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为民的“平民法官”
——记“全国优秀法官”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石桥中心法庭庭长潘锦波
2013-02-27 09:41: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继远 陈荣昌
潘锦波(左一)现场调解案件
近日,从北京传来喜讯,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石桥中心法庭庭长潘锦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2012年度“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消息一传开,熟知潘锦波的人无不为他感到高兴。
“当法官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得到群众的信任是我人生最大的幸福……”近日,潘锦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
从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潘锦波先后在大坡法庭、林水法庭和石桥法庭工作,担任过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扎根基层法庭18个春秋。作为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法官,潘锦波喜欢和基层的老百姓打交道,主动倾听群众的心声,真实了解群众的诉求,他在办案中充分发挥司法的便民、利民作用,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办案、促调解,辖区的老百姓亲切称他为“平民法官”。
办案只认法不认钱情权
在基层法庭,审理的大都是婚姻与家庭的案子,解决的大都是邻里纷争,但也常常受到亲情的挑战,友情的干扰,金钱的诱惑。
2009年7月,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潘锦波了解到小两口有感情基础,要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女方的父母嫌贫爱富,强迫女儿离婚,在判决的前一天,女方的父母为达目的,打电话给潘锦波,要请他吃饭。潘锦波一边婉言拒绝,一边劝告女方父母不要干涉女儿的婚姻,女方父母以为他嫌钱少,特地跑到潘锦波办公室送了一叠钞票。潘锦波见状,板起面孔对女方父母的这种“送钱办事”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严肃地告诉他们不得强迫女儿离婚。最终女方父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潘法官认法不认钱,只怪我们一时糊涂,差点干出傻事,以后再也不干涉他们小两口的婚姻了。”
在石桥法庭,潘法官办案不仅认法不认钱,更是认法不认人。他在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时,被告是他亲戚,但潘锦波没有因为人情、亲情等因素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他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败诉,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
18年来,潘锦波没办过一件错案,也没有接受过当事人的一次吃请和礼金,许多到法庭打官司的人都说:“案件到了潘法官手里,我们心里就踏实了。”
创新审判机制让群众更满意
近年来,为了解决群众立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潘锦波要求法庭工作人员不仅要快速为群众立案,还要成为接待员、服务员、法律咨询员,平时要以一个笑脸、一杯茶水、一副热心肠对待群众。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诉讼难的局面,潘锦波大胆改革,提出建立立案流程。新流程的建立,带来的是公正、高效、廉洁。案件立案5分钟后当事人就明白自己的案子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调查,什么时候判决,大大方便了群众的诉讼。法院诉讼案件明显增多,群众的怨气少了,2009年以来,潘锦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85件,标的额达1869万元,其中调解与经调解撤诉结案217件,调撤率达76%,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还被评为“2011感动梧州——法院十大优秀人物”。
2012年以来,石桥法庭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在梧州两级法院率先推出创新之举,与毗邻的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信都法庭、广东省封开县法院南丰法庭建立网格化无缝对接,构建了两省三市跨区域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执行、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的联动协调机制。
“建立了跨区域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执行、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的联动协调机制,我们就不用担心法律文书‘无人认领’了。”潘锦波告诉记者,建立区域法院联动协调机制,强化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在委托送达司法文书、案件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等方面的互相协助,并将案件情况及时传递,实现案件跟踪与信息反馈同步,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有效化解了“送达难”这一痼疾,缓解了办案的压力。
用心用情调解 “冤家”冰释前嫌
“他们两家的矛盾已久,潘法官还真有办法,一调解,两家就握手言和了。”石桥村群众黄某告诉记者。
李某与潘某两家房子前后相邻,两家历来关系很好。今年潘某把旧房子拆掉翻新建楼房的过程中,把原先的公共通道占为己有,妨碍了李某一家的出入。李某多次要求潘某留出原先的公共通道,均遭拒绝。李某十分气愤,于是纠集一帮亲朋好友到潘某家讨说法,双方发生了严重的口角,甚至动起了拳脚,造成双方流血事件。如果该案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后,潘锦波多次带领干警上门调解,可谈话中却对他们之间是否占用公共通道的事情只字不提,而是耐心给双方讲古人“让一让,三尺巷”的故事,劝他们要以和为贵,作为几十年的老邻居,两家平时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是很难得的,不能因为一点小事,一时冲动就翻脸闹矛盾,如果那样,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别扭。潘锦波的一席话,让双方都面露愧色。经潘锦波劝说,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把原先占有的公共通道留了出来,双方冰释前嫌。
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百分之一的调解,用最大的耐心去排扰解难、化解矛盾,是潘锦波的办案之道。
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潘锦波始终以细心、耐心和同情心,在法与情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踏踏实实地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潘锦波调解案件的效率特别高,有时候一天经调解结案的就有四五件。问到潘锦波办案高效的诀窍时,他总是笑着说,用心、用情、多动脑筋就能办好。
