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法院联动执结三十年山林土地纠纷
2012-12-27 14:58:41
法官和技术人员在进行定点测量
     中国法院网讯 (何明波)  12月2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联同城区公安、城管、保安公司等单位人员,在城区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城区人大、政协、检察院、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干部以及驻邕主要媒体记者的全程监督下,顺利执结了一起同一居委会下两个村民小组之间的山林土地纠纷案件。

  案件双方均是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五合社区居委会的村民小组——坛咘坡村民小组和子垒坡小组,两村民小组从1983年至今对制星岭、墓姜岭面积127.6亩山林土地的归属问题纠纷不断。期间,原所属地邕宁县政府作出行政决定书,南宁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又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司法审判程序,最终认定该诉争林地归坛咘坡村民小组所有。但是,子垒坡小组以持有原邕宁县政府颁发的红线图和占用过本案需执行的部分林地为由,一直未主动退出强占的土地。判决生效后,他们不仅拒不依照生效判决和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主动履行,还一直不接受法院组织的调解,因此,法院只能依法强制执行。

  该案的执行过程体现了该院执行工作一贯以来的几个特点:

  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重要作用。尽管是在12月24日才由上级通知决定执行,但因该院执行联动机制运转顺畅,在城区党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多个部门齐发行动、共同参与,妥善将该案执行完毕,这也体现了广西打造党委和政府主导型执行指挥中心的优势。

  坚持阳光司法。人大、政协、检察院及媒体监督贯穿于重大执行案件的始终,一般案件的执行监督也有规可循、并成定制。通过阳光、公正司法和媒体的客观报道,让社会群众及时了解案件真相,避免出现不利于司法的错误导向。

  坚持重大案件执行预案机制。由于本案双方矛盾较深,为避免因执行案件引发不必要的后续纷争,该院在收到坛咘坡的执行申请时,就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报城区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成立了由城区政法委领导担任指挥长的执行指挥中心,将参与执行的各单位、各部门人员分成防控组、维稳组、后勤组、警戒及警卫组,确保案件顺利执行。

  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关键问题。本案判决中的“以山脊为界”难以直观认定,只能借助卫星遥感技术进行测定。经过城区政法委协调,该院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发出测绘委托书,由该中心查看现场后进行卫星扫描,并在划界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携带专门装备利用卫星遥感进行精确定位,保证划界结果与判决书主文中“以山脊为界”的一致性,避免双方当事人对界线产生质疑。

  经过周密计划和精心部署并运用科学技术,在城区政法委领导现场指导和双方当事人的现场确认下,该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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