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力强揽工程 五人团伙强迫交易获刑
2012-11-29 11:33: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邵阳双清频道 | 作者:贺力平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石桥乡株木村的五名村民因不满征地拆迁补偿及住所地附近建筑工程外包等,用暴力手段强揽工程、强迫交易。近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一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9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想通过成立劳服公司从佘湖一品项目承揽河沙、卵石、土方等工程以及材料运送业务,以便从中牟利,他便纠集刘某、雷某、黄某等人成立了株木村劳动服务公司(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被告人苏某加入该公司一个星期后便退股了,但株木村劳动服务公司通过多次阻工强行承揽到的佘湖一品工地的1号楼和3号楼的河沙、卵石、水泥等建筑材料还是由苏某开设的河沙场提供,陈某等人从中牟取差价。

  2011年3月初的一天下午,被告人陈某、刘某、雷某等人,手持管制刀具等在佘湖一品建设工地大门口将佘湖一品1号楼工地承建商冒某拦住,威胁其将1号楼所有的建筑材料由陈某等人来供应,并且公司的基础沉井工程也要交由他们来承建。后在佘湖一品项目部总经理朱某的调解下,冒承诺将一些工程交由他们承包后,陈某等人方才放冒离去。

  2011年10月20日上午7时许,被告人苏某和黄某在苏开设的河沙场隔壁吃早餐时,苏看见佘湖一品工地的2号楼前的马路边停着一台装满河沙的货车,苏便马上打电话通知刘某,刘某要苏他们先拦着,其马上就赶过去。苏某和黄某便不准司机卸货。刘某赶到时与雷某等人将正在送河沙的邵东司机张某围住,不准张某送河沙,但张某不肯,刘某、雷某等人便对张某进行拳打脚踢,致使张某的头部、背部受伤。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刘某、雷某、黄某、苏某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陈某、雷某、刘某、黄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苏某起次要作用,对陈某、雷某遂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处罚,其他三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各处相应罚金。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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