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青海藏区法院跨越式发展
——青海六州藏区法院受援工作纪实
2012-11-27 14:20: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青海高法政治部
在中国,海拔最高的法院在青海;在青海,70%以上的法院在平均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区。青藏高原堪称“世界屋脊”,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和局限性,在很大程度上使其发展受到限制。人们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艰辛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长期以来,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备受党和政府的关怀。特别是在2011年最高法院协调主持召开的支援青海藏区法院工作座谈会作出对口支援青海六州藏区法院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后,针对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目前普遍存在的人才短缺、信息化建设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在人才智力、物质资金等方面,开展了空前规模的对口援助工作,截止今年10月,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六省市法院与青海六藏区法院共召开对口援助座谈会12次,接受援助资金545万元,接受巡回办案用车5辆,受赠法律图书1000余册,选派60余名法官参加援助法院的各类培训,为青海藏区法院的广阔前景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加强对口援助让藏区法院实现跨越发展
“加强对口援助青海藏区工作,是落实中央新时期援藏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体现,是贯彻两个大局思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要进一步加强对口援青工作的规划和指导,进一步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促进受援法院加快自身建设,尽最大努力,积极推动青海藏区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这是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就六省(市)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
2011年12月23日,六省(市)法院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江苏省(市)高级法院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青海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和全省六州藏区中级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会上,最高法院党组决定协调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江苏省(市)法院,分别对口援助青海省玉树、果洛、黄南、海北、海西、海南六个藏区法院,标志着支援青海六州藏区法院工作正式启动。会议确定了对口援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内容。这次富有历史性的会议,对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提出了三大目标任务:以审判业务援助为重点,促进司法能力的不断增强;以人才智力援助为支撑,促进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以物质资金援助为补充,促进工作条件的全面改善。
“共饮一江水,携手促发展”
“一石击起千层浪”。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座谈会精神和最高法院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海省高级法院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亲自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组成员分别联点协调指导藏区法院的援助工作,全面负责对口受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凡涉及对口受援的重大事项,均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政治部下设的办公室负责落实,做到对口受援组织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并就相关事宜迅速作出安排部署。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倍受鼓舞,克服困难,深入调研,并与对口援助法院多次磋商,及时拿出了对口受援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措施,为全面启动受援工作奠定了坚定的基础,确保对口受援工作方向明,起点高。
“共饮一江水,携手促发展”,这是江苏和青海两省法院对口援助工作的真实写照。今年4月,江苏高院公丕祥院长和青海省高级法院董开军院长亲自在南京主持签署了对口援助框架协议,标志着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正式拉开序幕。江苏高院成为六省市率先启动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的省份。不到半年时间,江苏各援助法院与青海省海南州两级法院沟通协商,加强交流,完成对接。之后,董开军院长还亲自带领黄南州两级法院院长赴天津市法院洽谈对口援助事宜,双方就审判业务指导、人才智力援助、物资资金援助、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作了深入交流和沟通,并实地考察学习。时任青海高院李建青副院长和海西州中级法院满志方院长,赴浙参加浙江法院援助海西法院对接座谈会,并与浙江省高院签订了《对口援助协议书》。浙江高院党组对援青工作十分重视,及时下发了援青工作指导意见,并将援青工作与援藏、援疆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组织全省各中级法院和宁波海事法院积极开展援青工作。
八月的青海高原秋高气爽,景色迷人,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来自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江苏省(市)法院的领导分别莅临青海省六州受援藏区法院实地调研,了解法院现况,体验藏区法官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并相继就2012-2014年对口援助交流事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对口援助协议。其间,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分别会见了来青开展对口援助工作的上海高级法院应勇院长、江苏省高级法院公丕祥院长等有关领导,对他们不远千里亲临青海调研藏区法院,并提供无私援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要求,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受援工作要以提高干警的素质为根本,以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司法能力、改善执法条件为目标,通过选派六州藏区法院法官到发达省市法院挂职、培训和选派发达省市法院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来青指导、帮带等形式,学习上海、江苏等发达省市法院在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高青海法院干警的司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合理布局,狠抓落实
