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法院“网上办案”审判管理模式
2012-12-05 14:01: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彭晨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老百姓形成了一个普遍的观点,那就是“法院终极解决”。法院立案庭立案的数量年年攀升,巨大的工作量压在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上。面对这一困境,各地法院均采取了多种措施,有的通过增加工作强度来应对,有的通过简化诉讼程序来实现,更多的则希望谋求通过增人增编来解决。[1] 不同的是,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本着从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角度出发,根据司法原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司法规律,孕育出一种新型审判管理模式——“网上办案”工作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各级法院专网,将案件的审理流程进行数字化管理,取代旧有手工书写、腿跑传递等办案方式,不仅切实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满足了老百姓对审判工作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是我院司法工作不断顺应时代发展,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和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改革和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工作的具体落实。
一、对“网上办案”的心得体会
“网上办案”到底能为审判管理带来哪些便利?结合万安县人民法院这些年实施“网上办案”的经验,可以说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提升了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网上办案”系统的高效便捷对办案人员的传统办案观念产生了巨大冲击,促进了科技创新理念的生成,自主学习新科技、用科技已经成为常态,提高了科技文化素质。同时,系统的自动亮灯提示功能,绿灯亮起,安全通过;黄灯亮起,温馨提醒;红灯亮起,督促整改。这样对案件的办案进程自动提示,督促了办案人员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工作,防止案件超时限审理问题的发生,增强了时间效率意识,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升。
2、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网上办案”的系统设置,每起案件的审判管理流程都受到控制,办案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运行操作,一旦违反程序的操作,系统将自动提示错误并拒不履行,无法向下一个环节流转,这样就避免了办案的无序性、随意性,程序的自动化控制,把违反程序办案变成了不可能,[2] 保证了办案质量、确保了程序合法。诉讼文书及卷宗制作全部采用样板化、电子化打印,使之更加规范、工整、美观。克服了手写字迹随意、潦草、不易识别的弊端,提高了法律文书的质量,为查阅、摘录和认读、统计、调研服务提供便利。系统的默认功能使相同文字的内容只需录入一次便能自动生成,减少了重复劳动,节省了办案时间。系统的网上立案、分案、网上阅卷、网上审核、审批功能,只需几分钟操作就让办案庭室与领导之间、法院与派出法庭之间、办案庭室与办案庭室之间实现了“零距离”呈报、审核、审批,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办案周期,改变超负荷运行的老大难问题。[3]
3、强化了案件管理和监督。“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利”,[4] 而网络的规范化、系统化、透明化办案流程可以轻松实现群众、内部、上级监管,是对一切办案工作实行动态监管的有效手段,也将权利滥用扼杀在摇篮中。每起案件从立案到分案、庭审、讨论、决定、制作裁判文书等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呈现在网上,办案职权、责任、时限和要求也公布与网上,可以实现社会大众对法官办案全过程进行了解,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违纪办案情形出现。院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等根据权限对案件办理情况随时监督,落实层级管理、规范办案活动、促进公正、文明办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不仅如此,网上办案还能实现上级监管部门对本院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网上对办案的一切流程都有时间和记录,办案人员、院领导有没有具体、适时、规范的完成本职工作,上级监管部门都一目了然,有效杜绝了领导懈怠工作情况发生。
