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法院:妇联陪审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012-11-29 09:21:28
中国法院网讯 (王莉莉 杨慧敏)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庭”充分发挥妇联陪审员作用,将严肃的审判职能与妇联细致的思想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了优势互补,形成了强大的维权合力。
一是主动邀请陪审。对于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武陟法院主动联系妇联,邀请所辖地乡镇妇联陪审员参与陪审。并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妇联陪审员询问权、事实认定表决权和法律适用等应有权利。
二是畅通沟通渠道。对于涉及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该院及时与县妇联联系,沟通案情,对既不够治安处罚,也不够立案条件的轻度侵害案件,利用妇联陪审员善于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的优势,帮助法院缓和矛盾,合议庭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妇联在来访中接到的典型案件,投诉到法院的都认真对待,及时立案、受理,相互之间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
三是积极听取意见。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对妇联陪审员所提出的意见,积极听取。有意见分歧的,将陪审员意见写入笔录,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审判结果。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典型案件的审理,不仅提高了陪审员的法律素质,而且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从而形成了司法机构维权与群众团体维权的合力。
四是加强陪审员法律知识培训。在陪审过程中,该院针对妇联陪审员缺乏系统法律知识的情况,每年与妇联联合举办陪审员培训班,注重对陪审员的专项培训,并邀请有经验的法官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系统讲解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经费、时间等方面为合议庭成员学习培训提供便利,使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吃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精神,真正使妇联陪审员履行审判和监督的双重职责。
一是主动邀请陪审。对于受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武陟法院主动联系妇联,邀请所辖地乡镇妇联陪审员参与陪审。并在庭审过程中,充分尊重妇联陪审员询问权、事实认定表决权和法律适用等应有权利。
二是畅通沟通渠道。对于涉及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该院及时与县妇联联系,沟通案情,对既不够治安处罚,也不够立案条件的轻度侵害案件,利用妇联陪审员善于做耐心细致思想工作的优势,帮助法院缓和矛盾,合议庭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妇联在来访中接到的典型案件,投诉到法院的都认真对待,及时立案、受理,相互之间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
三是积极听取意见。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对妇联陪审员所提出的意见,积极听取。有意见分歧的,将陪审员意见写入笔录,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审判结果。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典型案件的审理,不仅提高了陪审员的法律素质,而且使司法公正与思想教育有效结合,从而形成了司法机构维权与群众团体维权的合力。
四是加强陪审员法律知识培训。在陪审过程中,该院针对妇联陪审员缺乏系统法律知识的情况,每年与妇联联合举办陪审员培训班,注重对陪审员的专项培训,并邀请有经验的法官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系统讲解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经费、时间等方面为合议庭成员学习培训提供便利,使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吃透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精神,真正使妇联陪审员履行审判和监督的双重职责。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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