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三项举措倾力打造"陪审百分百"法院
2013-01-11 08:57:38
     中国法院网讯 (孔大鹏)  近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通过一系列举措,建立与完善了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相关制度,倾力打造“陪审百分百”法院。

  广泛选任,选取适格人才。针对人民陪审员产生方式以组织推荐为主以及组成结构中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大多数的局限性,海门法院以2012年人民陪审员换届为契机,面向社会“海选”人民陪审员,使更多行业与社会阶层的热心司法人士走上了人民陪审员岗位,从地域上给基层法庭使用陪审员带来便利,从专业特长上更有助于法官查明事实,从群众基础上来讲更加有利于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全面培训,发挥参审作用。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水平和审判技能,该院采取座谈会和培训等形式,为人民陪审员“充电”,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学习有关陪审业务,畅谈陪审经验和体会;组织人民陪审员旁听观摩庭审;为人民陪审员订阅相关的法制学习书刊,并组织人民陪审员一起学习新法律,探讨司法热点问题;会同中级法院与司法局,对陪审员进行上岗培训。针对不同的案件根据陪审员的职业特点,合理安排陪审员参加庭审;通知陪审员于开庭前审阅案件卷宗材料,保证陪审员在开庭前能够熟悉案情,掌握案件争议焦点。案件评议时,充分保障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有效地提高陪审员的责任意识。

  双向考核,确保百分百陪审。该院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要求各业务庭案件只要转为普通程序,合议庭组成人员必须有一名为人民陪审员,并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列入院《岗位目标责任制》,责任到部门,作为部门工作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务庭每月随同司法统计报表一并报送本庭审结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作为考核依据。该院拨出专门款项,用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支出和专项补助。建立参审时间保障档案,妥善解决时间冲突。每名陪审员根据本人工作实际,列出每月可以参审案件的时间段,输入计算机,与摇号程序相结合,从而确保陪审员可以按时参审。同时建立陪审员考核手册,综合记载陪审员履职情况,一人一档,年终考核,对参审较多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履行职务较差的提请免去其陪审员职务。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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