4、创新了绩效考评机制。“网上办案”系统不仅规范了工作流程,同时也为办案人员办案质量与效率评估提供指标,是一种先进的考评工具。案件办结后,根据系统设置的绩效考核程序,综合办案人员填报的所有的考评报表,能自动生成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考评分数,为绩效考评提供重要依据。网上考评实现了办案人员办案进度与业务考核的同步进行,考核结果自动生成,防止了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影响,使考核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为办案人员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指明了具体努力方向。促进办案人员积极增优评先。
二、“网上办案”模式发展的现实障碍和可行性分析
尽管存在很多积极的实践意义,但作为一种新型的审判管理模式,网上办案在我国仍然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仍将面临来自多方面的现实障碍,遭受各界的质疑,具体表现在:1.对网上办案的合法性质疑。目前我国法律仍未对网上办案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确认可,任何人包括法官都不能随意创造这一庭审方式,[5] 因此其合法性往往遭受到质疑。网上办案的科技化、灵活化办案在有些学者看来是对我国三大诉讼法相关原则的违背。2.对网上办案的安全性质疑。网上办案模式依托的是互联网通讯工具,在如今层出不穷的网络犯罪的今天,网上办案也不可避免的会遭受到网络黑客、病毒的攻击,可以说,从网上立案,到法庭审判,再到质效考核都将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3.网上办案的真实性质疑。我国诉讼法对证据的采用有严格的限制,书证、物证经过数码摄像机拍摄,再到网络传送,这个过程会不会出现伪造、变更、歪曲,或者意外破坏,都难保认证的准确性。4.网上办案的公正、权威性质疑。有学者质疑,网上办案打破原有传统办案方式,法庭的严肃性,庄严性,法律的强制性、权威性将被网上办案这样的分立空间给打破。有损法院审判的威严,难保司法公正。
但笔者认为,这些因素都不会影响网上办案对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积极意义。1.网上办案模式并不与我国现行法律理论和规定相冲突。从法律精神来看,司法为民原则鼓励法院根据具体审判实际而采取灵活办案方式以为民解忧,网上办案就为原庭审方式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手段,公开、民主的新型交流平台。2.网络技术的发展必将伴随黑客、病毒的侵略,我们不能因为存在危险性就断然拒绝前进,此外,网上办案依托法律内网、专网,且有专门技术人员维护,运行环境还是很安全的。3.对于证据网络展示有困难、有风险或难以认定的案件,法院一般会谨慎选择是否采用网上办案模式,此外,对于电子证据的保护和固定,可以采用高科技可信时间戳技术,确保证据的精准无误。4.可以说法律的权威依赖其本身是否良法及人们的信仰,审判的权威在于法官正确适用法律,法庭的权威在于它能高效公正地维护社会正义,[6] 而不在于法院建筑的雄伟,法庭布局的严肃。何况网上办案时也可规范的对建设进行布局,会法官审判的威严感不会有很大影响。
可以说,这些所谓的质疑都是可以处理解决的,完全不影响网上办案对法院审判实践的积极意义,相反更能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即彼此独立、自我判断、独立负责,又通利合作、相互制约,以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7] 从我院开展网上办案审判实践三年来的经验总结看,网上办案越来越能被群众所接受,绝大多数当事人对网络并不陌生,甚至喜欢网上办案带来的便捷、高效。更有些当事人主动要求法官采用网上办案模式,以解决他们自身出庭不便或在异地等无法到庭的问题。因此,网上办案极具推广价值。
三、“网上办案”存在的不足及优化建议
(一)“网上办案”存在的不足之处
“网上办案”做为一种新型的审判管理模式,从我院09年试运行以来,从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完善,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但在具体实践运行过程中,我院也暴露出了不少硬件设施和软件运用方面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改进与加强。
1.网络建设有待改进。ESOA网络办公系统的三十五项功能虽然能大致满足办案所需,但对于比如诉讼文书标准样式、案件质量评查、档案管理、群众反馈机制、网络调解等功能并不具备,这些工作仍然依赖旧有办公模式。内网专用服务器易出故障、网络线路易中断、无线网络信号较低,影响办案进程。
2.设备配置亟需优化。司法技术部门鉴定设备不完善,很难为案件判定提供技术支持。少量部门配备了扫描仪、打印机,数码照相机和摄像机配置较低,较难满足工作所需。
3. 模式运用意识淡薄。一些法官对“网上办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主观依赖旧有办案方式。一些老法官对网络应用知识的学习存在畏难思想,学习积极性不高,同时认为此举会增加工作量故存在抵触情绪,因此难以普及网上办案工作模式。
4.操作技能仍需强化。办案人员对网上办案工作流程及使用方法较生疏,对该系统的应用能力不高,输入程序混乱无序、信息录入时常出错。
