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逐年逼近敏感信息
多家法检网站可查三公经费
2013-02-26 11:16:20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万学忠
■ 青海高院是唯一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的法院
■ 厦门中院是唯一公开财务决算信息的法院
■ 徐州中院是唯一公开部门联系电话的法院
■ 广东海南高院、海口徐州成都中院可查法官名单
■ 海南各级法院河南高院可查法官亲属从事律师情况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2月25日披露对2012年法院网站的测评结果。调研组发现,多家法院网站可以查阅到法官名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法官亲属从事律师工作的信息。调研组指出,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进入全面落实阶段,并逐年逼近敏感信息。
调研组测评的法院包括26个省、直辖市的高级法院(自治区除外)和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法院。上述26个高级法院100%建有官方网站;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法院有40家建有官方网站,达93%。
这一测评结果与上一年度基本相同。不同的是,调研组发现,多家网站可以查阅到法官名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法官亲属从事律师工作等敏感信息。
可以查阅到审判人员名单的网站,高级法院有广东省和海南省;中级法院有海口、徐州、成都。值得称道的是,江苏省徐州中院除了公开法官信息,还公开了部门负责人和部门电话,以及人民陪审员和审判监督员的信息。
在公开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从事律师情况方面,海南的天涯法律网做得最好,其在“监督台”栏目中公开了两个表格:一是《海南法院干警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统计表》,公开了海南各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名单;二是《海南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统计表》,公开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离任人员(退休和辞职)从事律师职业的名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网站的公告栏目中也公开了《河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或法律服务职业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法官姓名、部门、职务、亲属姓名、关系、所在律所名称。
调研组重点测评了2012年法院财务信息。调研结果显示,高级人民法院中,青海省公开了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预算及编制说明,此外有9个法院公开了部分预算信息;中级人民法院中,厦门和宁波公开了完整的预算信息,此外有4个法院公开了部分预算信息。除了考察预算信息,调研组2012年还增加了考察上一年度决算信息的公开,并考察法院是否对与预算不符的支出予以说明和解释。调研结果显示,所有的高级人民法院均未公开任何决算信息,中级人民法院中只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上年度的决算信息。
调研组考察了法院2012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公务出国(境)费用)信息的公布情况,发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在其网站上公开了《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和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表》,成为唯一一个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的法院。
另一份《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2012)》透露,提供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的省级检察院仅有广东、北京,提供三公经费的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一个也没有。提供部门办公电话的省级检察院是:山东、甘肃;提供部门办公电话的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有:深圳、汕头、合肥。
调研组指出,法院、检察院作为公共机构,与每个公民都有着现实的或潜在的联系,应该让纳税人了解其职能权限、机构设置、司法人员简介、法院预决算、联系方式和投诉渠道等等信息。公开这些信息有助于公众和当事人方便快捷地找到法院、检察院,对法院、检察院工作有个整体的认识和了解,并能通过网站披露的渠道进行诉讼、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这是未来司法公开特别是法院网站建设亟待补齐的短板。
■ 厦门中院是唯一公开财务决算信息的法院
■ 徐州中院是唯一公开部门联系电话的法院
■ 广东海南高院、海口徐州成都中院可查法官名单
■ 海南各级法院河南高院可查法官亲属从事律师情况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2月25日披露对2012年法院网站的测评结果。调研组发现,多家法院网站可以查阅到法官名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法官亲属从事律师工作的信息。调研组指出,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进入全面落实阶段,并逐年逼近敏感信息。
调研组测评的法院包括26个省、直辖市的高级法院(自治区除外)和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法院。上述26个高级法院100%建有官方网站;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法院有40家建有官方网站,达93%。
这一测评结果与上一年度基本相同。不同的是,调研组发现,多家网站可以查阅到法官名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法官亲属从事律师工作等敏感信息。
可以查阅到审判人员名单的网站,高级法院有广东省和海南省;中级法院有海口、徐州、成都。值得称道的是,江苏省徐州中院除了公开法官信息,还公开了部门负责人和部门电话,以及人民陪审员和审判监督员的信息。
在公开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从事律师情况方面,海南的天涯法律网做得最好,其在“监督台”栏目中公开了两个表格:一是《海南法院干警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统计表》,公开了海南各法院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名单;二是《海南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统计表》,公开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离任人员(退休和辞职)从事律师职业的名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网站的公告栏目中也公开了《河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亲属从事律师或法律服务职业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法官姓名、部门、职务、亲属姓名、关系、所在律所名称。
调研组重点测评了2012年法院财务信息。调研结果显示,高级人民法院中,青海省公开了2011年度和2012年度的预算及编制说明,此外有9个法院公开了部分预算信息;中级人民法院中,厦门和宁波公开了完整的预算信息,此外有4个法院公开了部分预算信息。除了考察预算信息,调研组2012年还增加了考察上一年度决算信息的公开,并考察法院是否对与预算不符的支出予以说明和解释。调研结果显示,所有的高级人民法院均未公开任何决算信息,中级人民法院中只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上年度的决算信息。
调研组考察了法院2012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公务出国(境)费用)信息的公布情况,发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在其网站上公开了《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和2012年预算安排情况表》,成为唯一一个公开“三公”经费支出的法院。
另一份《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2012)》透露,提供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的省级检察院仅有广东、北京,提供三公经费的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一个也没有。提供部门办公电话的省级检察院是:山东、甘肃;提供部门办公电话的较大的市人民检察院有:深圳、汕头、合肥。
调研组指出,法院、检察院作为公共机构,与每个公民都有着现实的或潜在的联系,应该让纳税人了解其职能权限、机构设置、司法人员简介、法院预决算、联系方式和投诉渠道等等信息。公开这些信息有助于公众和当事人方便快捷地找到法院、检察院,对法院、检察院工作有个整体的认识和了解,并能通过网站披露的渠道进行诉讼、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这是未来司法公开特别是法院网站建设亟待补齐的短板。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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