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的平凡坚守
——记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退休法官石加贞
2013-01-22 14:14: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柳开方
工作中的石加贞
  1979年3月调入法院,33年民事审判岗位的坚守,没有傲人的业绩,只有12000多个平凡的工作日和办结的2600多个家庭邻里纠纷等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大家都亲切的称呼他老石……走进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墙,在法官楷模版面,唯一的一位本地法官总会引起阵阵惊叹声,他就是于今年1月5日光荣退休的云南省会泽县人民法院原法官石加贞。

  “作为法官,我觉得首先就是要正直,真实,真心实意的对待当事人,用心、用行动感化当事人,这样他们才会理解你的工作,配合你的工作。”

  2004年初,家住会泽县金钟镇的青年小李认识了家住当地大海乡的姑娘小郭,二人很快坠入爱河,于2005年生育一女孩,后于2007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双方感情较好。2008年,二人到昆明打工期间,因没有在一起干活,初次从农村到城市的小郭与他人有了暧昧关系。小李知道后找到小郭拳脚相加。后两口子离开昆明回到老家,但双方感情受到了破坏,彼此心存隔阂。在一次吵打后,小郭一走了之。

  三年漫长的等待,小郭还是杳无音信,小李也多次到小郭父母家逼问小郭的下落,有几次还发生抓扯,双方闹的很僵。2012年2月,心灰意冷的小李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因小郭下落不明,该案只能按照公告程序处理,诉讼周期可能长达半年甚至更长。案件到了老石手里,老石前后五次到当事人家做工作,并主动为双方联系糊口所在地司法所提供法律援助,最终妥善处理该案。

  同事们有时会不解,问老石为什么总要这么执着,把简单的案件复杂化,老给自己找事。可老石总是这样回答,我们多付出点不算什么,很多人一辈子也许就只进一次法院,我们要真正给他们解决困难,给他们留下好印象,让他们的诉讼之路走得温暖一些。

  “人生最可贵的品格是本分自然地生活,踏踏实实地做事,兢兢业业地工作,诚诚实实地交友,心底坦荡地为人。”

  2011年9月1日,老石所在的民一庭受理了一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通事故发生在会泽县境内,两原告是宣威市人,被告在陕西,两原告递交完诉状后,就回宣威老家养伤去了。该案标的高达30多万,当事人又都在外地,办理难度可想而知,民一庭年轻的谭明海庭长正在为该案犯愁时,老石主动提出要办理该案。

  面对很多同龄,甚至是比自己小很多的“老同志”都退到清闲岗位上,老石还坚守在他忠爱的审判岗位上。仔细分析案情后,老石多次打电话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征求原告的诉求,了解被告的想法,寻求最经济最快捷的解决方式。老石通过电话调解圆满结案,为双方当事人可节省数万元的诉讼开销,结案卷宗装了厚厚一沓,里面EMS《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详情单》就多达8份。

  仅用了44天,该案圆满调解结案,为双方当事人节约诉讼开销数万元,双方均表示被老石深深感动。同事对该案的顺利办结也都表示惊讶,可谁又知道,老石为办结该案打了多少通电话,和当事人磨了多少次嘴皮子,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但老石觉得值得。

  “只要心无私欲,法官就能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以后回想起自己办过的每一件案件,不会心生愧疚。”

  2007年,会泽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说他特殊,是当事人身份比较特殊。当地某乡镇供销社将其一楼的两间门面租给该企业一对退休夫妇职工使用,同时该二人居住在该栋建筑二楼。租赁期间,供销社与乡政府达成了出售该房屋意向性协议,但房屋尚未实际出售,同时该栋建筑物被政府统一规划。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供销社向被告李某送达了到期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但租赁期届满后,被告拒绝搬走,供销社遂向法院起诉。接到相关诉讼文书后,两位老人到法院及相关部门大吵大闹,同时提出反诉,要求法院判令实现优先购买权。

  案件分到老石手里后,老石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和法律条文,觉得供销社的起诉合理合法,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支持,但两位老职工又多次到法院、供销社缠闹,老石希望能做通被告工作主动搬离所住房屋,但多次努力均告失败。后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胜诉,判令被告10日内搬出租赁房屋。

  老石说,当时办理该案压力很大,当事人经常来法院吵闹,很多领导打招呼要妥善处理,但该案法律关系清楚,弱势群体的权益需要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也需要维护,老石现在回忆仍然觉得该案处理及时妥当。后来老石就该案撰写了一篇案例报道,被《人民法院案例选》2009年第4期采用。

  其实,老石33年办理的2600多件案件,80%调解结案,判决结案的每年就一两件上诉,有时几年没有一件,他回忆说33年只有2件案件发回重审,其余上诉案件中院均维持原判。

  近些年,一些法律文书因笔误或者文字表述不当都会引发当事人上访、信访,但老石办理的案件至今无一错案,无一信访。

  “错了就直接撕了重新写,这些材料是要在卷宗里面永久保存的,要让人看着整洁,舒服。”老石不会使用电脑,每份法律文书都是手写,然后送交文印室由打字员打印,有时一个案件要写十几页,甚至几十页稿纸,可以想象他办一件案件要投入的精力。采访中,我们随手翻看了他起草的法律文书,字迹清秀公正,很少有改过的痕迹。33年间,老石不知道写完了多少稿纸,用坏了多少支钢笔,这些都无法计算。这些,对于已经习惯了“粘贴”、“复制”的年轻人来说,听起来都有些骇人听闻。同时,老石还时常帮庭里的其他同事当书记员,做庭审笔录,平均每年记录庭审80多次。

  “在民事审判岗位上一干就是33年,我无怨无悔,我活得实在,没有遗憾。”老石老了,这几天虽然退休却依然在为手上案件“收尾”的他说。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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