(二)“网上办案”优化路径: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所谓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就是为确保“网上办案”模式真正运用于审判管理活动中,革新就有传统办案模式,保质量、高成效的让网上办案给予不论是法院、审判人员还是当事人、老百姓无限的便利,最大程度的发挥网上办案模式的先进作用,而一手抓完善硬件设施、一手抓强化软件运用,两手双管齐下,保障网上办案模式朝着既定目标发展。
硬件设施方面:1.引进先进的、优化的网上办案系统。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网上办案系统的配置要求,逐一比对、功能对照,引进功能齐备、设置完善的网上办案系统。交流借鉴兄弟法院优秀的、适合我院运行的网上办案系统,以优化我院自身的不足。2.积极设置专项资金够齐、配强网上办案的配套设备,保证网络硬件设备齐备。先进配置的设备是网上办案正常、高效运行的基础,因此,应当对法院现有设备现状进行检验,查找出影响网上办案运行的设备障碍,并加以分析,形成书面化的调查统计报告,并依此制定行之有效的财物预算,优先安排专项经费,及时采购、调换、完善网上办案所需硬件设备。3.提高研发运用,强化技术支持。技术力量是网络平台高效运转的保障,要加强引进专业的计算机人才,培养计算机运用系统骨干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要具备及时升级改造系统程序技术、网络维护和检修技术,根据办案人员具体工作需求,适时对系统内使用功能、文书格式、统计报表等进行修改,保障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转展,为“网上办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软件运用方面:1.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把网上办案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8] 通过下发学习文件、观看先进网上办案模本视频、开展主题生动、形式多样的会议活动与专题讲座、举办兄弟法院交流学习班等多种方法,进一步加强教育,着力解决干警思想上的畏难情绪,使全院真正认识到网上办案是实现法院办案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是这个时代创新审判管理模式的潮流和趋势,主观上增强网上办案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下决心实现从传统办案模式向现代化模式的转变,使网上办案走上快速发展之路。 2、强化培训、提升技能。网上办案推广应用工作能否落实到位,培训是关键。首先,培训内容要全面,应当包括:一是软件功能设置讲解、网上办案案件流程管理、案情信息介绍、冻结管理、解冻管理、自动分案、排期、结案管理、案件审限控制管理;二是审判质量评估体系数据分类及填写要求以及评估指标构成讲解;三是电子档案录入模式及录入规范; 四是对日常操作中易存在的简单运作问题讲解。其次,转变工作重点,落实培训工作。一是组织本院技术人员对全院办案人员进行综合培训指导;二是开展部门间定向培训,以强化运用能力;三是定期进行培训技能考核,发现弱项及不足,以优化培训成果;四是部门内部帮传带,由掌握快、能力高的同志对其他同志进行指导辅助,实现所有同志都能得心应手的掌握运用网上办案工作模式。再次,充分借助外力,吸取借鉴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先进培训技巧,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网上办案技能培训。一是定期选派工作人员到上级法院参加学习培训班;二是组织办案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视频培训学习;三是邀请上级法院优秀技术人员来院开展培训指导,面对面讨教学习;四是兄弟法院间积极创造机会借调交流学习,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四、“网上办案”的发展期许
创新审判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而“网上办案”作为一种新型的、现代的审判管理模式,提升了办案人员日常的审判管理工作,极具突破性。当然,为了让“网上办案”继续的、更好的服务于今后的审判管理、为民司法等工作,笔者还有以下期许:
加强对网上办案的立法支持。网上办案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在法律充分肯定其存在合法性的基础上,针对网上办案模式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应及时出台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明确,并随着网上办案模式的日益成熟,辅之以必要的制度予以保障网上办案模式的合法有效运行。
整合对网上办案的评价机制。充分利用好法院的网络办公平台,进一步挖掘潜力,引入外部评价机制,事后评价机制,通过网络办案的公开化、透明化,实时接收外界老百姓对办案质效的监督,部门负责人、院监察室、分管院领导和所有法院工作人员都能随时随地查看办公态势,对网络办案实行有效监控,将发现问题与过错责任者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将网络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优秀方式、经验与实时汲取沟通借鉴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司法公正,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强化对网上办案模式的改良。