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法院发挥陪审员作用打造"陪审百分百"法院
2013-01-16 10:57:50
     中国法院网讯 (吴锡钧)  日前,本网在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2012年的工作总结会上了解到,该院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人们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

  该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采取了以下有效措施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一是针对人民陪审员大多来自于农村和社区、对农村和社区的情况比较了解的实际,在处理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案件时积极邀请他们进行参审,充分发挥他们了解基层情况的优势,促进案结事了;二是针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需要,对陪审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教育培训,征订《人民法院报》等法律报刊,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使他们发挥普法员的作用;三是注重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与沟通,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将人民陪审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四是与法官同奖励,年终按照人民陪审员总人数的比例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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