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助长奢侈浪费之风 助推中国式“剩宴”
2013-02-04 08:05:05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李 刚 富子梅 智春丽 程 晨
核心阅读
“只好多点菜、点贵菜,最后还吃不完。”酒店餐厅包间的“最低消费”经常引起人们的吐槽。记者近日采访发现,餐饮业设定包间最低消费金额现象仍然十分普遍,为奢侈浪费之风添了一把火。
为达“最低消费”,消费者只好多点菜、点贵菜
2月3日,记者致电北京东四环边上的一家档次较高的餐厅,说想要预订包间。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间人均最低消费800元,此外还要加15%的服务费。
记者又询问了五六家不同档次的餐厅,包间最低消费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一些所谓商务会所的包间最低消费达到人均800元—1000元,此外还要加收数额不等的服务费和酒水服务费。
广州是全国人均餐饮消费支出最高的城市,餐饮业的“茶位费”、“服务费”、“最低消费”等,在这里也普遍存在。
记者拨通了广州中信广场内一家高档餐饮酒楼的订餐电话。接线员告诉记者,晚上就餐订房,10个人的大房最低消费需要2500元,不过差几十元钱没有问题。
位于广州越秀区兴庆路的一家私人会所,接待标准设置为680元/人起,且还需收取10%的服务费。
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的姜先生对餐厅“最低消费”深有感触:“这就是强制消费,只能多点菜,点贵菜。这种商务宴请,吃不完也不好意思打包走。”
姜先生说,他有一次代表公司请外国客户吃饭,一共8个人,没点特别贵的菜,就花了12000元。那天刚入座,服务员就当着客人的面说包间有最低消费,弄得他也不好意思点太便宜的菜。“幸亏那天是和老外吃饭,喝的酒少。”
讲面子、吃公款,“最低消费”有市场
为什么那么贵、吃不完还是会选择这样的餐厅?姜先生无奈地说:“有时候请客户吃饭,为了面子,得去。”
在北京某企业做销售的小刘经常要出入高档饭店。“我们常去的地方,包间一般都是最低消费加服务费,服务费大约是消费总额的15%。如果不点酒水,人均消费1000元左右,如果喝酒,就没谱了。请客户吃饭不敢怠慢,花费都能达到最低消费标准。”
在企业工作的蒋先生说,自己去的商务宴请场所一般都有最低消费,但是一来不是自己掏钱,二来点餐达到最低消费的标准并不十分困难,也就“见怪不怪”了。
记者发现,最低消费回应了应酬需求,“高价位意味着好服务”、“不能怠慢客人”、“反正公家出钱”,抓住了消费者的这些心态,推出“最低消费”的餐厅似乎不愁市场。
除了爱面子的心态外,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还指出,“最低消费”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是大规模的公务和商务宴请。由于缺乏对支付方的硬约束,高档消费受到提供者、享受者的共同欢迎,形成恶性循环。
“最低消费”看似市场选择,却导致社会资源浪费
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餐饮业经营者是否设定最低消费、是否收取开瓶费等,属于经营自主权范畴。而且,从经济成本上看,似乎也有其合理性。
“设置最低消费是为了防止客人消费不多又占据了酒店的资源。”在西安做销售的小田说,包间往往提供比大堂更好的服务,在市场上算是有限资源。
邱宝昌认为,酒店设置最低消费明显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而且,过高的最低消费还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自主定价必须依照成本价格和供求关系合理确定。
他指出,虽然吃什么、吃多少是个人的消费选择,但最低消费助长了浪费,增加了社会资源的消耗,在满足小部分人奢华享受的同时,却损害了公众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最低消费是一种在餐饮消费领域非常普遍的霸王条款,违反市场经济最核心原则——契约自由原则,涉嫌强制交易和不公平交易,违反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应有所作为,加以限制甚至取消。
专家建议,遏制“最低消费”,应从“公”规范,倡导节俭
专家指出,遏制最低消费现象,一方面要通过行业协会倡导节俭之风,另一方面也要通过相关部门以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
商务部和国家旅游局1月28日就在饭店餐饮业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进行工作部署,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将清理规范最低消费、包间费等相关收费。
1月31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公布了整治餐饮业“最低消费”行为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所有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一律停止,不得以任何形式、名目予以设置。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各类名目的最低消费。一经查实,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不良企业、无信商家将定期予以曝光。
刘俊海和邱宝昌都建议,要尽快设置公款消费标准,出台具体的指导性规范,让勤俭节约更具可操作性。