将网络办公系统推广到更多领域。如执行领域,公开透明的将执行过程全部展现在电脑屏幕上,有效预防和纠正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为拒不履行、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提供证据支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网上办案的审理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可以有选择地对部分老百姓关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网上公开审理。设立网上调解工作室,将案件查询、网上预约调解、留言咨询、网络在线调解、法律条文指南等职能设为一体的网站式工作室,甚至简单的通过QQ视频就能让身在外地的当事人和法院间沟通交流,及时便捷的解决矛盾。
挖掘新型网络办公系统和工具。实时更新先进的网络办案系统和工具如法官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进入系统,输入关键词,相关法条、案例就快速罗列出来,提供办案参考,这样先进的在线法律资源应当在不久的将来运用、服务于包括基层法院在内的所有法院。如建立全国统一的法院资料库,利用网络计算技术,构建包括法律法规、条文释义、案例分析、裁判文书、类似案件、文件理解与适用、经验分享、法官论坛等为一体的全国法院资料库,使全国法院和法官都能受益。
统一公检法司同步网上办案。构建四级专线网,实行网上互通流转办案模式,以往法院法官办理刑事案件时,时常要在检察院、公安局甚至监狱之间来回奔跑,文书的送达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而统一的公检法司同步网上办案,只要将审核通过的文书材料加盖电子章盖章,鼠标轻轻一点,工作就完成了。不仅如此,同步网上办案,也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之间的互相监督、彼此协作、同步共享更快捷、更效率。
网上办案作为一种新型的审判管理模式,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也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更是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质量提升的重要路径。但不可否认,创新审判管理的重点还应落实在管理上。为确保办案质效,强化对网上办案的管理,应做到:1.加强网上办案协调,提高诉讼效率;2.加大案件质量评查,确保司法公正;3.确保网上办案责任,杜绝违法办案。创新审判管理,推进办案智能化,各法院需要把握科技发展的最新最优趋势,全面深入地实施科技强法战略,通过网络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运用,逐步实现办公、办案现代化。
【参考文献】
1、王斗斗:《最高人民法院:“五马并驾”应对“案多人少”难题》,载《法制日报》 2009年3月27日。
2、李杰:《应对司法资源的不足的思路》,载《人民法院报》 2010年12月15日8版。
3、刘乐国、裴兆斌:《略论网上办案的发展背景与应用优势》,载《公安研究》,2008年第5期
4、康正坚:《网络办案 开创太平》,载《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2001年第3期。
5、【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54页。
6、罗书君、叶锋:《论远程审判的现状及其构建》,载《法制与社会》 2010年第27期
7、邵天一 黄华 张杨清:《对“网络远程审判模式”的调查与思考》,载《中国审判》 2010年第55期。
8、艾佳慧:“法院需要什么样的人事管理”,载《法律适用》2008年第10期。
9、潘建华:《关于加强网上办案工作的实践与思考》,载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4期
(作者单位: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一、对“网上办案”的心得体会
“网上办案”到底能为审判管理带来哪些便利?结合万安县人民法院这些年实施“网上办案”的经验,可以说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提升了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网上办案”系统的高效便捷对办案人员的传统办案观念产生了巨大冲击,促进了科技创新理念的生成,自主学习新科技、用科技已经成为常态,提高了科技文化素质。同时,系统的自动亮灯提示功能,绿灯亮起,安全通过;黄灯亮起,温馨提醒;红灯亮起,督促整改。这样对案件的办案进程自动提示,督促了办案人员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工作,防止案件超时限审理问题的发生,增强了时间效率意识,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升。