董开军院长指出,“青海藏区法院建设发展离不开藏区广大干警艰苦奋斗、奋力拼搏的工作精神,更离不开中央的关心支持和发达地区的大力帮扶,建立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机制,对青海藏区法院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青海法院特别是藏区六州法院一定要抢抓机遇,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狠抓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效回报最高法院的亲切关怀和各援助法院的无私帮助。”
对口援助工作机制的建立,激励着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全体干警努力向上的拼搏斗志和豪迈追求。今年5月份,海南两级法院选派18名法官到江苏参加为期10天的业务培训。8月份,由江苏法官学院选派6名教师到海南州进行了刑事审判业务巡回授课,参训人员达383人(次)。同时,为两级法院落实援助资金250万元。山东省高级法院和枣庄、德州、滨州、莱芜四市中级法院有关领导一行9人亲临海北州两级法院就对口援助事宜召开座谈会,了解海北两级法院面临的困难和工作情况,为海北州中院援助办案资金10万元,为两级法院捐赠了5辆价值120余万元的巡回办案用车,从根本上解决了海北州两级法院办案用车紧张的问题。
青海是长江之源,上海是长江之尾,但是遥远的距离阻碍不了两地法院推进法治建设的共同愿望。上海对口援助法院安排果洛两级法院业务骨干跟案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藏区法院的办案质量和司法能力,6月份,首批赴沪短期培训的13名法官已圆满完成培训;上海各对口援助法院积极帮助受援法院改善审判装备和办案条件,每年对果洛法院援助130万元的援助资金,2012年援助资金已全额到位。同时,还为果洛法院赠送了有关审判业务书箱和学习光盘,支援法律书库建设,为做好藏区法院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
海西州两级法院积极做好受援对接工作,截止目前,温州中院为都兰县法院落实援助资金5万元,其他对口援助项目正在落实之中。北京市两级法院第一批援助玉树州中院资金30万元、援助玉树州各法院资金20万元已全部到位。其间,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副院长白山云等一行,前往玉树州考察了正在建设中的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工程,并鼓励干警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加快灾后重建,积极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层楼。
“感恩之心,奋进之力”
“感恩之心,奋进之力。青海正处于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期,我们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挖潜力,广开门路,奋发图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青海法院的发展和进步殚尽竭虑,再立新功……”这是青海省高级法院党组的心声,也是全省藏区法院干警的共同期盼。
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大都处于“一高、两多、三低”的高原特点:“一高”是海拔高,“二多”是大风天气多、自然灾害多,“三低”是含氧量低、气温低、降水量低。在如此恶劣的自然条件之下,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在当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经过不断努力,全国六省市法院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已迈出了令人可喜的第一步,并向纵深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全省六州藏区法院的面貌将会焕然一新,在青海广袤的大地上法院工作必将再书写新篇章!
长期以来,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备受党和政府的关怀。特别是在2011年最高法院协调主持召开的支援青海藏区法院工作座谈会作出对口支援青海六州藏区法院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后,针对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目前普遍存在的人才短缺、信息化建设滞后、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在人才智力、物质资金等方面,开展了空前规模的对口援助工作,截止今年10月,由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协调,六省市法院与青海六藏区法院共召开对口援助座谈会12次,接受援助资金545万元,接受巡回办案用车5辆,受赠法律图书1000余册,选派60余名法官参加援助法院的各类培训,为青海藏区法院的广阔前景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加强对口援助让藏区法院实现跨越发展
“加强对口援助青海藏区工作,是落实中央新时期援藏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体现,是贯彻两个大局思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要进一步加强对口援青工作的规划和指导,进一步树立‘全国法院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促进受援法院加快自身建设,尽最大努力,积极推动青海藏区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这是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就六省(市)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
2011年12月23日,六省(市)法院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江苏省(市)高级法院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青海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和全省六州藏区中级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会上,最高法院党组决定协调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江苏省(市)法院,分别对口援助青海省玉树、果洛、黄南、海北、海西、海南六个藏区法院,标志着支援青海六州藏区法院工作正式启动。会议确定了对口援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内容。这次富有历史性的会议,对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提出了三大目标任务:以审判业务援助为重点,促进司法能力的不断增强;以人才智力援助为支撑,促进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以物质资金援助为补充,促进工作条件的全面改善。
“共饮一江水,携手促发展”
