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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八大报告的司法视角
2012-11-28 09:39: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党的十八大代表 厉莉
纵观十八大报告,不难发现,“法治”一词出现了13次,“法律”一词出现了10次,“司法”一词出现了6次。分别分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政治体制、文化建设、社会管理、军队建设等各个篇章,报告的第五部分更用一个专题的篇幅论述了依法治国方略。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中对“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推进”,而“全面推进”的具体目标则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16个字,首次清晰的梳理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框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同时,分别用两个字对框架内的各个领域提出了核心目标追求。那么,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名从事司法工作的法律人,我想将司法作为坐标原点,对十八大报告中和法律、法治有关的部分进行一个横向加纵向的网格化梳理,以公正司法为出发点,对十八大报告中的“法”进行一个粗浅的解读。
纵向解读——以公正司法为引领,如何实现报告的司法愿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除了公正司法之外,共有5处提及“司法”,其中,司法公信力被提及两次,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开、司法对社会管理之保障分别被提及一次。
第一,以公正司法为价值追求,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点,要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与国情社情紧密结合,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以创新的态度推进改革,解决制约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以负责的态度推进改革,充分探讨中国国情下司法规律的特点和有待解决的问题,审慎稳妥地确定改革领域和重点;以发展的态度推进改革,立足政法系统工作状态提升、队伍素质提升、能力水平提升,以改革促进政法队伍更好发挥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的应有作用。可以说,深化司法改革,是政法干警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动力先导。
第二,以公正司法为价值追求,如何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公信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板块中唯一明确提及司法的相关目标。可见,司法公信力对于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有着核心和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有关司法公信建设,也并非是在法治板块中提出,而是在文化强国建设板块中的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部分提出的。作为一个以道德爱心事件走入公众视野的人民法官,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思考最多的也是道德和司法的互容互助问题,如何让道德助力司法,最终让司法成为道德最有力的保障,我认为,这其中的连接点就是司法公信力建设。
第三,以公正司法为价值追求,如何完善司法公开。十八大报告给司法公开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就是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而做到完善,则需要我们以更加开明的思想去认同司法公开,以更加真诚的态度和更加包容的心态来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司法专业化绝不等同于司法神秘化,只要我们胸怀职业信仰,坚守职业道德,秉持职业精神,以“我家大门常打开”的心胸去践行司法公开,我们的司法公开就一定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得以完善。
第四,以公正司法为价值追求,如何在社会管理中强化司法基本保障。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更加注重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保障作用,这是中央第一次提出要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报告同时指出,要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司法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来就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而在明确强调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如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服务,是我们接下来要思考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最新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即将实施的有关公益诉讼方面的内容之结合,对司法如何发挥基本保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横向解读——以公正司法为本职,如何全面助推立法、执法、守法
在以公正司法为统领,纵向梳理完十八大报告对司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之后,让我们再将目光投向与公正司法并列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面守法的横向法治目标架构体系上来。作为架构体系中的四分之一强,公正司法对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面守法,又应当有何作为呢?依我个人浅见,应该当好三座桥梁。
第一,让公正司法成为民意与立法决策之间的桥梁——助推科学立法。科学立法的关键在于立法是否最大程度地表达了各方民意。而作为一线的司法工作者,法官具有天然优势,能够在审判当中,在与当事人的沟通当中,更多的感知民意对立法的期待、需求和意见。应然层面的立法,只有落实在实然层面的执法、司法、守法领域,才具有生命力。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对现行立法的问题,对立法的方向和价值追求,有着更加清晰、理性的感知。法官有责任也有义务,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将实践中的这种真实感知,通过调研、案例分析、学术研究等方式,上升为理性思考,传递给立法机关,从而成为民意与立法决策之间的桥梁,以公正司法助推科学立法。
第二,让公正司法成为党政机关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之间的桥梁——助推严格执法。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网络上,这也成为了各个领域的法律人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法官们可以通过自己这方面的所长,既可以在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又或者以交流学习,论坛等载体,实现司法机关与党政机关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核心内容的丰富互动,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之构建,最终助推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公正司法应有之担当。
