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执行拖欠款 连夜给付暖人心
柳南法院执行局执行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2013-01-21 14:43:27
     中国法院网讯 (左淋元)  2013年1月18日晚上8点多,已是下班时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值班室突然接到申请人葛某的电话,称在柳州市某面粉厂宿舍区发现了被执行人彭某,请求法院立即派人过去。该院执行局长马上指派2名执行干警和2名法警火速赶往现场。

  本案是一起涉及十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彭某是做工程的老板,申请人葛某是提供工程建材的供应商,两人原系生意上的伙伴。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葛某先后多次向彭某提供工程建材,因工程尚未结算,彭某当时并未向葛某支付建材款,仅是向其出具了欠条并约定了逾期利息。但出乎葛某意料的是,在工程完结后,彭某竟然玩起了人间蒸发。无奈之下,葛某向柳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判决生效后,葛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柳南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彭某的暂住处及工作工地寻找其踪迹,但都无果而终。案件一拖再拖直至申请人葛某打来了电话。

  接到电话十分钟后,执行干警赶到了市某面粉厂宿舍区。现场,被执行人彭某与申请人葛某及其朋友在一个房间里发生争执,执行干警立即上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但彭某情绪激动不予配合,出于对执行安全的考虑,执行干警当即决定把彭某带回法院进行处理。晚上十许,被带至法院的彭某态度依然强横,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见状,执行法官及时地将双方隔离开来并耐心地向彭某做思想工作,告知其如不按照生效判决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彭某终于同意还款,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其亲戚,并趁热打铁说服彭某对剩余欠款做了具体的还款计划书。

  十几分钟后,彭某亲戚将筹措到的四万余元送到了法院。当执行干警将部分欠款和还款计划书交到葛某手中时,已是次日凌晨1点多钟,看着连夜执行欠款面露疲色的干警们,葛某激动不已,连说感谢。最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案件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彭某也会在执行法官的后续监督下将剩余欠款给付到位,本案得以圆满了结。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