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不还成被告 法官登门释法促和谐
2012-12-18 15:31:15
     中国法院网讯 (玉军峰)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现代社会金融高度发达,不携带现金,一张可以购物消费并且还可以透支的信用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但也会因此引发一些纠纷。陆某就是因为信用卡透支经劝说拒不退还而成了被告。2012年1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登门释法析理,调解了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1年7月,被告陆某向原告农业银行某支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之后陆某便持此卡多次进行透支消费并都在约定还款期限内还清贷款,但从今年一月起陆某多次持卡透支4600多元后,几经原告银行催促,陆某均以各种理由推拖甚至避而不见。农行某支行在无法与陆某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陆某立即偿还本金、利息及服用费用共计6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陆某为某乡镇兽医站的工作人员,涉案金额不大,应当不是恶意透支而另有原因,于是多次携案件到陆某工作单位了解情况,经承办法官悉心释法析理后,陆某当场签下协议,自愿于本月内还清各款项。

  法官提示,我们在享受银行信用卡带给我们方便的同时,也要保持理性,透支消费后要及时还款,不要让自己背上不良信用记录,更不要因此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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