第三,让公正司法成为民众和法治精神之间的桥梁——助推全民守法。十年来,我国的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现在,无论纸媒、网媒、电视媒体,法律节目都是最受人民群众欢迎的节目类型之一。作为一个学习数学出身的理科生,十年前,也正是因为《今日说法》节目,使我对法律一点点的产生了兴趣。而在法制宣传领域,这十年当中,人民法院扮演着重要角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深知,良法要优于青天,因为良法较之青天而言,更具普遍性、稳定性和法治理性。接下来,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引导民众信任良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倡导的,是公平正义,是执法为民,是对公民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民众现在对法治的认知还尚未达到这个层面。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在自己的审判工作中和可以参与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活动中,助推全民守法。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16个字,首次清晰的梳理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框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同时,分别用两个字对框架内的各个领域提出了核心目标追求。那么,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名从事司法工作的法律人,我想将司法作为坐标原点,对十八大报告中和法律、法治有关的部分进行一个横向加纵向的网格化梳理,以公正司法为出发点,对十八大报告中的“法”进行一个粗浅的解读。
纵向解读——以公正司法为引领,如何实现报告的司法愿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除了公正司法之外,共有5处提及“司法”,其中,司法公信力被提及两次,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开、司法对社会管理之保障分别被提及一次。
第一,以公正司法为价值追求,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点,要确保司法体制改革与国情社情紧密结合,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以创新的态度推进改革,解决制约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以负责的态度推进改革,充分探讨中国国情下司法规律的特点和有待解决的问题,审慎稳妥地确定改革领域和重点;以发展的态度推进改革,立足政法系统工作状态提升、队伍素质提升、能力水平提升,以改革促进政法队伍更好发挥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复杂问题的应有作用。可以说,深化司法改革,是政法干警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动力先导。
第二,以公正司法为价值追求,如何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公信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板块中唯一明确提及司法的相关目标。可见,司法公信力对于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有着核心和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有关司法公信建设,也并非是在法治板块中提出,而是在文化强国建设板块中的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部分提出的。作为一个以道德爱心事件走入公众视野的人民法官,我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思考最多的也是道德和司法的互容互助问题,如何让道德助力司法,最终让司法成为道德最有力的保障,我认为,这其中的连接点就是司法公信力建设。
第三,以公正司法为价值追求,如何完善司法公开。十八大报告给司法公开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就是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而做到完善,则需要我们以更加开明的思想去认同司法公开,以更加真诚的态度和更加包容的心态来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司法专业化绝不等同于司法神秘化,只要我们胸怀职业信仰,坚守职业道德,秉持职业精神,以“我家大门常打开”的心胸去践行司法公开,我们的司法公开就一定能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得以完善。
第四,以公正司法为价值追求,如何在社会管理中强化司法基本保障。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更加注重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保障作用,这是中央第一次提出要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报告同时指出,要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司法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本来就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而在明确强调社会管理法治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如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服务,是我们接下来要思考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最新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即将实施的有关公益诉讼方面的内容之结合,对司法如何发挥基本保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横向解读——以公正司法为本职,如何全面助推立法、执法、守法
在以公正司法为统领,纵向梳理完十八大报告对司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之后,让我们再将目光投向与公正司法并列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面守法的横向法治目标架构体系上来。作为架构体系中的四分之一强,公正司法对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面守法,又应当有何作为呢?依我个人浅见,应该当好三座桥梁。
第一,让公正司法成为民意与立法决策之间的桥梁——助推科学立法。科学立法的关键在于立法是否最大程度地表达了各方民意。而作为一线的司法工作者,法官具有天然优势,能够在审判当中,在与当事人的沟通当中,更多的感知民意对立法的期待、需求和意见。应然层面的立法,只有落实在实然层面的执法、司法、守法领域,才具有生命力。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对现行立法的问题,对立法的方向和价值追求,有着更加清晰、理性的感知。法官有责任也有义务,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将实践中的这种真实感知,通过调研、案例分析、学术研究等方式,上升为理性思考,传递给立法机关,从而成为民意与立法决策之间的桥梁,以公正司法助推科学立法。
第二,让公正司法成为党政机关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之间的桥梁——助推严格执法。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网络上,这也成为了各个领域的法律人最为关注的热点之一。法官们可以通过自己这方面的所长,既可以在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又或者以交流学习,论坛等载体,实现司法机关与党政机关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核心内容的丰富互动,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之构建,最终助推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中体现公正司法应有之担当。
第三,让公正司法成为民众和法治精神之间的桥梁——助推全民守法。十年来,我国的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现在,无论纸媒、网媒、电视媒体,法律节目都是最受人民群众欢迎的节目类型之一。作为一个学习数学出身的理科生,十年前,也正是因为《今日说法》节目,使我对法律一点点的产生了兴趣。而在法制宣传领域,这十年当中,人民法院扮演着重要角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深知,良法要优于青天,因为良法较之青天而言,更具普遍性、稳定性和法治理性。接下来,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引导民众信任良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所倡导的,是公平正义,是执法为民,是对公民权益的维护和保障,民众现在对法治的认知还尚未达到这个层面。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在自己的审判工作中和可以参与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活动中,助推全民守法。
(作者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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