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长申:把化解百姓矛盾作为人生最大快乐
2012-11-13 11:16: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景生
  他叫任长申,现任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博平法庭副庭长。从1993年8月毕业分配到法院工作以来,他立足于平凡的工作岗位,固守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演绎着一名法官对司法工作的无限热爱,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着不变的为民情结,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公正执法,情系于民。

            扎根基层 衣带渐宽终不悔

  参加工作19年来,他一直扎根在基层法庭,公正高效的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自2005年起,连续7年结案超500件以上,调解撤诉率达到90%,名列全院第一名。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理案件3000多起,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2010年7月的一天,县信用联社韩屯信用社主任神情凝重的来到法庭,请求法庭尽快处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原来某纺织公司因效益不佳造成公司经营困难,上百万元的借款无法按期收回。他了解情况后,当即为韩屯信用社办理了立案,并在次日牺牲节假日的时间,冒着酷暑驱车百余里,在十余家银行查询冻结被告存款20余万元,又连续三天查询冻结被告价值80余万元的其他财产。被告迫于个人财产被查封的压力,主动筹款与信用社协商,被告将借款本息全部还清,该案得以顺利结案。韩屯信用社负责人激动万分,连连赞叹:“感谢任庭长,感谢人民法庭”。

  “人民法官为人民,人民满意是他们工作的最终目标”这是他经常说起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中永远装着人民。不管是下乡办理诉讼案件,还是从事其他中心工作,都不忘到所在村了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了解基层组织需要法官做什么,了解群众需要法官怎么办,听取基层调解组织对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为了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只要当事人和基层调解组织需要他到哪里,他就出现在哪里,不论白天还是黑夜,不论是炎热的夏季还是寒冷的冬天,他从未推辞过。

            倾情为民 春风化雨润心田

  基层法庭受理的大多是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相邻关系、农业承包、人身侵权等案件,争议标的虽然不大,但矛盾却比较突出,处理不当会引发新的争端。他始终把调解作为第一结案方式,大力强化诉讼调解,立足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取得了审结案件90%以上以调解方式结案,无一上访缠诉。他深切地感受到,只有注重调解,加强调解,善于调解,才能既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开他们的“心结”。

  2009年麦收期间,博平镇刘坦村杨某及其家人在上坟时引发火灾,烧毁了29户村民没有收割的70余亩小麦。受灾群众因赔偿问题多次到市、县等部门上访。案件受理后,他带领干警顶烈日、冒酷暑,亲临现场勘验,深入群众调查,经过7个小时的勘验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妥善处理了这起赔偿案,防止了案件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他常对同事们说,作为法官,看到当事人激烈的矛盾化解了,多年的心结解开了,判决结果欣然接受了,这是最大的欣慰。几年来,他用勤奋与高效尽了一名法官的本分,用公正与廉洁树立了法官的职业形象,用耐心和正义架起了法官与群众之间相互信任的桥梁,把“公正、廉洁、为民”的精神播撒在鲁西这片土地。

            用心调解,情法交融促和谐 

  基层法庭处理的案件虽多是普通民间纠纷,但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甚至矛盾激化。而调解是消除当事人双方积怨、化解纠纷的最有效办案方式。为此,对每一起案件,他都用心去做调解工作。审理案件时通过热情的态度,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法官的亲和力,拉近当事人与法官的距离,对当事人一个亲切的称呼,倒上一杯茶水,认真耐心地倾听其诉说。近年来,有很多同行向他讨教调解经验,他总是笑着说:“没啥经验,要说有吧那就是多用点心罢了。”

  在审理李某诉马某宅基使用权纠纷案中,李、马两家宅基均不方正,李某的空宅东边较宽,马某宅基西边较宽。在李某全家外出期间,马某翻建大门,占用李某东边一点地方。李某回家发现后,经村委会协调未果,诉至法院,要求马某拆除大门,归还侵占的宅基地。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他告知李某如判决马某拆除大门,虽表面上是打赢了官司,但对自己并无实际效益,还可能矛盾进一步激化。农村盖房都讲究方正,马某为使宅基方正已实际占用了你的地方,你可以考虑与马某换一下地方。在你盖房时,让马某在西边给你一点地方,双方宅基都能方正,矛盾也化解了。同时,他严肃批评了马某的侵权行为,告知其如调解不下,依法应予拆除大门,不如互让一步,对双方来说是双赢的结果,经过一番入情入理的工作,该案顺利调解结案,两家握手言和。

            公正执法,浩气清风写人生

  作为身处民事审判工作的第一线的法官,他始终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等规定,自觉做到清正廉洁、自警自律。他深知作为一名人民法院法官,接触的最多的是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解决的最多的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必须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真心实意地司法为民,方能成为人民群众心中的好法官。

  在办案过程中,不乏领导打招呼,同学好友说情,以及一些当事人请客送礼,他都一一婉拒。在办理一起机窑承包合同纠纷案时,被告人韩某为达到个人目的,托人给他送来5000元现金,他当场对说情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把钱拿走,并公正判决了此案,维护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身为一名法官,他深谙“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道理,他一直坚持自己的做人原则,从不因蝇头小利或是其他利害关系以牺牲法律的公正做交易。做法官总是面临许多“诱惑”,但只有甘守清贫才能过得心安理得。在法院工作十几年来,拒收、退还当事人送的现金,拒绝当事人请吃、请喝不计其数,以廉法自律的实际行动,抵住了形形色色的诱惑,树立起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几年来,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优异成绩,他先后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曾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荣誉称号,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全省优秀法官” 和“全省十佳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受到省委书记姜异康的亲切接见,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今年又入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如今,他展望未来,荣誉给了他强劲的动力,未来需要不懈的努力,拼搏才会绽放出灿烂的人生。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他将永远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向着更高的目标冲迎,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华彩乐章。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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