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如何应对网络舆情
2013-01-18 10:04:4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亮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明确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互联网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监督司法的重要渠道,但网络“水军”形成的虚假民意,网民情绪化的“媒体审判”,对司法公信力形成前所未有的冲击。人民法院既要坚持司法理性,坚守独立、中立原则,又要正确应对网络舆论,倾听民意,从善如流,增强司法的可接受性,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
一、规范司法行为,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防范网络负面舆论的冲击,最关键的是做好本职工作。法院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发扬“为民、亲民、便民、护民”的优良作风,规范司法行为,遵守司法礼仪,谨言慎行,不说“雷语”,不做“雷行”,不留把柄,这是预防网络舆论冲击的治本之策。
二、建立监测机制,及时研判网络舆情
收集整理。基层法院要设立信息宣传员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和整理有关的舆情信息,全面收集舆情素材,保证舆情的客观性。对网络舆论进行动态跟踪,建好资料信息库,方便检索研究。
科学研判。当前,舆情分析正日益受到重视。对于同一个事件往往会有不同的媒体报道和网民讨论,表现出不同的立场和观点,有的甚至截然相反。要从法律与道德等多维角度,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逻辑论证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网络舆情进行深度分析判断,准确揭示舆情的状况和走向,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对重大舆情提供处置预案。
及时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舆情信息,以便决策者及时掌握舆情,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重大案件、敏感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均应制定工作预案,并及时报告。
三、建立处置机制,主动应对重大舆情
网络舆论形成一般经历三个阶段:第一,萌芽阶段。一个案件发生,被传统媒体报道或在网上发布消息,既可能同时进行,也可能相互成为消息源。第二,发酵阶段。网友依托于BBS、QQ群、博客、新闻评论等网络交互手段,对案件从不同角度进行讨论、不断回复、转帖,发表各自看法,表达各种情绪。第三,形成阶段。对案件性质与处理逐渐形成相对一致的一种或几种观点。笔者认为,在不同阶段应当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抢占先机,披露真相。在网络舆论萌芽阶段,就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防止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坚持客观真实原则,面对突发事件,要迅速核实情况、弄清事件性质、波及范围、舆论强度、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主动应对质疑和猜测,第一时间发布公告,先讲事实慎说原因,边处置边发布,竭力抢占舆论制高点,不给小道消息“满天飞”提供可乘之机。
心平气和,说理引导。在网络舆论发酵阶段,积极与其他网友平等交流沟通,心平气和摆事实、讲道理,澄清事实、消除误解,慎用或不用“别有用心”、“一小撮人”、“不明真相的群众”等容易引起反感的词句,防止加深对立,激化矛盾。在网络舆论形成阶段,及时和主流媒体沟通,邀请专家学者点评,把舆论引导到主流价值观上来。
果断补救,综合治理。因审判、执行工作的疏漏而引发网络舆论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该说明的说明,该致歉的致歉,以取得谅解。确有可能裁判不公的,要严守程序正义,严格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予以改判。同时,也要坚守法律底线,增强抗干扰的能力,不能因网络舆论强烈而违法改判案件,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
四、推进司法公开,健全民意沟通机制
网络受众之所以容易对审判过程及裁判结果产生各种怀疑,很多时候源于信息不畅。人民法院必须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的审理,重大司法决策、司法举措都要及时依法公开。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和判后答疑,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疑虑。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司法工作取得的成就,以主流价值观占领舆情高地,赢得最广大、最真实的民意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作者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一、规范司法行为,树立良好司法形象
防范网络负面舆论的冲击,最关键的是做好本职工作。法院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发扬“为民、亲民、便民、护民”的优良作风,规范司法行为,遵守司法礼仪,谨言慎行,不说“雷语”,不做“雷行”,不留把柄,这是预防网络舆论冲击的治本之策。
二、建立监测机制,及时研判网络舆情
收集整理。基层法院要设立信息宣传员监测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和整理有关的舆情信息,全面收集舆情素材,保证舆情的客观性。对网络舆论进行动态跟踪,建好资料信息库,方便检索研究。
科学研判。当前,舆情分析正日益受到重视。对于同一个事件往往会有不同的媒体报道和网民讨论,表现出不同的立场和观点,有的甚至截然相反。要从法律与道德等多维角度,综合运用历史分析法、实证分析法、逻辑论证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网络舆情进行深度分析判断,准确揭示舆情的状况和走向,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对重大舆情提供处置预案。
及时报告。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舆情信息,以便决策者及时掌握舆情,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重大案件、敏感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各环节均应制定工作预案,并及时报告。
三、建立处置机制,主动应对重大舆情
网络舆论形成一般经历三个阶段:第一,萌芽阶段。一个案件发生,被传统媒体报道或在网上发布消息,既可能同时进行,也可能相互成为消息源。第二,发酵阶段。网友依托于BBS、QQ群、博客、新闻评论等网络交互手段,对案件从不同角度进行讨论、不断回复、转帖,发表各自看法,表达各种情绪。第三,形成阶段。对案件性质与处理逐渐形成相对一致的一种或几种观点。笔者认为,在不同阶段应当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抢占先机,披露真相。在网络舆论萌芽阶段,就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防止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坚持客观真实原则,面对突发事件,要迅速核实情况、弄清事件性质、波及范围、舆论强度、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主动应对质疑和猜测,第一时间发布公告,先讲事实慎说原因,边处置边发布,竭力抢占舆论制高点,不给小道消息“满天飞”提供可乘之机。
心平气和,说理引导。在网络舆论发酵阶段,积极与其他网友平等交流沟通,心平气和摆事实、讲道理,澄清事实、消除误解,慎用或不用“别有用心”、“一小撮人”、“不明真相的群众”等容易引起反感的词句,防止加深对立,激化矛盾。在网络舆论形成阶段,及时和主流媒体沟通,邀请专家学者点评,把舆论引导到主流价值观上来。
果断补救,综合治理。因审判、执行工作的疏漏而引发网络舆论的,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该说明的说明,该致歉的致歉,以取得谅解。确有可能裁判不公的,要严守程序正义,严格依法启动再审程序予以改判。同时,也要坚守法律底线,增强抗干扰的能力,不能因网络舆论强烈而违法改判案件,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
四、推进司法公开,健全民意沟通机制
网络受众之所以容易对审判过程及裁判结果产生各种怀疑,很多时候源于信息不畅。人民法院必须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的审理,重大司法决策、司法举措都要及时依法公开。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和判后答疑,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疑虑。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司法工作取得的成就,以主流价值观占领舆情高地,赢得最广大、最真实的民意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作者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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