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东人民陪审员考核有新招
2012-11-23 10:06:08
     中国法院网讯 (陈尤红)  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和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人民陪审员考核办法》,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自我评价与部门评议、奖励与惩处进行有机结合,大力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效。

  细化考核指标,将考核内容分为学习创新、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廉洁自律四大项,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对参审案件数量、参加培训次数、撰写法制宣传文章篇数等进行最低值设置。明确考核主体,县人大常委会、法院、司法局共同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并根据“谁监管谁考核”的原则,将法院的业务庭室、政治处、纪检监察等部门也纳入考核主体。严格奖惩制度,对考核优秀的陪审员给予适当奖励,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陪审员由法院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除其职务。强化监督反馈,法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陪审开庭,定期向人大汇报陪审工作,并将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及时反馈至其所在单位。
责任编辑:周利航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