有着与法官同等的审判权利,也肩负着与法官同样的责任,坐上了审判席,就要履行好义务,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与正义。
三年多过去了,刘耀先已经陪审了60多件案件,聊起心爱的陪审员工作,他依然心情激动,依然热爱如初:“我是雷锋纪念馆的副馆长,雷锋纪念馆每年都要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观者,我们的任务就是宣传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在陪审工作中,我也要学习雷锋精神,以雷锋精神为行动指南,把陪审工作做好。”
不仅仅是刘耀先,雷锋家乡的所有人民陪审员,都是这样做的。
他们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积极地参加法院组织的培训,自觉地学习法律,迅速由“门外汉”转变成“内行人士”,不断提高陪审能力;
他们把生命融入陪审事业之中,在平凡的陪审工作中干出不平凡的业绩,自觉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做一颗永不腐蚀的“螺丝钉”;
他们在陪审工作中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找准了“准法官”的位子,完成了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司法和谐的生力军,建设一支雷锋式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对改善司法环境,保障司法公正,有效实施监督,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才坤如是说。在望城区人民法院,一支人数达50人,处处渗透着雷锋精神精髓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已经成长起来了。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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