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五年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综述
2012-12-30 09:35: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第一要务,也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司法保障作用的直接体现。
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8057733件。2008年至2011年,案件数量年均增长率5.27%,法官人数年均增长率1.08%,案件质量综合指数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调撤率、当庭裁判率、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逐年提升,申诉率、信访投诉率逐年下降。
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把握和有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准确预判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能动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开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刑事一审、二审、再审案件4851786件,刑事案件总体呈平稳上升趋势。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人民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高度关注”、“五个统筹兼顾”要求,采取“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应对措施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再审民商事案件29540032件,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至2012年6月,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694284件。其中,审结一审案件540944件,包括资源类95458件,计划生育类24930件,环保类8921件,卫生类6491件,商标类6079件,民政类3913件,物价类1127件,金融类382件。
在国家赔偿案件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以国家赔偿法修改为契机,积极创新和完善制度机制。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379件,其中,审结刑事赔偿案件3556件,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3823件。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行政赔偿案件22712件。
在知识产权案件方面,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为推动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对外关系提供有力保障。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208653件,包括刑事案件19691件,民事案件180213件,行政案件874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11043件。
在执行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以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为保障,切实加强执行工作。2008年至2012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执结案件10573730件,标的额21861.61亿元。在执结的各类案件中,诉讼类执行案件8934715件,占84.5%;非诉讼类执行案件1639015件,占15.5%。诉讼类执行案件中,民事案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80.54%,刑事案件占3.54%,行政案件占0.42%。
在立案和涉诉信访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至2012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立案机构共审查立案31779617件,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56749.93万元;接待群众来访3875738件(次),收到群众来信1218058件。
在强化审判监督职能方面,各级人民法院端正审判监督工作理念,创新审判监督纠错机制,及时纠正司法过程中的错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至2012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498831件;经审查决定再审107466件。
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8057733件。2008年至2011年,案件数量年均增长率5.27%,法官人数年均增长率1.08%,案件质量综合指数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调撤率、当庭裁判率、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逐年提升,申诉率、信访投诉率逐年下降。
在刑事审判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把握和有效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准确预判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能动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开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新局面。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刑事一审、二审、再审案件4851786件,刑事案件总体呈平稳上升趋势。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人民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高度关注”、“五个统筹兼顾”要求,采取“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应对措施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再审民商事案件29540032件,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行政审判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2008年至2012年6月,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694284件。其中,审结一审案件540944件,包括资源类95458件,计划生育类24930件,环保类8921件,卫生类6491件,商标类6079件,民政类3913件,物价类1127件,金融类382件。
在国家赔偿案件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以国家赔偿法修改为契机,积极创新和完善制度机制。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379件,其中,审结刑事赔偿案件3556件,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3823件。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行政赔偿案件22712件。
在知识产权案件方面,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为推动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对外关系提供有力保障。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208653件,包括刑事案件19691件,民事案件180213件,行政案件8749件,其中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11043件。
在执行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以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为保障,切实加强执行工作。2008年至2012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执结案件10573730件,标的额21861.61亿元。在执结的各类案件中,诉讼类执行案件8934715件,占84.5%;非诉讼类执行案件1639015件,占15.5%。诉讼类执行案件中,民事案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80.54%,刑事案件占3.54%,行政案件占0.42%。
在立案和涉诉信访工作方面,各级人民法院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至2012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立案机构共审查立案31779617件,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56749.93万元;接待群众来访3875738件(次),收到群众来信1218058件。
在强化审判监督职能方面,各级人民法院端正审判监督工作理念,创新审判监督纠错机制,及时纠正司法过程中的错误,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至2012年6月,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498831件;经审查决定再审107466件。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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