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法院当庭化解担保合同纠纷
2012-11-06 14:59: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李科宏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当庭化解一起担保合同纠纷,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三方在法庭的主持下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刘某某诉称,2010年5月30日被告袁某找原告借钱,原告刘某某与被告袁某并不相识,系被告黄某某介绍结识,在借贷过程中,原告刘某某借给被告袁某30000元人民币,并约定年息15%,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被告袁某出具借条,被告黄某某在借条上写明担保人并签字。2011年6月后,原告刘某某多次找被告袁某、黄某某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二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二被告偿还原告本息共计39000元。

  法院受理后,经单独做各方工作,最终促成各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袁某偿还原告刘某某借款本金25000元及利息4500元(实际借款本金30000元,被告袁某已在2012年10月4日向原告刘某某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限于2013年1月31日前先行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15000元及利息4500于2013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如果被告袁某到期不偿还,被告黄某某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刘某某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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