作为一名奋斗在农村基层法庭的法官,18年来,潘锦波把辛勤和汗水洒在了乡间小路上,把法律和真情播送给千家万户,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审判事业。他以令人叹服的工作业绩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谱写了一曲当代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青春之歌。
“当法官就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得到群众的信任是我人生最大的幸福……”近日,潘锦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
从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潘锦波先后在大坡法庭、林水法庭和石桥法庭工作,担任过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扎根基层法庭18个春秋。作为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法官,潘锦波喜欢和基层的老百姓打交道,主动倾听群众的心声,真实了解群众的诉求,他在办案中充分发挥司法的便民、利民作用,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办案、促调解,辖区的老百姓亲切称他为“平民法官”。
办案只认法不认钱情权
在基层法庭,审理的大都是婚姻与家庭的案子,解决的大都是邻里纷争,但也常常受到亲情的挑战,友情的干扰,金钱的诱惑。
2009年7月,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潘锦波了解到小两口有感情基础,要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女方的父母嫌贫爱富,强迫女儿离婚,在判决的前一天,女方的父母为达目的,打电话给潘锦波,要请他吃饭。潘锦波一边婉言拒绝,一边劝告女方父母不要干涉女儿的婚姻,女方父母以为他嫌钱少,特地跑到潘锦波办公室送了一叠钞票。潘锦波见状,板起面孔对女方父母的这种“送钱办事”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严肃地告诉他们不得强迫女儿离婚。最终女方父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潘法官认法不认钱,只怪我们一时糊涂,差点干出傻事,以后再也不干涉他们小两口的婚姻了。”
在石桥法庭,潘法官办案不仅认法不认钱,更是认法不认人。他在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时,被告是他亲戚,但潘锦波没有因为人情、亲情等因素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他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败诉,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
18年来,潘锦波没办过一件错案,也没有接受过当事人的一次吃请和礼金,许多到法庭打官司的人都说:“案件到了潘法官手里,我们心里就踏实了。”
创新审判机制让群众更满意
近年来,为了解决群众立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潘锦波要求法庭工作人员不仅要快速为群众立案,还要成为接待员、服务员、法律咨询员,平时要以一个笑脸、一杯茶水、一副热心肠对待群众。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诉讼难的局面,潘锦波大胆改革,提出建立立案流程。新流程的建立,带来的是公正、高效、廉洁。案件立案5分钟后当事人就明白自己的案子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调查,什么时候判决,大大方便了群众的诉讼。法院诉讼案件明显增多,群众的怨气少了,2009年以来,潘锦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85件,标的额达1869万元,其中调解与经调解撤诉结案217件,调撤率达76%,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还被评为“2011感动梧州——法院十大优秀人物”。
2012年以来,石桥法庭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在梧州两级法院率先推出创新之举,与毗邻的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信都法庭、广东省封开县法院南丰法庭建立网格化无缝对接,构建了两省三市跨区域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执行、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的联动协调机制。
“建立了跨区域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执行、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的联动协调机制,我们就不用担心法律文书‘无人认领’了。”潘锦波告诉记者,建立区域法院联动协调机制,强化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在委托送达司法文书、案件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等方面的互相协助,并将案件情况及时传递,实现案件跟踪与信息反馈同步,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有效化解了“送达难”这一痼疾,缓解了办案的压力。
用心用情调解 “冤家”冰释前嫌
“他们两家的矛盾已久,潘法官还真有办法,一调解,两家就握手言和了。”石桥村群众黄某告诉记者。
李某与潘某两家房子前后相邻,两家历来关系很好。今年潘某把旧房子拆掉翻新建楼房的过程中,把原先的公共通道占为己有,妨碍了李某一家的出入。李某多次要求潘某留出原先的公共通道,均遭拒绝。李某十分气愤,于是纠集一帮亲朋好友到潘某家讨说法,双方发生了严重的口角,甚至动起了拳脚,造成双方流血事件。如果该案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后,潘锦波多次带领干警上门调解,可谈话中却对他们之间是否占用公共通道的事情只字不提,而是耐心给双方讲古人“让一让,三尺巷”的故事,劝他们要以和为贵,作为几十年的老邻居,两家平时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是很难得的,不能因为一点小事,一时冲动就翻脸闹矛盾,如果那样,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别扭。潘锦波的一席话,让双方都面露愧色。经潘锦波劝说,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把原先占有的公共通道留了出来,双方冰释前嫌。
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百分之一的调解,用最大的耐心去排扰解难、化解矛盾,是潘锦波的办案之道。
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潘锦波始终以细心、耐心和同情心,在法与情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踏踏实实地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潘锦波调解案件的效率特别高,有时候一天经调解结案的就有四五件。问到潘锦波办案高效的诀窍时,他总是笑着说,用心、用情、多动脑筋就能办好。
作为一名奋斗在农村基层法庭的法官,18年来,潘锦波把辛勤和汗水洒在了乡间小路上,把法律和真情播送给千家万户,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审判事业。他以令人叹服的工作业绩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谱写了一曲当代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青春之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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