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法院开行政审判协调会促“官民”和谐
2013-02-21 14:54:19
法院领导邀请行政部门领导开行政审判协调会
     中国法院网讯 (何劲松)  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官民”和谐,有效化解“官民”矛盾,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注重运用行政诉讼协调机制处理行政纠纷,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巧家县人民法院受理一件管理相对人不服矿产品征收管理的行政处罚案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虽然管理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成立,但被告的行政处罚存在瑕疵,如果进行审理判决,难以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因为多年来,被告作为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矿产品征收管理的专门机构,在维护合法有序的矿产品开采、运输、销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有力地规范和促进了地方矿业秩序。如果处理不慎,将带来负面影响,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地方矿业秩序的混乱。

  收到案件后,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长和主管副院长亲自出面协调,邀请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领导召开行政审判协调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商解决的对策和方案。同时和政府主管领导协调沟通,由政府主管领导再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达成了共识,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政府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在会上即明确对被告单位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提出了要求,要求被告单位及时清理相应的职能职责,对如何规范今后的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此案在法院、政府和各方面的努力协调下,促成原被告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最终以原告撤诉的方式结案。通过协调处理的方式结案,既维护了原告权益,又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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