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法官给力执行 耄耋老人终露笑容
2013-02-01 16:52: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株洲频道 | 作者:彭中心 韩涛
  1月30日,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法官的帮助下,已至耄耋之年的申请执行人终于办完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实现了自己的权利。“我遇到好心人了,感谢荷塘区法院的同志!”申请执行人黄某眼含热泪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说。

  黄某和易某均已到耄耋之年,2012年9月,他们经荷塘区法院调解离婚,并确定位于东风村的一套住宅由黄某在有生之年居住使用,黄某、易某分别占65%和35%的产权份额。调解书生效后,黄某要求将房屋产权登记为双方按份共有,但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易某及其家人借故推脱,不愿配合,黄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与易某及其家属协调,但易某家人并不愿意去房产局办理相关手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年老多病、行动不便,为免除双方奔波之苦,执行法官决定向市房产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产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细心的执行法官考虑到黄某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而市房产局窗口众多,让其单独办理后续的变更登记手续难度很大,遂决定陪其前往。

  1月30日早上,执行干警陪同黄某来到市房产局,他们将老人安排在大厅休息后,跑上跑下帮助老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由于老人经济条件较差,手续费用对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执行干警又向市房产局领导反映了相关情况,免除了老人部分费用。

  当所有手续办完后,已是中午时分,执行干警擦掉额头渗出的汗水,松了一口气:“老人家,您放心吧,所有手续已经办好啦!”老人喜极而泣,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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