2、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网上办案”的系统设置,每起案件的审判管理流程都受到控制,办案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运行操作,一旦违反程序的操作,系统将自动提示错误并拒不履行,无法向下一个环节流转,这样就避免了办案的无序性、随意性,程序的自动化控制,把违反程序办案变成了不可能,[2] 保证了办案质量、确保了程序合法。诉讼文书及卷宗制作全部采用样板化、电子化打印,使之更加规范、工整、美观。克服了手写字迹随意、潦草、不易识别的弊端,提高了法律文书的质量,为查阅、摘录和认读、统计、调研服务提供便利。系统的默认功能使相同文字的内容只需录入一次便能自动生成,减少了重复劳动,节省了办案时间。系统的网上立案、分案、网上阅卷、网上审核、审批功能,只需几分钟操作就让办案庭室与领导之间、法院与派出法庭之间、办案庭室与办案庭室之间实现了“零距离”呈报、审核、审批,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办案周期,改变超负荷运行的老大难问题。[3]
3、强化了案件管理和监督。“一切有权利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利”,[4] 而网络的规范化、系统化、透明化办案流程可以轻松实现群众、内部、上级监管,是对一切办案工作实行动态监管的有效手段,也将权利滥用扼杀在摇篮中。每起案件从立案到分案、庭审、讨论、决定、制作裁判文书等各个环节都公开、透明呈现在网上,办案职权、责任、时限和要求也公布与网上,可以实现社会大众对法官办案全过程进行了解,方便群众参与监督管理,防止违法、违纪办案情形出现。院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等根据权限对案件办理情况随时监督,落实层级管理、规范办案活动、促进公正、文明办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不仅如此,网上办案还能实现上级监管部门对本院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网上对办案的一切流程都有时间和记录,办案人员、院领导有没有具体、适时、规范的完成本职工作,上级监管部门都一目了然,有效杜绝了领导懈怠工作情况发生。
4、创新了绩效考评机制。“网上办案”系统不仅规范了工作流程,同时也为办案人员办案质量与效率评估提供指标,是一种先进的考评工具。案件办结后,根据系统设置的绩效考核程序,综合办案人员填报的所有的考评报表,能自动生成办案人员的办案质量考评分数,为绩效考评提供重要依据。网上考评实现了办案人员办案进度与业务考核的同步进行,考核结果自动生成,防止了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影响,使考核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为办案人员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指明了具体努力方向。促进办案人员积极增优评先。
二、“网上办案”模式发展的现实障碍和可行性分析
尽管存在很多积极的实践意义,但作为一种新型的审判管理模式,网上办案在我国仍然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仍将面临来自多方面的现实障碍,遭受各界的质疑,具体表现在:1.对网上办案的合法性质疑。目前我国法律仍未对网上办案的法律地位做出明确认可,任何人包括法官都不能随意创造这一庭审方式,[5] 因此其合法性往往遭受到质疑。网上办案的科技化、灵活化办案在有些学者看来是对我国三大诉讼法相关原则的违背。2.对网上办案的安全性质疑。网上办案模式依托的是互联网通讯工具,在如今层出不穷的网络犯罪的今天,网上办案也不可避免的会遭受到网络黑客、病毒的攻击,可以说,从网上立案,到法庭审判,再到质效考核都将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3.网上办案的真实性质疑。我国诉讼法对证据的采用有严格的限制,书证、物证经过数码摄像机拍摄,再到网络传送,这个过程会不会出现伪造、变更、歪曲,或者意外破坏,都难保认证的准确性。4.网上办案的公正、权威性质疑。有学者质疑,网上办案打破原有传统办案方式,法庭的严肃性,庄严性,法律的强制性、权威性将被网上办案这样的分立空间给打破。有损法院审判的威严,难保司法公正。
但笔者认为,这些因素都不会影响网上办案对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积极意义。1.网上办案模式并不与我国现行法律理论和规定相冲突。从法律精神来看,司法为民原则鼓励法院根据具体审判实际而采取灵活办案方式以为民解忧,网上办案就为原庭审方式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手段,公开、民主的新型交流平台。2.网络技术的发展必将伴随黑客、病毒的侵略,我们不能因为存在危险性就断然拒绝前进,此外,网上办案依托法律内网、专网,且有专门技术人员维护,运行环境还是很安全的。3.对于证据网络展示有困难、有风险或难以认定的案件,法院一般会谨慎选择是否采用网上办案模式,此外,对于电子证据的保护和固定,可以采用高科技可信时间戳技术,确保证据的精准无误。4.可以说法律的权威依赖其本身是否良法及人们的信仰,审判的权威在于法官正确适用法律,法庭的权威在于它能高效公正地维护社会正义,[6] 而不在于法院建筑的雄伟,法庭布局的严肃。何况网上办案时也可规范的对建设进行布局,会法官审判的威严感不会有很大影响。
可以说,这些所谓的质疑都是可以处理解决的,完全不影响网上办案对法院审判实践的积极意义,相反更能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即彼此独立、自我判断、独立负责,又通利合作、相互制约,以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7] 从我院开展网上办案审判实践三年来的经验总结看,网上办案越来越能被群众所接受,绝大多数当事人对网络并不陌生,甚至喜欢网上办案带来的便捷、高效。更有些当事人主动要求法官采用网上办案模式,以解决他们自身出庭不便或在异地等无法到庭的问题。因此,网上办案极具推广价值。
