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专业化审判模式 明确“一老一新”审判单元
铜山法院推行新老法官“一对一”分类培养模式
2013-01-08 10:54:46
     中国法院网讯 (黄敏 吴磊)  为了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的案件审理形势,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司法资源,2012年以来,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法院在业务庭推行了新老法官“一对一”分类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年轻法官司法能力培养的新路径,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有8名80后法官审(执)结案件超200件,审判质效位居全院前列。

  由于年轻法官审判经验和社会经历有限,难以有效驾驭各类案件,该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类型化区分,建立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建设工程、交通事故等专业合议庭,根据年轻法官的业务特长,安排其专司某类案件的审理。

  该院精心挑选审判经验丰富的优秀老法官,采取“一老”加“一新”的方式,结对形成固定的审判单元。庭内案件直接分到各审判单元,老法官根据年轻法官的业务能力分给不同的案件。

  该院规定青年法官所办需组成合议庭的案件,须由结对老法官担任审判长,通过参与合议庭研究案件、修改裁判文书等方式进行指导;定期向老法官递交办案疑难问题列表等,老法官给予解答并督促落实。四是灵活运用考核机制。在全院考核的基础上,以各审判单元为二级考核单位,并对结对新老法官进行双重考核,如青年法官的庭审、文书等获得院级以上奖励的,新老法官均给予一定奖励;出现问题的,对新老法官均给予适当惩罚,并试情况取消或重新结对。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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