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廉洁司法 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综述
2013-01-07 07:40: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司法公信力,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

  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廉洁司法工作,自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指导方针,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进展、收到新成效。

  反腐倡廉,教育是关键。2008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开展了“司法廉洁大讨论”活动,同年12月上旬,出台意见强化“六个坚持不懈”要求。2009年10月和2011年9月,全国法院先后两次组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201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在全国法院领导干部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随后又在广大干警中组织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职业纪律教育活动。

  反腐倡廉,制度是保障。针对法院队伍中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五个严禁”规定,并制定了刚性责罚措施。针对少数法院领导干部和办案法官利用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便利条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法官任职回避规定,目前全国995名实行了任职回避。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有效遏制“请托说情”之风;颁布《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防止法院干警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

  反腐倡廉,监督是关键。全国3110个地方法院相继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配备专职廉政监察员3522名,兼职廉政监察员27168名。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派出32个巡查组对各高院开展司法巡查,各高级和中级法院也普遍建立司法巡查制度。为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全国法院陆续建立审务督察机构开展审务督察。为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人民法院逐步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努力将廉政风险置于全方位监控之下。

  反腐倡廉,专项治理是抓手。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指导各级法院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共计2613次,处理121人。2010年6至11月,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对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2011年9月又通知各级法院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点对“零问题”单位再次进行检查。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还积极推动开展其他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专项活动,坚决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有效治理公款旅游,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以及公务用车等问题。

  反腐倡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威慑。为完善查办案件的相关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规定,为确认和处理违纪违法行为提供统一、全面的实体性规范,形成查处合力。为拓宽举报受理渠道,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5月率先开通举报受理网站,2011年推动各高院统一建立举报受理网站,有条件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目前也正在积极开通举报受理网站。2008年至2012年10月,全国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988人,极大地维护了队伍的纯洁性。
责任编辑:边江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