三、“网上办案”存在的不足及优化建议
(一)“网上办案”存在的不足之处
“网上办案”做为一种新型的审判管理模式,从我院09年试运行以来,从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完善,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但在具体实践运行过程中,我院也暴露出了不少硬件设施和软件运用方面的问题,仍需进一步改进与加强。
1.网络建设有待改进。ESOA网络办公系统的三十五项功能虽然能大致满足办案所需,但对于比如诉讼文书标准样式、案件质量评查、档案管理、群众反馈机制、网络调解等功能并不具备,这些工作仍然依赖旧有办公模式。内网专用服务器易出故障、网络线路易中断、无线网络信号较低,影响办案进程。
2.设备配置亟需优化。司法技术部门鉴定设备不完善,很难为案件判定提供技术支持。少量部门配备了扫描仪、打印机,数码照相机和摄像机配置较低,较难满足工作所需。
3. 模式运用意识淡薄。一些法官对“网上办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主观依赖旧有办案方式。一些老法官对网络应用知识的学习存在畏难思想,学习积极性不高,同时认为此举会增加工作量故存在抵触情绪,因此难以普及网上办案工作模式。
4.操作技能仍需强化。办案人员对网上办案工作流程及使用方法较生疏,对该系统的应用能力不高,输入程序混乱无序、信息录入时常出错。
(二)“网上办案”优化路径: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所谓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就是为确保“网上办案”模式真正运用于审判管理活动中,革新就有传统办案模式,保质量、高成效的让网上办案给予不论是法院、审判人员还是当事人、老百姓无限的便利,最大程度的发挥网上办案模式的先进作用,而一手抓完善硬件设施、一手抓强化软件运用,两手双管齐下,保障网上办案模式朝着既定目标发展。
硬件设施方面:1.引进先进的、优化的网上办案系统。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网上办案系统的配置要求,逐一比对、功能对照,引进功能齐备、设置完善的网上办案系统。交流借鉴兄弟法院优秀的、适合我院运行的网上办案系统,以优化我院自身的不足。2.积极设置专项资金够齐、配强网上办案的配套设备,保证网络硬件设备齐备。先进配置的设备是网上办案正常、高效运行的基础,因此,应当对法院现有设备现状进行检验,查找出影响网上办案运行的设备障碍,并加以分析,形成书面化的调查统计报告,并依此制定行之有效的财物预算,优先安排专项经费,及时采购、调换、完善网上办案所需硬件设备。3.提高研发运用,强化技术支持。技术力量是网络平台高效运转的保障,要加强引进专业的计算机人才,培养计算机运用系统骨干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要具备及时升级改造系统程序技术、网络维护和检修技术,根据办案人员具体工作需求,适时对系统内使用功能、文书格式、统计报表等进行修改,保障系统的正常高效运转展,为“网上办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软件运用方面:1.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把网上办案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8] 通过下发学习文件、观看先进网上办案模本视频、开展主题生动、形式多样的会议活动与专题讲座、举办兄弟法院交流学习班等多种方法,进一步加强教育,着力解决干警思想上的畏难情绪,使全院真正认识到网上办案是实现法院办案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是这个时代创新审判管理模式的潮流和趋势,主观上增强网上办案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下决心实现从传统办案模式向现代化模式的转变,使网上办案走上快速发展之路。 2、强化培训、提升技能。网上办案推广应用工作能否落实到位,培训是关键。首先,培训内容要全面,应当包括:一是软件功能设置讲解、网上办案案件流程管理、案情信息介绍、冻结管理、解冻管理、自动分案、排期、结案管理、案件审限控制管理;二是审判质量评估体系数据分类及填写要求以及评估指标构成讲解;三是电子档案录入模式及录入规范; 四是对日常操作中易存在的简单运作问题讲解。其次,转变工作重点,落实培训工作。一是组织本院技术人员对全院办案人员进行综合培训指导;二是开展部门间定向培训,以强化运用能力;三是定期进行培训技能考核,发现弱项及不足,以优化培训成果;四是部门内部帮传带,由掌握快、能力高的同志对其他同志进行指导辅助,实现所有同志都能得心应手的掌握运用网上办案工作模式。再次,充分借助外力,吸取借鉴上级法院和兄弟法院先进培训技巧,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网上办案技能培训。一是定期选派工作人员到上级法院参加学习培训班;二是组织办案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视频培训学习;三是邀请上级法院优秀技术人员来院开展培训指导,面对面讨教学习;四是兄弟法院间积极创造机会借调交流学习,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四、“网上办案”的发展期许
创新审判管理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而“网上办案”作为一种新型的、现代的审判管理模式,提升了办案人员日常的审判管理工作,极具突破性。当然,为了让“网上办案”继续的、更好的服务于今后的审判管理、为民司法等工作,笔者还有以下期许:
