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元宵节忙不停 力促反目夫妻新春一家亲
2013-02-28 09:15: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孔令明 张秋蓉 邓春梅
  2月24日,正值正月十五元宵佳节,中午十二时许,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值班的执行法官张法官正在吃午饭,忽然腰间的执行110电话响个不停,打来电话的是执行申请人吴娟娟(化名),吴娟娟是为两岁女儿的抚养费而来。

  2010年7月吴娟娟和前夫王达(化名)由合川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王欢随母亲生活,王达每月给付女儿300元抚养费。但从判决之日起,王达一分抚养费也没支付。吴娟娟一人独自抚养女儿,经济上十分困难,遂向合川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王达离婚后一直在深圳工作,很少在合川露面,执行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无法开展。好不容易春节过后,王达回到合川放假,吴娟娟便拨通了执行110电话。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后,张法官迅速联系了另一名执行法官和4名法警驱车赶往王达位于太和镇的家中。

  30分钟后,在吴娟娟的随同下,法官在太和场镇见到了带着名表、手拿最新款手机的王达。细心的办案法官一眼就看出王达并非没有给付抚养费的经济能力,而是有意逃避。看到执行法官,王达异常紧张,执行法官说明来意后,先稳住了王达的情绪,随即趁机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和法官几番交流后,王达说出了心里话,自己不是不想给抚养费,王达和父母其实都非常喜欢女儿,但离婚后吴娟娟从不让爷爷奶奶单独与外孙女接触,自己心里十分气愤。案情了解到这个程度,2名执行法官把吴娟娟和王达叫到一边,在对王达做情理法的教导后,也告知吴娟娟:不管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哪一方,另一方及其家人都有看望孩子的权利,享有抚养权的一方都应积极配合,这样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最后吴娟娟表示,以后每月会定期将孩子送到爷爷奶奶家,王达也表示自己每月会按时支付抚养费。

  抱着一年多未见到的孩子,王达一刹那落下了泪水,爷爷、奶奶也赶忙拥过去对小孙女又抱又亲。终于一家人冰释前嫌,热热闹闹围坐在一桌吃着元宵汤圆,为这起抚养费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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