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创新必须把民生放在第一位
访十八大代表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亚东
2012-11-12 09:51:00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阎志江周斌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关系经济持续发展、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代表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表示,对于十八大报告中着重强调社会管理创新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他非常认同,感到欣喜。
崔亚东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始终坚持把民生放在第一位,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
“以民生为根本、为统领,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医疗、教育、养老、住房、安全等基本民生问题,才能赢得民心,以民心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崔亚东表示。
崔亚东指出,贫困和落后是贵州当前的主要矛盾,是基本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最显著的特征,也是制约民生改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性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所以发展是第一要务,是改善民生的关键,也是实现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
“稳定是第一责任,是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民生的重要保障。”崔亚东说,做好转型期的社会管理、社会稳定工作,必须统筹民生、发展、稳定,把民生作为第一目标,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共享作为第一标准,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以发展惠民生、以民生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管理创新,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从何处着力加以突破?在崔亚东看来,必须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在结合实际、破解难题上下功夫。
在长期社会管理实践中,崔亚东认识到,社会管理创新不是标新立异,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更不是为创造所谓的经验而片面地追求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在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下功夫,要下力气一项一项地攻坚克难,一件一件地抓问题解决,实实在在地做工作。结合实际、破解难题就是创新。
崔亚东介绍说,近年来,贵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致力于狠抓源头治理,破解了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一系列难题。
——建立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体系和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记录消除制度,破解了违法青少年帮教难的难题。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违法青少年建立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工作体系,并在瓮安试行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记录消除制度。目前,全省已有194名未成年人的违法和轻罪记录被消除。这一改革举措,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成功探索,得到了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也开创了我国轻罪记录消除的先例,为新修订的刑诉法规定的“封存制度”提供了典型案例。
——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破解了因决策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难题。
及时总结铜仁市“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建设与调解并进、发展与稳定统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的工作经验,坚持民生、发展、稳定统筹,经济效益、稳定效益、民生利益统筹,建立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破解了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矛盾纠纷化解难的难题。
全省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所有村(社区)建立了综治工作站,75%的矛盾纠纷在中心(站)得以化解,“小中心”发挥了“大作用”。
——创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新模式,破解了戒毒工作戒断巩固难、复吸率高的难题。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工作理念,创造了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新模式。实现了戒毒康复人员复吸率、重新违法犯罪率、感染艾滋病比例、吸毒人员新增率下降和管控率提升“四降一升”。
“我们还探索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联动管控工作机制,改革基层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平安和谐四区’创建机制,破解了一系列服务管理的难题。”崔亚东说。
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保障”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政方针中。 对此,崔亚东感触颇深。他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着力在健全法制、依法管理上下功夫。
“法治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依法管理应当成为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重要手段和根本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崔亚东表示,要着力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注重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贵州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的理念,把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社会管理的根本性措施,强力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在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促进依法管理方面取得了实效。
在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方面,贵州省委政法委先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或制定了《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禁毒条例》、《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提请省政府制定了《贵州省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30余个有关社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在加强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在全省建立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违法青少年帮教机制和推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制度,健全完善了处理非正常死亡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规范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明确了责任主体,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了社会管理一些领域执法有法可依、管理规范有序。”崔亚东说。
采访中,崔亚东还提出,社会管理要注重把社会治理的理念融入其中,坚持用和谐的理念来指导社会管理、社会稳定工作,着力在刚柔相济、和谐治理上下功夫。他解释说,在当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为之不懈努力的奋斗目标。“社会管理要以和谐的理念为指导,把社会治理、和谐社会的理念融入到社会管理、社会稳定工作之中,着力在刚柔相济、和谐治理上下功夫,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比如在打击犯罪上,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加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崔亚东举例道。
“我们必须进一步更新理念,转变观念,把握规律,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找准切入点、突破口,着力在改善民生、源头治理、依法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下功夫,在结合实际、破解难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崔亚东表示。
崔亚东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始终坚持把民生放在第一位,着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下功夫。
“以民生为根本、为统领,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医疗、教育、养老、住房、安全等基本民生问题,才能赢得民心,以民心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崔亚东表示。
崔亚东指出,贫困和落后是贵州当前的主要矛盾,是基本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最显著的特征,也是制约民生改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性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所以发展是第一要务,是改善民生的关键,也是实现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
“稳定是第一责任,是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民生的重要保障。”崔亚东说,做好转型期的社会管理、社会稳定工作,必须统筹民生、发展、稳定,把民生作为第一目标,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共享作为第一标准,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以发展惠民生、以民生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管理创新,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从何处着力加以突破?在崔亚东看来,必须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在结合实际、破解难题上下功夫。
在长期社会管理实践中,崔亚东认识到,社会管理创新不是标新立异,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更不是为创造所谓的经验而片面地追求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在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上下功夫,要下力气一项一项地攻坚克难,一件一件地抓问题解决,实实在在地做工作。结合实际、破解难题就是创新。
崔亚东介绍说,近年来,贵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致力于狠抓源头治理,破解了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一系列难题。
——建立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体系和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记录消除制度,破解了违法青少年帮教难的难题。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违法青少年建立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工作体系,并在瓮安试行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记录消除制度。目前,全省已有194名未成年人的违法和轻罪记录被消除。这一改革举措,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成功探索,得到了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也开创了我国轻罪记录消除的先例,为新修订的刑诉法规定的“封存制度”提供了典型案例。
——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破解了因决策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难题。
及时总结铜仁市“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建设与调解并进、发展与稳定统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动的工作经验,坚持民生、发展、稳定统筹,经济效益、稳定效益、民生利益统筹,建立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破解了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矛盾纠纷化解难的难题。
全省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所有村(社区)建立了综治工作站,75%的矛盾纠纷在中心(站)得以化解,“小中心”发挥了“大作用”。
——创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新模式,破解了戒毒工作戒断巩固难、复吸率高的难题。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工作理念,创造了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新模式。实现了戒毒康复人员复吸率、重新违法犯罪率、感染艾滋病比例、吸毒人员新增率下降和管控率提升“四降一升”。
“我们还探索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无缝对接、联动管控工作机制,改革基层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平安和谐四区’创建机制,破解了一系列服务管理的难题。”崔亚东说。
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法治保障”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政方针中。 对此,崔亚东感触颇深。他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着力在健全法制、依法管理上下功夫。
“法治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依法管理应当成为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重要手段和根本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崔亚东表示,要着力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注重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贵州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的理念,把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作为规范社会管理的根本性措施,强力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在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促进依法管理方面取得了实效。
在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方面,贵州省委政法委先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或制定了《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禁毒条例》、《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提请省政府制定了《贵州省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30余个有关社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在加强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在全省建立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违法青少年帮教机制和推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制度,健全完善了处理非正常死亡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规范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明确了责任主体,规范了工作程序,确保了社会管理一些领域执法有法可依、管理规范有序。”崔亚东说。
采访中,崔亚东还提出,社会管理要注重把社会治理的理念融入其中,坚持用和谐的理念来指导社会管理、社会稳定工作,着力在刚柔相济、和谐治理上下功夫。他解释说,在当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为之不懈努力的奋斗目标。“社会管理要以和谐的理念为指导,把社会治理、和谐社会的理念融入到社会管理、社会稳定工作之中,着力在刚柔相济、和谐治理上下功夫,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比如在打击犯罪上,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加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崔亚东举例道。
“我们必须进一步更新理念,转变观念,把握规律,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找准切入点、突破口,着力在改善民生、源头治理、依法管理、社会治理等方面下功夫,在结合实际、破解难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崔亚东表示。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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