加强对网上办案的立法支持。网上办案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在法律充分肯定其存在合法性的基础上,针对网上办案模式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应及时出台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明确,并随着网上办案模式的日益成熟,辅之以必要的制度予以保障网上办案模式的合法有效运行。
整合对网上办案的评价机制。充分利用好法院的网络办公平台,进一步挖掘潜力,引入外部评价机制,事后评价机制,通过网络办案的公开化、透明化,实时接收外界老百姓对办案质效的监督,部门负责人、院监察室、分管院领导和所有法院工作人员都能随时随地查看办公态势,对网络办案实行有效监控,将发现问题与过错责任者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将网络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优秀方式、经验与实时汲取沟通借鉴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司法公正,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强化对网上办案模式的改良。将网络办公系统推广到更多领域。如执行领域,公开透明的将执行过程全部展现在电脑屏幕上,有效预防和纠正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为拒不履行、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提供证据支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网上办案的审理方式,待条件成熟后,可以有选择地对部分老百姓关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网上公开审理。设立网上调解工作室,将案件查询、网上预约调解、留言咨询、网络在线调解、法律条文指南等职能设为一体的网站式工作室,甚至简单的通过QQ视频就能让身在外地的当事人和法院间沟通交流,及时便捷的解决矛盾。
挖掘新型网络办公系统和工具。实时更新先进的网络办案系统和工具如法官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进入系统,输入关键词,相关法条、案例就快速罗列出来,提供办案参考,这样先进的在线法律资源应当在不久的将来运用、服务于包括基层法院在内的所有法院。如建立全国统一的法院资料库,利用网络计算技术,构建包括法律法规、条文释义、案例分析、裁判文书、类似案件、文件理解与适用、经验分享、法官论坛等为一体的全国法院资料库,使全国法院和法官都能受益。
统一公检法司同步网上办案。构建四级专线网,实行网上互通流转办案模式,以往法院法官办理刑事案件时,时常要在检察院、公安局甚至监狱之间来回奔跑,文书的送达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而统一的公检法司同步网上办案,只要将审核通过的文书材料加盖电子章盖章,鼠标轻轻一点,工作就完成了。不仅如此,同步网上办案,也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之间的互相监督、彼此协作、同步共享更快捷、更效率。
网上办案作为一种新型的审判管理模式,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也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更是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质量提升的重要路径。但不可否认,创新审判管理的重点还应落实在管理上。为确保办案质效,强化对网上办案的管理,应做到:1.加强网上办案协调,提高诉讼效率;2.加大案件质量评查,确保司法公正;3.确保网上办案责任,杜绝违法办案。创新审判管理,推进办案智能化,各法院需要把握科技发展的最新最优趋势,全面深入地实施科技强法战略,通过网络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运用,逐步实现办公、办案现代化。
【参考文献】
1、王斗斗:《最高人民法院:“五马并驾”应对“案多人少”难题》,载《法制日报》 2009年3月27日。
2、李杰:《应对司法资源的不足的思路》,载《人民法院报》 2010年12月15日8版。
3、刘乐国、裴兆斌:《略论网上办案的发展背景与应用优势》,载《公安研究》,2008年第5期
4、康正坚:《网络办案 开创太平》,载《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 2001年第3期。
5、【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54页。
6、罗书君、叶锋:《论远程审判的现状及其构建》,载《法制与社会》 2010年第27期
7、邵天一 黄华 张杨清:《对“网络远程审判模式”的调查与思考》,载《中国审判》 2010年第55期。
8、艾佳慧:“法院需要什么样的人事管理”,载《法律适用》2008年第10期。
9、潘建华:《关于加强网上办案工作的实践与思考》,载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4期
(作者单位: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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