专家还指出,消费者也应该转变观念,理性节约地消费,杜绝奢侈的“面子消费”,不要为“最低消费”掏腰包。
“只好多点菜、点贵菜,最后还吃不完。”酒店餐厅包间的“最低消费”经常引起人们的吐槽。记者近日采访发现,餐饮业设定包间最低消费金额现象仍然十分普遍,为奢侈浪费之风添了一把火。
为达“最低消费”,消费者只好多点菜、点贵菜
2月3日,记者致电北京东四环边上的一家档次较高的餐厅,说想要预订包间。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间人均最低消费800元,此外还要加15%的服务费。
记者又询问了五六家不同档次的餐厅,包间最低消费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一些所谓商务会所的包间最低消费达到人均800元—1000元,此外还要加收数额不等的服务费和酒水服务费。
广州是全国人均餐饮消费支出最高的城市,餐饮业的“茶位费”、“服务费”、“最低消费”等,在这里也普遍存在。
记者拨通了广州中信广场内一家高档餐饮酒楼的订餐电话。接线员告诉记者,晚上就餐订房,10个人的大房最低消费需要2500元,不过差几十元钱没有问题。
位于广州越秀区兴庆路的一家私人会所,接待标准设置为680元/人起,且还需收取10%的服务费。
在北京一家企业工作的姜先生对餐厅“最低消费”深有感触:“这就是强制消费,只能多点菜,点贵菜。这种商务宴请,吃不完也不好意思打包走。”
姜先生说,他有一次代表公司请外国客户吃饭,一共8个人,没点特别贵的菜,就花了12000元。那天刚入座,服务员就当着客人的面说包间有最低消费,弄得他也不好意思点太便宜的菜。“幸亏那天是和老外吃饭,喝的酒少。”
讲面子、吃公款,“最低消费”有市场
为什么那么贵、吃不完还是会选择这样的餐厅?姜先生无奈地说:“有时候请客户吃饭,为了面子,得去。”
在北京某企业做销售的小刘经常要出入高档饭店。“我们常去的地方,包间一般都是最低消费加服务费,服务费大约是消费总额的15%。如果不点酒水,人均消费1000元左右,如果喝酒,就没谱了。请客户吃饭不敢怠慢,花费都能达到最低消费标准。”
在企业工作的蒋先生说,自己去的商务宴请场所一般都有最低消费,但是一来不是自己掏钱,二来点餐达到最低消费的标准并不十分困难,也就“见怪不怪”了。
记者发现,最低消费回应了应酬需求,“高价位意味着好服务”、“不能怠慢客人”、“反正公家出钱”,抓住了消费者的这些心态,推出“最低消费”的餐厅似乎不愁市场。
除了爱面子的心态外,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还指出,“最低消费”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是大规模的公务和商务宴请。由于缺乏对支付方的硬约束,高档消费受到提供者、享受者的共同欢迎,形成恶性循环。
“最低消费”看似市场选择,却导致社会资源浪费
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餐饮业经营者是否设定最低消费、是否收取开瓶费等,属于经营自主权范畴。而且,从经济成本上看,似乎也有其合理性。
“设置最低消费是为了防止客人消费不多又占据了酒店的资源。”在西安做销售的小田说,包间往往提供比大堂更好的服务,在市场上算是有限资源。
邱宝昌认为,酒店设置最低消费明显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而且,过高的最低消费还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自主定价必须依照成本价格和供求关系合理确定。
他指出,虽然吃什么、吃多少是个人的消费选择,但最低消费助长了浪费,增加了社会资源的消耗,在满足小部分人奢华享受的同时,却损害了公众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最低消费是一种在餐饮消费领域非常普遍的霸王条款,违反市场经济最核心原则——契约自由原则,涉嫌强制交易和不公平交易,违反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应有所作为,加以限制甚至取消。
专家建议,遏制“最低消费”,应从“公”规范,倡导节俭
专家指出,遏制最低消费现象,一方面要通过行业协会倡导节俭之风,另一方面也要通过相关部门以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
商务部和国家旅游局1月28日就在饭店餐饮业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进行工作部署,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将清理规范最低消费、包间费等相关收费。
1月31日,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公布了整治餐饮业“最低消费”行为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所有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一律停止,不得以任何形式、名目予以设置。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各类名目的最低消费。一经查实,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不良企业、无信商家将定期予以曝光。
刘俊海和邱宝昌都建议,要尽快设置公款消费标准,出台具体的指导性规范,让勤俭节约更具可操作性。
专家还指出,消费者也应该转变观念,理性节约地消费,杜绝奢侈的“面子消费”,不要为“最低消费”掏腰包。
责任编辑:郭楠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