“一石击起千层浪”。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座谈会精神和最高法院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海省高级法院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亲自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党组成员分别联点协调指导藏区法院的援助工作,全面负责对口受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凡涉及对口受援的重大事项,均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政治部下设的办公室负责落实,做到对口受援组织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并就相关事宜迅速作出安排部署。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倍受鼓舞,克服困难,深入调研,并与对口援助法院多次磋商,及时拿出了对口受援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措施,为全面启动受援工作奠定了坚定的基础,确保对口受援工作方向明,起点高。
“共饮一江水,携手促发展”,这是江苏和青海两省法院对口援助工作的真实写照。今年4月,江苏高院公丕祥院长和青海省高级法院董开军院长亲自在南京主持签署了对口援助框架协议,标志着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正式拉开序幕。江苏高院成为六省市率先启动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的省份。不到半年时间,江苏各援助法院与青海省海南州两级法院沟通协商,加强交流,完成对接。之后,董开军院长还亲自带领黄南州两级法院院长赴天津市法院洽谈对口援助事宜,双方就审判业务指导、人才智力援助、物资资金援助、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作了深入交流和沟通,并实地考察学习。时任青海高院李建青副院长和海西州中级法院满志方院长,赴浙参加浙江法院援助海西法院对接座谈会,并与浙江省高院签订了《对口援助协议书》。浙江高院党组对援青工作十分重视,及时下发了援青工作指导意见,并将援青工作与援藏、援疆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组织全省各中级法院和宁波海事法院积极开展援青工作。
八月的青海高原秋高气爽,景色迷人,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来自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浙江、江苏省(市)法院的领导分别莅临青海省六州受援藏区法院实地调研,了解法院现况,体验藏区法官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并相继就2012-2014年对口援助交流事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对口援助协议。其间,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分别会见了来青开展对口援助工作的上海高级法院应勇院长、江苏省高级法院公丕祥院长等有关领导,对他们不远千里亲临青海调研藏区法院,并提供无私援助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要求,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受援工作要以提高干警的素质为根本,以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司法能力、改善执法条件为目标,通过选派六州藏区法院法官到发达省市法院挂职、培训和选派发达省市法院的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来青指导、帮带等形式,学习上海、江苏等发达省市法院在司法理念、工作方法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高青海法院干警的司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合理布局,狠抓落实
董开军院长指出,“青海藏区法院建设发展离不开藏区广大干警艰苦奋斗、奋力拼搏的工作精神,更离不开中央的关心支持和发达地区的大力帮扶,建立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机制,对青海藏区法院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青海法院特别是藏区六州法院一定要抢抓机遇,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狠抓落实,以实际工作成效回报最高法院的亲切关怀和各援助法院的无私帮助。”
对口援助工作机制的建立,激励着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全体干警努力向上的拼搏斗志和豪迈追求。今年5月份,海南两级法院选派18名法官到江苏参加为期10天的业务培训。8月份,由江苏法官学院选派6名教师到海南州进行了刑事审判业务巡回授课,参训人员达383人(次)。同时,为两级法院落实援助资金250万元。山东省高级法院和枣庄、德州、滨州、莱芜四市中级法院有关领导一行9人亲临海北州两级法院就对口援助事宜召开座谈会,了解海北两级法院面临的困难和工作情况,为海北州中院援助办案资金10万元,为两级法院捐赠了5辆价值120余万元的巡回办案用车,从根本上解决了海北州两级法院办案用车紧张的问题。
青海是长江之源,上海是长江之尾,但是遥远的距离阻碍不了两地法院推进法治建设的共同愿望。上海对口援助法院安排果洛两级法院业务骨干跟案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藏区法院的办案质量和司法能力,6月份,首批赴沪短期培训的13名法官已圆满完成培训;上海各对口援助法院积极帮助受援法院改善审判装备和办案条件,每年对果洛法院援助130万元的援助资金,2012年援助资金已全额到位。同时,还为果洛法院赠送了有关审判业务书箱和学习光盘,支援法律书库建设,为做好藏区法院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人力支持和智力保障。
海西州两级法院积极做好受援对接工作,截止目前,温州中院为都兰县法院落实援助资金5万元,其他对口援助项目正在落实之中。北京市两级法院第一批援助玉树州中院资金30万元、援助玉树州各法院资金20万元已全部到位。其间,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副院长白山云等一行,前往玉树州考察了正在建设中的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工程,并鼓励干警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加快灾后重建,积极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层楼。
“感恩之心,奋进之力”
“感恩之心,奋进之力。青海正处于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期,我们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挖潜力,广开门路,奋发图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青海法院的发展和进步殚尽竭虑,再立新功……”这是青海省高级法院党组的心声,也是全省藏区法院干警的共同期盼。
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大都处于“一高、两多、三低”的高原特点:“一高”是海拔高,“二多”是大风天气多、自然灾害多,“三低”是含氧量低、气温低、降水量低。在如此恶劣的自然条件之下,青海省六州藏区法院在当地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经过不断努力,全国六省市法院对口援助青海藏区法院工作已迈出了令人可喜的第一步,并向纵深发展。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全省六州藏区法院的面貌将会焕然一新,在青海广袤的大地上法院工作必将再书写新篇章!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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