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做清官刀下死,不做贪官上青云”
——豫剧《血溅乌纱》传递的司法精神及启示
2013-02-26 13:54: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朋涛
  某日,友人赠送戏票两张,乃唐派名剧《血溅乌纱》,由国家一级演员、梅花奖得主贾廷聚老先生主演,遂慕名前往观看。剧情波澜起伏、千转百回、扣人心弦,观者时而群情激昂,时而掩面拭泪,演者唱到动情处,台下掌声雷动。全场演出两个多小时倏然而过,临散场时仍觉意犹未尽。

  贾廷聚饰演的新任河阳知府严天民,为官清正廉明,在审理珠宝商苏玉珠被杀案时,因其妻子程氏的表弟、河阳知县赖水镜利用裙带关系作假蒙蔽,严天民错斩客栈店家刘松,造成冤案。后来真相大白,严天民悔恨交加,为明其志,毅然饮剑殉法,演出到高潮悲壮处,观众无不感慨唏嘘。

  面对贪官赖水镜原形毕露后的摊牌胁迫,严天民“宁做清官刀下死,不做贪官上青云”的发聩唱词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该剧传递出的古代司法者在执法办案中所秉承的错案必纠、敢于担当、舍身护法的司法精神令人钦佩,其警示教育作用尤须传承于当下。

  “严天民雪夜秉烛审案卷”,让我们从侧面看到了一名司法者求实求严的执法精神和职业操守。“万不可错杀人遗恨万年”,这醍醐灌顶般的唱词犹如当头棒喝促人警悟。同时也流露出严天民作为司法者以人为本的光辉人性。

  一名法官所应具备的优秀品格中势必要包含对善与恶、黑与白等世俗人情的深刻把握和理性判断,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则解决纠纷,从而将法律适用与司法目的的实现有机结合起来。时至今日,严天民身上闪烁的司法良知仍然值得我们的法官学习和借鉴。

  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2012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旨在针对因法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引起的错案进行追责,以避免错案的发生。这些从制度层面对法官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的行为边界进行约束和规范。

  2013年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要把司法良知教育与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唤起法官内心自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以期从思想层面强化法官内心良知,这也顺应了当前法院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

  剧中,引发严天民错误判断案情,进而导致冤斩无辜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其妻程氏被贪官赖水镜蒙骗后将一份假供状放进了案卷,从而构成了刘松故意杀人罪的证据链。后来严天民杀身破家的悲剧也肇始于此。

  程氏的无心之过终酿大错,究其原因,主要是其碍于裙带亲情(与赖系表姐弟关系)和意志力薄弱(收受赖水镜一只玉镯)导致的。我们在指责贪官赖水镜设局构陷的卑劣伎俩的同时,也为程氏没能抵挡住赖水镜的如簧之舌和“糖衣炮弹”而深感惋惜。

  “见贤妻披头散发泪如泉”的唱段倾诉了夫妻俩即将生死别离的悲苦痛楚,听来让人肝肠寸断。一个幸福的家庭就此走向毁灭,二十年夫妻恩情毁于一旦。“妻贤夫祸少,子廉父心宽”,该剧折射出的家庭伦理亲情和司法廉政观带给观众极大的心理冲击力。从这个意义上讲,豫剧《血溅乌纱》不失为一部极具现代教育意义的司法廉政教育片。

  为官者既要清廉自律,也要约束教育好亲属家人;官员亲属在洁身自爱的同时,更要肩负起家庭助廉的责任和义务。夫妻双方只有彼此扶携、相互提醒,才能让家庭成为名副其实的“幸福港湾”,反之只能自食其果,追悔莫及,到头来落得个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的境况。

  在当前司法环境下,如何将家属的嘱托和提醒内化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的自驱力,从而营造出法正风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012年,郑州中院提出将家庭伦理文化与廉政文化相结合,探索一条“家庭亲情助廉”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思路,并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廉政亲情寄语”活动。

  “心中贪念少,家庭幸福多。”“贪欲不可有,小利不可取,温饱应知足,平安全家福。”“不廉就是不孝。”走进郑州两级法院,这样的廉政亲情寄语在法官办公室到处可见。这些语言简洁、内涵丰富、情感真挚的寄语无不表达了法院干警家属们的关爱和嘱托。郑州法院借助亲情寄语征集活动,把家庭美德同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在法官与法官亲属之间传播着“廉洁全家福”的廉政理念。

  在2013年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廉政亲情寄语活动,继续坚持干警谈感悟、亲属谈变化做法,强化家庭助廉“防火墙”,把廉政文化进机关与进家庭有机结合起来,筑牢广大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确保在执法办案中公正廉洁高效文明司法。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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